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外交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部、各院、系、所和纪检监察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二、招考方式
(一)初试
初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进行,使用双机位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考生独立在封闭安静的房间参加初试。
(二)复试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使用双机位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考生独立在封闭安静的房间参加复试。
三、初试
(一)时间安排
4月10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4月11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6日-11日
考生请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二)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时长均为120分钟。
(三)初试组织
考生端设备要求:双机位设备,要求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摆放于考生正面;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电脑或者手机,摆放于考生侧后方。两设备均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软件进行考试。 
具体要求详见《外交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笔试工作办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4月底,具体时间由招生博导自定。
2、复试内容: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
3、复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4、考生端硬件要求:双机位设备,要求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摆放于考生正面;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手机,摆放于考生侧后方,主要用于监考及备用。电脑端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手机使用4G网络参与面试,避免出现因网络中断电脑手机同时掉线的情况。
5.系统、设备调试时间和远程复试平台操作手册另发。
(二)复试内容及总成绩
1、复试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生操作规程将另行通知。复试专业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外语口试时间约为5分钟,每位考生的总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时,在线面试系统将自动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旨在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口试
外语口试满分50分,旨在考查考生对于外语的掌握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
2.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进入复试名单考生须将1-7号材料按照顺序打包压缩并通过“云考场”信息审核功能模块进行提交。(压缩文件以研究方向+姓名命名)
注意:所有材料均提供彩色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完整。多页的材料原则上要求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不得一页一个文件。所有材料提供格式为 PDF 格式,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兆),所有材料大小不超过 50Mb(兆)。
各项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进行命名。(例:1、准考证,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以此类推。)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硕士阶段学历学籍证明(往届生为学历校验,应届生为学籍校验)留学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已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及考生认为能证明自己研究潜力的材料;
(6)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一份,结合个人学术背景、研究经历,拟订学习期间大体研究计划及论文思路和设想,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7)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8)《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2021博士政审表.doc)。请考生交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后于报到时提交(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填写);
(9)体检报告;
录取考生须于2021年5月1日前将8-9号材料,一并邮寄至我院研招办(建议考生通过顺丰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过期未交将影响录取。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7,联系电话:010-68323297。
五、录取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按教育部要求,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分,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
(二)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
六、复议监督
我院纪检室将依纪依规对我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生部接待申诉电话:010-6832329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2967(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七、其他
请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初试的考生添加博士初试QQ群:310686197,申请时请备注考生的报考导师及姓名。
外交学院研招办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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