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考生放弃拟录取,现对补录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反映,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示:附件拟录取名单为法学院拟录取意见,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法学院
2021年6月8日
附件【公示补录-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录公示(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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