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咨询,他在2021年报税时是和中国的妻子一起联名报税的,目前妻子还在办理移民申请中,同时他也为父亲递交了移民申请。

案例背景
如今两个案件先后来到NVC阶段,美国申请人2021年的税单上的total income刚好足够担保妻子和父亲,但是因为和妻子联名报税,提交的税单上也含有妻子的收入。


根据864的指引,申请人如果用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起担保,是需要填写I-864A表格的,但是他不确定在妻子和父亲的申请中,到底要不要妻子都填写一份I-864A表格。
在此不得不称赞一下这位申请人研究的还挺深。

其实再深入研究下这个问题,在I-864A填写指南里也可以得到很清晰的答案:
如果I-864表格上,美国申请人的收入加上中国申请人的收入一起才足够担保,那么中国申请人是不需要填写I-864A表的,除非有随行家属一起移民。


案例拆解
根据以上的案例主人翁的情况,在其妻子的申请中,他的妻子无需为自己填写I-864A表格。但是在他父亲的申请中,她妻子的收入也被用来担保,这种情况是需要妻子填写I-864A表格的,表明其妻子同意并知悉使用自己的收入去担保。


看完以上的分析后,大家对是否需要提供I-864A表格是否有更清晰的了解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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