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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棍棒底下出孝子”
这是中国老人嘴里常念叨着的话。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被家长“教育”似乎是“家常便饭”。
可是,这样的便饭放在澳洲,放在国外
很有可能一转眼变成牢饭!
1. 重罚1200澳元
刚刚,一位澳洲珀斯的父亲罗先生(Szu Sheng Lo)就忍不住对孩子动了手,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图片来源:9 news)
由于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患有严重的自闭症,所以交流起来并不容易,
这天下午,其中一个今年12岁孩子因为不愿意换衬衫引发了父亲罗先生的怒火,
爸爸一怒之下,拿起了手边的衣架好好“收拾”了一顿孩子,
原本在父亲看来只是“教育”孩子,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因为这一顿打被告上了法庭。
(罗先生)
这位孩子被照顾孩子的员工发现挨打以后,火速向澳洲警方报了案
(图片来源:9 news)
在法庭上,这位罗先生表示:
他认为用衣架打孩子可以让孩子乖一点,听话一点,
而他的妻子也对丈夫的行为表示支持。
(图片来源:9 news)
最后,法官决定对罗先生处以1200澳元的处罚。
对于这样的判罚结果,已经算是万幸,
要知道,还有华人妈妈因为体罚孩子,直到临死也再没有见到孩子一眼。
刚去世的美国华裔江美玲四年前因涉嫌虐待儿童,导致当时年仅4岁的女儿被政府交予某犹太裔家庭暂时寄养;
却不想该家庭提出长期收养请求,导致一场“争女大战”持续了4年,而江美玲直到闭眼也没能要回女儿抚养权。
2.悲剧开始于四年前那次“冲动的体罚”
据孩子爸爸陈家龄介绍,他们多年前从福州移民来纽约,为了生计,在佛州开了一家小餐馆,并于2008年生下女儿。
但由于两人无暇照顾,所以他们将孩子送回纽约,与在华埠定居的奶奶生活。夫妻俩一个月回纽约探望老小几次,一家人生活也算其乐融融。

不过,幸福在四年前的一次体罚后戛然而止。
陈家龄表示,2012年的某天,江美玲回纽约探望女儿,却因被其不听话的举动气急,一冲动便拿起手边的筷子体罚,而孩子的哭声引来白人邻居报警。
(图片来源:网络)
警察一进屋,看到4岁女儿身上的红印,就立刻把江美玲逮捕了。随后,江美玲被控“儿童虐待与忽视罪”(Child Abuse and Neglect),而女儿也被市儿童服务管理局(ACS)暂交一犹太裔家庭寄养。
虽然最终江美玲并未入狱,只被要求守行为并参加家庭治疗课程,但在案件审理的几个月中,不懂英文的她甚至不知女儿被带去何处。
直到近半年后,江美玲找到寄养家庭,想领回女儿,但对方却提出永久领养的要求,于是一场争女大战开始了长达4年的波折。
(图片来源:网络)
不知如何应对的江美玲找到市议员陈倩雯及陈家龄等人求助,不过对手更是有备而来,聘请专业律师,一步步夺走抚养权。
陈家龄表示,4年的案件审理期间,女儿一直住在犹太裔家中,每周只能与母亲见面一到两次,每次两小时,这令原本亲密无间的母女开始生疏。
不过江美玲并没放弃,为了多见女儿,她不再回佛州工作,而是留在纽约,专门等待每周的见面。
虽然对方律师使用各种计策,令法院先后出具保护令,禁止女儿与奶奶、表姐甚至爸爸单独见面,但江美玲的母爱也令法官软化,今年年初时,母女俩甚至开始被允许一周过夜一次。
但命运似乎对江美玲特别不公,正当她看到了接回女儿的曙光时,却突然被诊断为罹患肺癌。虽然陈家龄与陈倩雯等人继续帮江美玲申诉抚养权,但于本周去世的她最终也没能真正要回女儿。
3.澳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大家都知道澳洲的熊孩子多,
那原因自然是澳洲人自己宠出来的!
澳大利亚早在1991年就宣布成立了国家儿童保护委员会,其职能就是防止对儿童的虐待和忽视。
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其制定的与少年司法有关的法律有《儿童法院法》、《青少年罪犯法》、《儿童(刑事诉讼)法》、《证据(儿童)法》、《儿童(社区服务令)法》和《儿童(感化中心)法》等,内容缜密、体系完备,构成了详尽而科学的少年司法制度框架。
别说殴打,就连言语辱骂体罚孩子也不行。
邻居听到会怀疑你在虐待孩子,警察马上就来了。
一旦被举报,家长只能按照法庭与儿童福利保护局要求一步步走完整个程序,期间涉案家长还可能需要参加三个月的家长培训课程。而最终由法官判决是否将孩子送回给家长照顾。
之前在澳大利亚,就有母亲因为用炒菜的木勺敲打孩子而被警方以“虐待儿童”为由起诉;
还有位亚裔妈妈因为吃饭这点小事打罚年仅5岁的女儿,最终被判“家暴”罪成;
还有人在公众场合教训孩子而被控“侵犯罪”等等。
4.不打孩子不代表溺爱孩子
不但澳洲的法律不允许打骂孩子,在教育方法中,打骂孩子实在是为下下策。
不打孩子不代表溺爱孩子,打孩子也不意味着正在对孩子严加管教。
一些家长,在教育方式上比较情绪化。当他看见自家孩子做坏事,比如孩子在说脏话,如果家长这会儿心情好,或者自己正在忙着玩游戏,就放宽了约束,当没听见;
某一刻,当他有空了或者脾气上来了,一听熊孩子在讲脏话,就把孩子抓过来暴打一顿。
这是家长在教育上的惰性。在教育上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和统一性,没有坚持去贯彻的规矩,往往立不起来。因为孩子也很聪明,他会揣摩大人,虽然大人有严厉地要求这样不准那样,但是某些时候他发现做了,也没受到逞罚,他就知道你说的话,不一定算数。造成他有机可乘,一次一次挑战你的底线。
于是就会出现家长即使出手打了孩子,仍然没有教育到位的情况。
正确的观念应该是,对孩子使用和大人一样的道德标准,与孩子的沟通方式尽量模仿大人世界。规矩范围以内,给予最大自由,但是有绝对不能跨越的规则。规则准线是普世的、恒定不变的,不是随心所欲的。
亲子关系,是对未来一切人际关系的演练。不对孩子使用暴力,是因为,如果他以后选择使用暴力,很可能会被暴力解决掉。
那些被暴力解决掉的人,大多不是对自己武力值太自信而选择参与暴力,而是一时冲动。当他喝醉酒一个人步行回家的时候被挑衅,当伴侣不可理喻把生活搅得一团糟的时候,当上司卑鄙小人毁了他前程的时候,他能冷静地转头走开吗?
他的潜意识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小时候爸爸一时冲动打下去的那一巴掌,就是答案。
最后,
家长自身也需要加强自己对孩子的导向和教育作用,
而不是一味溺爱或是粗暴地通过打来解决问题。
所有关于所谓“文化差异”和“管教孩子”的理由都不能作为辩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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