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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中美两国的南加大中国留学生纪欣然命案凶手之一奥丘阿(Alberto Ochoa)经过4年的庭审于去年3月8日被判出终身监禁。被告不服判决继续上诉,结果加州上诉法院今天做出裁决,维持奥丘阿谋杀罪,但要求洛县高等法院考虑被告犯案时未满18岁的因素,将刑期从“终身监禁”改为轻一级的量刑。
加州第2区上诉法庭由3名法官组成的裁决小组认为,被告奥丘阿在2014年7月24日犯下谋杀罪时只有17岁,还不到成年人的年龄。所以建议洛县高等法院法官乔治·罗米利(George G. Lomeli)把“关于少年减刑的因素”考虑进去,然后再决定是否要维持对待成年人的量刑级别“终身监禁”。
纪欣然
3名上诉法官认为19页的判决书没有说明法官是否考虑到被告犯案时还是个未成年的问题,是否清楚未成年谋杀罪不可判处“终身监禁”的减刑规定。因此,3人小组决定将此案发回洛县高等法院重新量刑。
被告奥丘阿扫视旁听席中的上多家媒体记者。
奥丘阿谋杀案陪审团早在去年3月8日就做出谋杀罪裁决,12名陪审员一致认为2014年7月24日奥丘阿伙同其他3名被告在南加大校外对中国留学生纪欣然实施抢劫的过程中,用棒球棍连续击打受害人的头部,致使其流血过多死亡,因此谋杀罪成立,其他3名被告也都受到了刑期不同的审判。
悲怆的纪欣然家人。
陪审团裁定,奥丘阿在纪欣然命案和两小时后多克维勒(Dockweiler)海滩抢劫案中对纪欣然和另外一对男女犯下了使用致命武器攻击罪、抢劫罪、预谋抢劫罪。另外2名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被告分别是当时只有16岁的古瑞罗(Alejandra Guerrero)和18岁的伽西亚(Andrew Garcia),两人均被判处一级谋杀罪。19岁的司机戴尔.卡门(Del Carmen)因没有直接参与对纪欣然的攻击,被以二级谋杀罪判处15年牢刑。
上诉法庭确认当年只有24岁的中国留学生纪欣然在深夜从南加大返回宿舍的路上遭到了“特别残忍的攻击”,凶手用金属棒球棍和板子对他进行了连续的击打,抢走了受害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后4名罪犯开车逃离现场,浑身是血的纪欣然踉踉跄跄地走回宿舍,第二天被同学发现死在了自己房间的床上。整个抢劫殴打过程被街边的监视器拍下,成为4名凶手定罪的证据。
本文为美国侨报记者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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