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过美国移民的朋友都知道,美国公民可以为自己的兄弟姐妹递交
F4移民申请,而要证明两人的关系是分别提供两人的出生公证书,证明两人是同一父母所生,从而证明两人兄弟姐妹的关系。
那如果“兄弟姐妹”出生公证书上的父母姓名并不相同,是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这种情况怎么办呢?还有自己移民吗?
其实针对这种情况,移民局有自己判定的方法。下面小助同学跟大家举个例子来解释,如果本文内容能为您解答疑惑,欢迎关注、点赞、分享哦~
案例一
COCO是美国公民,现已经满21岁,她有一个比她大8岁同父异母的哥哥M先生。COCO父母结婚时,哥哥M刚8岁,现在COCO想申请哥哥一家人到美国和她团聚。但是她这时却犯了难,不为什么,就因为她想起来自己和哥哥是同父异母,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类似COCO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为哥哥一家申请绿卡的。因为她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在她和哥哥18岁之前建立的,所以符合亲属移民法。
如果美国申请人和中国申请人是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是可以为中国申请人递交移民申请的,但要证明双方至少有一个共同的父亲/母亲。如果美国申请人和中国申请人的关系建立于一个继父/母,还需要证明孩子在他们结婚之时未满18岁。

美国公民申请兄弟姐妹这个类别是有排期的,整个申请周期约14~15年左右,如果您也是同样情况,并且计划未来前往美国发展的,建议尽快递交申请排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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