过去的几天里,大家的神经被国外的俄乌战争牵动,被国内的东航坠机揪心,可能忽略了一件曾举国关注的事件的结局。我在《总有一种方法适合“刑事”你》中曾引述这位飞扬跋扈的女书记王丽的“一百种方法刑事你”:举全平度市之力,我们无论是从武力物力人力财力精力都耗得起他……我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再不收手的话,这样就不是行政拘留了,而是刑事拘留了,都要被送进监狱去。”当时舆情激愤,知道结果是什么吗?
3月23日,山东省省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平度市云山镇一基层干部言语粗暴对待群众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王丽在参与化解谢某武、田某娟信访问题过程中,与相关人员通电话时言语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平度市委即对王丽作出停职调查处理,后按程序免去其云山镇党委书记职务。
而与此相对应通报的还有,对当事人谢某武、田某娟在公安机关已对其走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并以其次子谢某康下颏外伤缝线脱落为由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相要挟,向平度市某医院索要了3万元“赔偿”。二人以上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平度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超期羁押等情况。”
看清楚了没?上访的,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没有变,还是认为程序合法,不予纠正,并强调“不存在超期羁押”。程序公正就表明实体公正了吗?寻衅滋事罪是处理什么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逞强耍横,聚众闹事,不是处理上访问题的“口袋罪”,如果当事人要挟他人并索要财物,该定敲诈勒索罪就定敲诈勒索罪,不够罪的话也不能往口袋罪里装啊。
若说他们强拿硬要,那患者的外伤缝线脱落经过鉴定了吗?既然没有鉴定,没有结论,医院赔偿的三万元如何界定为“强拿硬要”?医院没有责任可以不给,为什么给了就是“强拿硬要”?那所有的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索赔都存在这个风险?医院岂不是可以用这个罪名对付患者及其家属?
若说他们越级上访,那他们从2019年上访到2021年,两年时间不给人家解决问题,让他们怎么办?调查结论表明,谢某武夫妇反映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虚开金额分别为90多万元和661万多元,如果不是因为录音曝光,省调查组启动调查,久拖不决的问题能解决吗?
谢某武夫妇举报某企业虚开发票、偷税漏税、洗钱,他们是因为举报两年未果后越级上访被行拘,再越级上访后被威胁“有100种办法刑事你”,后来果然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举报企业确有虚开巨额发票行为,可却没能撤销刑事拘留,你让人民群众怎么想?怎么确定被刑拘与王丽所说的“有100种办法刑事你”没有关系?如何排除刑拘不是对谢某武的报复?
别忘了,王丽曾经在录音里说过:“公安的政委一直在研究我们怎么能刑事拘留他”,“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正在研究怎么抓他儿子,怎么刑事他”。现在,刑拘被坐实了,在看守所的还是在看守所,王丽虽然被免职了,可是没有相比谢某武夫妇,那算得了什么?过段时间再重新上任也是完全有可能的,那是否意味着她说的其实都是事实?如何排除不是“举全市之力”?
通报中说,王丽宗旨意识不牢,法治观念淡薄,工作方法不当,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她这是工作方法问题吗?如果她是为谢某武夫妇解决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完全可以原谅,但她是要打击报复上访者,这还是工作方法的问题吗?完全是立场、目的与为人民服务背道而驰啊!可是,结果只是一个处分,罚酒三杯。
为官者免职、记过、警告、严重警告,昭告天下,以示最严厉的惩戒,上访者继续在看守所羁押,“不超期”已经算是恩赐,还得感谢政府。若没有当初的舆情,为官者处分是不会有的,而上访者所受的罪可能更多,毕竟“寻衅滋事罪”已经算是平度对付他们的底线标配了。君不见,该县两位古稀老人因为儿子被打死得不到解决上访而双双被定罪,这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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