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北京市律师协会2021年4月工作通报
四、执业申请工作   
4月1日,市律协组织第680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5人考核合格。
4月2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第683、684、685、686期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4月7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领取第669、670、671、672、673、674、675、676期面试考核合格意见书的通知》《关于第677、678、679、680期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4月7日,市律协组织第681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5人考核合格。
4月8日,市律协组织第682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7人考核合格。
4月9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第133、134期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和重新申请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关于第687、688期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4月12日,市律协组织第683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7人考核合格。
4月13日,市律协组织第684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5人考核合格。
4月14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会关于领取第677、678、679、680期面试考核合格意见书的通知》《关于第681、682期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4月14日,市律协组织第685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8人考核合格。
4月15日,市律协组织第686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6人考核合格。
4月15日,市律协就全国律协新修订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召开专题研讨会。市律协副秘书长梁文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超峰和副主任黄晋、许智慧参加会议。吕立秋、陈猛、韩雪及裴娜等律师应邀参会。会议由梁文辉副秘书长主持,与会人员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下一步市律协相关规则的修订工作进行了探讨研究。
4月16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第689、690期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4月21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领取第681、682期面试考核合格意见书的通知》《关于第683、684、685、686期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4月21日,市律协组织第687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8人考核合格。
4月22日,市律协组织第688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7人考核合格。
4月23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恢复现场办理申请律师执业、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及重新申请执业相关事项的通知》。
4月26日,市律协组织第689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5人考核合格。
4月27日,市律协组织第690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本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官共5位,共有40人参加此次面试,34人考核合格。
4月28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领取第683、684、685、686期面试考核结果通知书的通知》《关于领取第133、134期重新申请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面试考核意见书的通知》。
4月30日,市律协通过首都律师网发布《关于第135、136期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和重新申请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关于第689、690期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关于第689、690期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4月份,共有513人递交了《实习律师备案申请表》,483人符合申报条件,将获得协会颁发的《实习律师证》;共收取220人递交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共收取10人提交的《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共收取88人提交的《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考核申请表》。
另外,为27名实习律师办理了注销手续。
七、律师行业惩戒、复查工作
4月14日,会员处分复查专门工作委员会召开主任工作会议。会议由复查委主任万欣主持,副主任高永香、任丽颖、吴以钢、康健,副秘书长白飞云、张晓霞参加会议。吴以钢介绍《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关于复查章节的起草情况及背景,与会人员对讨论稿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4月14日,会员处分复查专门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复查委主任万欣主持,副主任高永香、任丽颖、吴以钢、康健,副秘书长白飞云、张晓霞,委员万大强、王永刚、尹富强、安筱琼、战崇文参加会议,惩戒委副主任温进、裁判委委员昝东明。会议讨论确定了1件复查案件的处理意见。
4月15日,惩戒委员会就5件投诉案件召开听证会,裁判委胡永春、温新明、于晶珠、孙红延、林志、龚志忠律师及审查人员参加听证。投诉人或其代理人、被投诉律所及律师或其代表参加听证,各自陈述主张。经听证,5件案件可以审结。
4月21日,惩戒委员会就5件投诉案件召开听证会,裁判委胡永春、温新明、于晶珠、孙红延、林志、龚志忠律师及审查人员参加听证。投诉人或其代理人、被投诉律所及律师或其代表参加听证,各自陈述主张。经听证,5件案件可以审结。
4月22日,惩戒委员会就5件投诉案件召开听证会,裁判委胡永春、温新明、于晶珠、孙红延、林志、龚志忠律师及审查人员参加听证。投诉人或其代理人、被投诉律所及律师或其代表参加听证,各自陈述主张。经听证,5件案件可以审结。
4月23日,惩戒委员会就4件投诉案件召开听证会,裁判委胡永春、温新明、于晶珠、孙红延、林志、龚志忠律师及审查人员参加听证。投诉人或其代理人、被投诉律所及律师或其代表参加听证,各自陈述主张。经听证,4件案件可以审结。
4月26日,市律协接到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修订对照表,惩戒委员会、行业纪律部研究讨论,提出12条修改建议。
4月27日,惩戒委员会召开第十次裁判委工作会议。市律协副会长韩映辉,副秘书长刘军;惩戒委主任丁琛,副主任胡永春、温新明、王润、陈俊、鲁立、蔡春雷、于晶珠、方志远、孙红延、韩德晶、温进,秘书长珊丹,副秘书长马廷德、周研、陈朝阳参加会议。会议对29件投诉案件的处理决定进行了讨论。会议由胡永春副主任主持。
4月29日,惩戒委员会、会员处分复查专门工作委员会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召开惩戒工作联席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朱玉柱,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军,惩戒委主任丁琛、复查委主任万欣,惩戒委副主任胡永春、鲁立、孙红延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刘军副秘书长主持。
4月份,投诉中心接到投诉492起,其中投诉电话58个、电邮386件、来信来函48件(其中市司法局转办来函5件、全国律协转办来函1件、法院转办来函1件)。
惩戒委立案11件,其中区律协报送11件。
市律协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向市司法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治理工作小组日报共22份,阶段性总结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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