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道教授长期在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法所、复旦大学任教。1991年出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开启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民主人士参政议政参与司法工作的先河。他自上世纪50年代起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立法、司法、执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已达66年,被誉为我国法学法律界的“国之瑰宝”
李昌道教授1992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待遇。1997年被美国西海岸大学授予人文博士荣誉学位。
主要作品:
出版专著有:美国宪法史稿(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86-1993著作二等奖)、美国宪法纵横论、当代西方经济法律制度(主编)、新编中国日用法律全书(主编)、外国法制史(主编)等以及论文百余篇。近15年,利用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工作机遇,精心研究香港法。
出版专著有:香港基本法透视、香港法例二十章新解、香港法制漫谈、香港政制与法制、香港政治体制研究等,主编香港日用法律全书以及有关香港法论文50篇,成为境内外有知名的香港法专家。40多年来未脱离教学,讲课生动,内容充实,培养40余名研究生,教书育人,深受学员欢迎。1991-1998年任上海高级法院的院长,直接参加司法实践、理论联系实践,主编《上海案例精选》6本,并对法院审判方式改革,提高法官素质等都撰写专论。
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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