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甘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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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秦帝国》,里面有这么一集。
说是秦国内忧外患、危急存亡之际,秦公面向天下广招贤士。其中有一位叫田常的士子来到秦国。这个田常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就是个愤青。
他虽入秦却又看不起秦,认为这么个贫困小国不值得他效力,于是当着秦公和天下士子的面,献了一篇《秦国恶政十陈》,把秦国从上到下批了个底朝天。
多少有点搞事情了。众目睽睽啊,这不让秦公下不了台吗?
然而神奇的是,秦公听完竟面不改色,非但没有大发雷霆,还直言他的批评很到位,请继续指教。
田常又羞又敬,深为秦公所动。
于是他做了一件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事——自杀啦!
田常说,秦公待我以国士之礼,我必以国士之礼还之。意思是你把我当国士,我就以国士之礼来报答你。怎么报答?在天下士子面前挥刀自尽啦!
田常以死献礼,秦公敬士厚葬,这桩八卦在各国飞快传开,田常以性命为酬礼,替秦公赢得了礼贤下士的名声,从此士子纷纷入秦,秦国逐渐强盛。
说实话,电视机前的我相当懵逼,虽看不懂,但大为震撼。
想当国士就想当国士,为什么要死呢?
再说,秦公也没干啥啊,不就是虚心听教,没有当众惩斥他么?这就感动到命都不要啦?
拜托,那是一条命耶,命耶!真正的不可再生资源!怎么听了几句客气话就送出去啦!
如果觉得这个故事很奇葩,是编剧瞎编瞎造的,那么可以看看《左传》里记录的另一则故事。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
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麝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 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
触槐而死。
翻译一下。
说是晋灵公这个人很坏,厨子的熊掌没有炖熟,就把厨子杀了,把尸体装在草框里拖过。这件事刚好被大夫赵盾(即宣子)看见了,便向晋灵公进谏。
晋灵公很烦赵盾,却又不好堂而皇之弄死他,便找了个叫鉏麑的杀手暗中刺杀。
杀手鉏麑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偷偷潜入赵盾的家中,看到赵盾端端正正穿好朝服,因为天色还早,没有到上朝的时候,便打起盹来。但即便是困成这样,依旧坐得很端正。
鉏麑感叹,独处之际还能约束自己不忘恭敬,这是一个真正的君子,是百姓值得托付的栋梁。
杀害这样的国之栋梁,是为不忠,违背君上的命令,又是为不信。
一个不忠不信之徒,怎配苟活于世?
鉏麑越想越羞愧,说时迟那时快,二话不说就撞死在一棵槐树上。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在大学课堂上,当时的我极为震撼,内心说不出的触动。
一个人可以为他人的道德感化,为自己的失德而惭愧,自我审视到触槐而死的地步,这是一种何等的风骨和气魄?
就像文章开头田常的故事,士为知己者死,仅仅因为君王的赏识,就可以奉献生命为他赢得口碑,这又是何等的高尚和无畏。
假设这是一道阅读理解题,十年前的我一定会这样写:这体现了田常和鉏麑捍卫忠孝礼义的决心,舍小我而取大义的高尚情操。
但在十年后再做这道题,我可能有不一样的理解。
且不说田常的故事为编剧杜撰吧,就连《左传》记载的鉏麑触槐,我都怀疑它的真实性。
其一,作者又不是上帝视野,怎可知鉏麑死前的心理活动?
其二,假设真有这么一件事,那我更愿意相信鉏麑是死于无法交差、难以善后。杀赵盾,是与天下人为敌;不杀赵盾,是与晋灵公为敌。一个小小的刺客左右为难、无法自保,干脆一死了之。
其三,退一万步讲,假设鉏麑真因“不忠不信”而死,那么,掩藏在故事背后的底层逻辑,就更令人不寒而栗了——它很可能反映的不是忠信礼义,而是乱世之中,命如草芥。
一条命,比不上君王的几句赏识;
一个人,仅仅动过杀人念头就要羞愧自尽。
在这两个故事中,气节很重,仁义很重,君君臣臣很重,唯独人命最轻。
我把这两个故事分享给好友摇铃铛,她又提起了另一个故事:埋儿奉母。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它来自“二十四孝”,说的是一个叫郭巨的男人家境贫困,为节省口粮,竟把儿子杀了省下粮食孝敬母亲。
我相信今时今日,没有一个人会认为这是对的。母亲的命是命,孩子的命就不是命吗?
可在古时候,孝就是大于生命的。
类似的奇葩故事“二十四孝”中不止一个,什么“卧冰求鲤”、“乳姑不怠”、“尝粪忧心”,今人听来都觉得不可思议,抓鲤鱼就抓鲤鱼,你躺冰面上干什么,不要命啦?
那么,为什么会宣扬这种以生命为代价、无视个人价值的愚昧孝道呢?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原因很简单,即:当时的人没有养老保险。
政府无法给老人养老,财政没有闲钱,民众又普遍贫穷,那么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就只有一个方法,即反复给所有人洗脑:孝道重于一切,重于你的生命,重于你妻子的生命,重于你孩子的生命。
命都可以随时牺牲,更何况尊严、隐私、家庭伦理?
所以媳妇给婆婆喂奶也没什么尴尬,儿子替父亲尝大便也稀疏寻常。
这些事不可能发生在今天,今天跟一个女人说,婆婆没牙了,你用自己的乳汁喂她吧!
她只会白你一眼:神经病吧!
因为今天的社会很发达,人不再需要牺牲生命和尊严去成全孝道,婆婆没牙,可以吃糊糊和奶粉,光是流食都有上百种选择,芒果味、苹果味、西瓜味的。
不管你承不承认,社会越发达,人命便越贵重。
以前的孩子几岁就下地干活,磕了碰了流血了毫不在意,现在的孩子磕一个试试?人娇气,是因为社会好了,有得选了,人类有余地、有条件去审视自我价值。
现在的人不仅要吃肉,还要吃蛋糕,要喝咖啡,要吃不含代可可脂的纯正巧克力。说矫情也行吧,但同时侧面体现出物质文明的发达,不仅让生命变得金贵,就连人的味蕾也金贵起来。
社会越昌明,个体越重要。
换言之,一个足够昌明、足够发达的社会,一定会充分保障人的生命权、自由权、隐私权,乃至喝手磨咖啡、吃奶油蛋糕的权利。
靠完善的制度,靠充盈的财库、靠强有力的法律。
而不是依靠个体的牺牲和道德的绑架。
只有在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朝代,只有那些无能的、腐败的统治者,才会给百姓们编织一个个漂亮的道德故事,一下叫你这里让步,一下叫你那里让步,牺牲这个权利,牺牲那个权利,随便搞几句假惺惺的口头表扬,就想叫你抛头颅、洒热血!
自己招揽不来贤士,就忽悠士子们以性命为献礼去感动天下人;
自己买凶杀人、无恶不作,却给百姓编一个触槐而死的道德故事,约束他们不要行凶作恶。
试想想吧,假设放在今天,领导口头表达一下对我的赏识,就想要我刎颈自尽……
我只会对他说,去你X的破赏识,老子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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