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美国大选引人瞩目,媒体最新统计是拜登赢得306张选举人票,川普赢得232票。按照规定,得票超过270票即为获胜者,但目前川普还没有认输。
最近常有人问为什么美国总统大选有赢了选票但是丢了选举人票最后落败的情况,怎么回事?
美国的选举是合格选民每人一票,届时投票即可。但并不是所有选票集中统计,然后谁超过一半谁获胜。而是谁赢得选举人票的一半谁就获胜。
根据美国选举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绝大多数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winner-take-all,又译作赢者通吃)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本段摘自百度】。
一般来说,媒体根据各州投票的结果就能判断出哪位总统候选人在各州的胜出情况,没等选举人团投票就能决定了谁是当选总统。但为什么会出现全国范围内得票多反而败北的情况呢?譬如2016年选举,希拉里在全国范围内比川普多300万张票结果还是输了。就是这个胜者通吃或赢者通吃的规则在起作用。下面举个简单和极端的例子。
假如美国只有两个州,一个州叫做加利福尼亚州(加州),还有一个州叫做夏威夷州。加州人口算4千万(假设人人可投票),有选举人票55张;夏威夷州人口140万(也假设人人可投票),有选举人票4张。总统候选人是A和B,现在开始计票。加州投A的为20500000,投B的就是19500000,按照规则加州的票统统归A,获得55张选举人票。夏威夷州投A的只有100000,而投B的是1300000,按照规则夏威夷州的票统统归B,获得4张选举人票。55票对4票,A是获胜者而当选总统。那么算算总得票数,A只获得了20600000票,而B则获得了20800000票。
美国历史上曾好几次出现赢得全国选票多数而未获得选举人多数的情况,除了2016年的民主党候选人喜莱利,还有2000年的民主党候选人高尔(败给了小布什)。这个制度目前不少人在诟病,包括川普也曾说“选举人团制度是民主制度的灾难”。但是这是一个独特的选举制度,如何改变或者不改变也将成为人们一直争论的话题。你怎么看?
本文编辑:Je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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