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现就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
(一)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2021年4月27日-4月3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1),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21年毕业);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规培合格证书扫描件,报考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交执医证扫描件;
5.《专家推荐书》(附件2)2份,由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撰写。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初试;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
(三)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10日。
二、初试
(一)初试方式
线下闭卷笔试。
(二)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三)初试时间
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
(四)初试地点
贵州医科大学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
以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
线下面试。
(三)复试时间
2021年5月20日-5月23日。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基础及前沿;
2.实践(实验)能力(含临床技能);
3.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
4.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创新思维能力、学习能力、科研能力、人文素养等)。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理论基础及前沿(30%)+实践(实验)能力(含临床技能)(20%)+外语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20%)+综合素质(3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2.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建议携带材料
建议复试时携带以下材料,可供复试小组成员必要时查阅:
1.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证明;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预答辩后的论文);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四、录取
(一)拟录取
1.各专业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凡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
3.招生考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和人事档案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五、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二)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招生考试期间至招生考试结束后1周内进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282;
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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