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敬启者:
为促进海内外青年学者交流,引进各学科优秀人才,中山大学第十三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以及法学院分论坛将于2021年12月举办。素仰您良好的学术声望,诚邀您报名参会。
论坛有关安排如下:
论坛安排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受疫情影响,本届论坛最终组织方式视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
论坛介绍
中山大学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创办于2015年,是我校人才招聘工作的品牌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十二届,吸引了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400多名青年才俊参加。
论坛旨在为全球优秀青年学者搭建学术交流和互动的平台,通过大会主论坛、分论坛等活动方式,展示中山大学逐梦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前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历史发展机遇,吸引全球英才加入到中山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伟大事业中。
邀请对象
在法学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拟投身中山大学教学科研事业的全球优秀青年人才。
报名方式
1.手机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人才发展办公室”,点击菜单栏“招贤纳士”中“我要报名”跳转至报名系统,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2.PC端报名网址:
https://uems.sysu.edu.cn/hrrecruit/product/mobile/index.html#/login?FM_SYS_ID=hrs
注:请在北京时间8点-24点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活动场次请选择“中山大学第十三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
报名时间
线下参会(现场论坛)报名时间截至11月30日(周二)
线上参会(网络论坛)报名时间截至12月10日(周五)
✱温馨提示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阶段,为确保本次论坛的顺利召开和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现温馨提醒有以下情形的人员,暂不受邀参加活动:
1.论坛举办前21天有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的;
2.论坛举办前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
4.居民健康码为红、黄码的;
5.国家通报重点地区新近来广州要求提供但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属地政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为配合广东省疫情防疫工作要求,我校会提前收集参与线下论坛学者的健康码等相关信息,相关安排详见中山大学第十三届国际青年学者论坛“邀请函”。
费用说明
学院将为受邀参与线下论坛的学者统一安排论坛期间的免费食宿,并提供交通补贴。
招聘学科方向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含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学、港澳基本法研究。
岗位设置
百人计划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从事具有重大创新性、发展前景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与此相当,或者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青年杰出人才: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具有重要创新前景,获得国内外认可的专业成就,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43周岁。
3.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科研背景良好,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较好的发展潜力,需取得最高学历不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专职研究人员
1.特聘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具有博士后、讲师或者助理教授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则上取得不少于3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适当减少;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申请者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特聘副研究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经历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具有较大学术潜力;原则上取得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特别突出者数量可减少到1项;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博士后:年龄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由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手创,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2017年9月入选全国36所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名单。中山大学现由广州、珠海、深圳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毗邻港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成为大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人才输出地和智力支撑平台。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历史悠久。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停办。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著名法学家端木正教授出任首任系主任。2001年9月,中山大学复建法学院。根据2020年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全球排名151-200,我国内地共10所法学院校进入世界200强,中山大学法学院位列第9名。
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1个专业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
中山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不断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荷兰、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法学院或法律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每年主办高水平国际学术研讨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分别简称《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受到粤港澳法律界的普遍关注。《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出台后,横琴合作区、前海合作区将先行先试,探索不同法系法律之间规则衔接。欢迎各位青年才俊加盟中山大学法学院,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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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3707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编辑: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校对:钟心怡、孙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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