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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庭8个多月后,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于今日上午9点在南昌中院再次开庭。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定,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本刊记者曾于去年12月旁听了劳荣枝案的第一次开庭,在当时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曾就劳荣枝所涉犯罪事实的细节展开激烈质证。
记者|李秀莉 王海燕
22年前未认定的常州抢劫案
根据本刊此前的报道,当年法子英被捕后,最终认定的犯罪事实一共有三起,涉及南昌、温州、合肥三地共七条人命,包括1996年7月在江西南昌杀害商人熊启义一家,1997年10月在浙江温州杀害女房主梁晓春及其朋友,1999年6月在安徽合肥杀害木匠陆中明、商人殷建华等。
此次判决中,法院认定,劳荣枝作为主犯参与了这些案件。在去年的第一次庭审中,根据劳荣枝归案后形成的48份讯问笔录及在案的其他证据,公诉机关认为对几名被害人的死亡,劳荣枝均是积极主动作为,构成共同犯罪证据充分。但劳荣枝在每起案件中具体承担什么角色,如何量刑,一度扑朔迷离。
除了上述三起案件,另有一起此前未曝光的二人犯罪事实被认定,作案地点在江苏常州,20多年前法子英曾作出供述,但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劳荣枝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案情,形成了交叉证据。
根据二人的说法,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江苏省常州市,盯上了一个叫刘华的男子。劳荣枝将刘华诱骗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华,并刺破其胸口。
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华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对刘华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期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华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华期间,再次对其威胁。
在取得刘华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华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次日上午,刘华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华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华杀害。随后,劳荣枝将刘华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
取得财物后,刘华妻子亦被捆绑,劳荣枝先行携带财务逃离作案现场。随后,在刘华妻子的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并离开。这也是二人所犯下的案子中,唯一一起被害人没有被灭口的。
劳荣枝故意杀人罪成立
第一次庭审中,劳荣枝当庭承认绑架罪、抢劫罪,但否认了对自己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根据公诉机关材料,南昌熊启义一案中,“在侦查阶段,劳荣枝曾四次供述,因怕自己的指纹留在熊家,对法子英说过不如一把火烧了(熊家)”。但在第一次庭审现场,劳荣枝翻供,称这句话是在接受讯问时,受杭州保姆纵火案影响,“临时发挥的”。
她否认与法子英合谋、否认有目的地物色熊启义作为谋害对象,甚至称直到五年后才知道熊启义一家三口当时已经死亡的事实。按照劳荣枝的说法,她主动打电话约的熊启义,想让对方给自己花点钱时,刚跟法子英大吵一架,并提出分手。接到电话后,劳荣枝出门去见熊启义,将对方带回了家,并撞上了法子英。在三人激烈的争执中,法子英用刀划伤熊启义,并踹了劳荣枝肚子一脚。劳荣枝称,法子英威胁她用绳子将熊启义的手脚捆绑。因为“害怕”,她“不得不配合”。
劳荣枝称,将熊启义控制后,其被法子英带着两次来到熊启义家,第一次是下午,目的是认门;第二次是夜里吃完夜宵之后,这一次,二人实施了上述的绑架和抢劫。随后,在法子英的指导下,劳荣枝先行前往人民医院门口。按照劳荣枝的说法,直到二人汇合离开南昌,她都以为熊启义和其妻女还活着。
劳荣枝还提到,下午离开出租屋前,她和法子英就已经打包好财物准备不再回来,走之前,劳荣枝叮嘱法子英给熊启义松绑,以让其在之后主动逃脱。但公诉机关认为这一说法并不符合常理,“如果你们已经打算放了他(熊启义),为什么晚上还敢到他家里去?”
另一个细节也表明劳荣枝前后逻辑不自洽。她称,自己当时以为二人去熊启义家,只是和其家人谈判,未料到法子英竟然敢杀人。但根据当年的人证、物证,第一次去熊启义的家“认门”时,劳荣枝曾建议法子英剪断熊启义家和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
以“不知道当事人被杀”为由,否认故意杀人罪的策略,被劳荣枝反复运用在多起案件中。温州案中,她称自己因为先一步离开现场,对两个女孩的死不知情。但公诉机关认为,配合法子英从银行取到钱后,劳荣枝曾返回招待所收拾物件,并特意把衣服打湿,做出长期居住的假象。这一行为是为逃跑所作的准备,可见其“有预谋和很深的主观恶意。”
合肥案中,劳荣枝称小木匠被杀之前她毫无察觉。但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当时劳荣枝、殷建华、法子英、陆中明(小木匠)四人共处的出租屋仅六七十平方米。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中明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劳荣枝还称,不记得装陆中明尸块的冰柜是否是自己所买,更不清楚买回来的冰柜将作何用途。但公诉方提供的旧货店老板、三轮车夫和对门邻居的证言显示,7月22日左右,一位女性购买冰箱并搬运到虹桥小学恢复楼2楼,此处正是劳荣枝和法子英二人的租住房。
关于劳荣枝故意杀人罪中,最大的争论出现在合肥商人殷建华究竟被谁杀害。根据1999年司法机关对法子英的判决,殷建华是法子英所杀,证据来自法子英的口供。当年的判决书显示,法子英宣称,自己在出发前往殷建华家之前,就用铁丝勒死了殷建华。但劳荣枝被抓获后曾供述称,法子英带着殷建华的纸条去找其妻拿钱时,出门前曾对劳荣枝说过“如果他不老实就拧动脖子后面的老虎钳把他杀了”。
曾有警方的尸检报告显示,殷建华的死亡时间约是7月24日,而在前一天的中午11点,法子英就已经被安徽警方抓获。换言之,法子英离开后,殷建华还活着。公诉人认为,真正拧动老虎钳杀害殷建华的人很可能就是劳荣枝。
在法子英被抓获后,曾有媒体报道称,在庭审中,法子英7次为劳荣枝辩护。曾为法子英担任辩护律师的俞晞说,这个说法有点夸张,在他看来,实际情况是,当时法子英竭力避免提到劳荣枝,的确每次都是大包大揽,把罪行揽在自己身上。
1999年7月23日,法子英被抓获,当年12月28日被处决
如今劳荣枝被抓获,关于殷建华到底被谁杀害,变成了人们猜测的焦点。但因铁丝、老虎钳、铁笼已无实物存在,无法再次进行指纹鉴定,没有物理证据表明劳荣枝参与了杀害过程。在劳荣枝的第一次庭审中,辩护人也正是以这一理由认定,此项事实证据不足。
根据今天的宣判,法院最终认定,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绑架致一人死亡。根据新京报直播报道,法院最终认定,劳荣枝参与了对陆中明和殷建华的杀害行为。
不服判决
在今天宣判后,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事实上,在第一次的庭审中,劳荣枝就未放过任何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在当时的被告陈述阶段,劳荣枝念的稿子是实现准备好的,她说正是自己主动要求媒体参与庭审,目的是为“给大家、给媒体一个真实的陈述”。
她强调,生活中周围认识的人都喜欢自己, 36岁时得过癌症,此后一直想重新融入社会。在总结自己多年逃亡生活时,她的讲述中甚至出现了“抢劫、杀人、绑架,我真的骨子里不屑于做这些,我瞧不起那些通过不正常的方式赚钱的群体”, “你可以说我不优秀,但不可以说我不善良”这样的句子。
面对媒体和公众侃侃而谈,这也是22年前法子英的做法。俞晞记得,自己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见法子英时,对方曾提出,想要一条宽松的裤子,遮盖与警方对抗时受到的枪伤,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面对观众,不能光着大腿见人。在俞晞看来,当时的法子英把法庭当成了自己的舞台,他大包大揽为劳荣枝的开脱,或许跟他强烈的表现欲有关。
相比之下,劳荣枝在庭审中的公开发言更加“务实”。她懂得讲述自己的女性身份,反思在温州案中自己“有罪”,理由是“没有保护受害人,因为那是女性,柔弱的女性,没有任何抵抗力,都非常的配合”。
她还试图证明,自己是被利用被胁迫,她提到自己是1995年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上认识法子英的。被对方展露出的英雄气概所吸引,二人很快走到一起。根据她的说法,甜蜜的日子没多久,法子英就开始对她施暴及进行精神控制,随时随地侵犯她, 24小时监视她,每天赚的钱全部上交。和法子英在一起的几年,劳荣枝称曾堕过四次胎,头骨被打到凹陷。
在讲述中,她还提到了精神控制这样的词汇,想要传达的形象是,“当年的我21岁,年轻、单纯、涉世未深、不懂法,被法子英利用、胁迫,才造成无法弥补的错误。”这段讲述里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已经无法验证,但确定的是,如果劳荣枝想逃,有无数次机会,两人的多起作案中,劳荣枝都是先走一步,之后在某个地点与法子英汇合。
最后一次作案中,1999年7月23日上午,法子英去找殷建华家人之前,与劳荣枝约定,如果中午12点他还未回家,就赶紧逃走。几个小时后,法子英被抓。7月23日晚,没有等到法子英的劳荣枝离开合肥,临走前,她给法子英留下字条,内容是“亲爱的,我先走了,我会在家里等你,我爱你”。
字条上的“家”指的是他们在重庆的出租屋,此前二人曾在那里长住,他们将其称为“安全屋”,“我们在重庆不作案,我在重庆也不坐台的。”虽然劳荣枝的解释是,此举是不愿激怒法子英,以保护家人。但从合肥离开后,她自称曾多次返回安全屋查看法子英是否出现。
2019年被抓时,劳荣枝已经在厦门生活多年,她的二哥劳桥为其聘请的辩护律师周兆成曾走访过她在厦门的男友。在对方的讲述里,劳荣枝穿衣讲究,生活有品位,平时家里养两条狗,专门学过小提琴,也喜欢弹钢琴,去画廊画画。相比之下,早已被杀害的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则多年在饭店打工,独立抚养了三个孩子和一个失明的婆婆,至今还欠着几十万的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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