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法学院 2022 年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第二批材料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87371015
其它有关说明请查阅我校研招网发布的通知——《天津大学 2022 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二批材料初审合格公示名单》。
法学院
2022 年 3 月 2 日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