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要求,根据各学院综合考核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将我校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6月11日至6月24日。
一、温馨提示
1.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对考生填报信息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审核过程中还需部分考生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考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关注本站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3.对此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办。对总成绩有疑议的,请联系报考学院,由学院予以解释。
二、咨询或申诉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人:王晓
电话:0991-8762140
三、举报受理: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受理电话:18997938644
受理人:张老师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