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击点图片上方蓝色的生命季刊,选择关注,您就会每天收到生命季刊播发的文章)
今日灵修:什么样的人,才是神眼中的蒙福之人?
——诗篇119篇灵修系列之二
文/王峙军
生命季刊微信专稿
以下语音为作者本人朗读,之后为黄滨姊妹、孙锺玲姊妹圣乐献诗“主耶稣我爱你”:
今日经文: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遵守祂的法度,一心寻求祂的,这人便为有福。这人不作非义的事,但遵行他的道。(诗篇1191-3
诗篇第119篇,是旧约智慧文学中的精品。其结构严谨而精美,用词丰富而精确。诗中既有对神启示性真理的多角度、多层次的叙述,也有对主人公(即诗中的)跌宕起伏之人生,以及他与神的关系的细致描写。
而且,这篇诗的应用性也很强,有心的读者会发现,这篇诗的作者,常常把我们想对神倾诉的话,都说了出来;诗人心灵跳动的节奏,和我们这些走在成圣道路上的基督徒十分接近;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我们自己好像就是诗篇中那位挣扎着与神同行的
在原文中,诗篇第119篇和诗篇第1篇一样,开头的第一个字都是有福有福這個字的原意是幸福,欢愉。但在整本圣经中,有福所指的乃是,在一些人的生命或生活中,包含着一种蒙神喜悦的特质(比如渴慕神、敬畏神、遵行神的道、追求圣洁等);因此,神就赐福与他们,使他们活在蒙福的状态中,使他们里面有满足的平安和喜乐。因此,我们可以说,有福这个字,是帮助我们开启诗篇119篇的钥匙,使我們进入其中,来认识与吸收这篇诗中的真理。
基本上,诗篇1191-3,就是要告诉我们,在神的眼中,什么样的人才是蒙福之人。
什么样的人是蒙福的人呢?
答案是:那些行为完全、遵行耶和华的律法的人,就是蒙福之人;那些遵守神的法度、一心寻求祂的人,就是蒙福之人。他们能够蒙福,还在于他们不作非义的事,但遵行神的道。
行为完全,是指一个人在行事为人上没有瑕疵。这个短语在箴言1120中也出现过:心中乖僻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事完全的,为祂所喜悦。这个人在行为上没有瑕疵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他遵行耶和华的律法,或他行走在神的律法中。
2节开头的字还是有福。这一节中的遵守,有保守、保护、遵行的意思。法度,本意指警戒的记号。神以祂的法度,对祂的子民进行告诫和提醒。凡是把神的告诫存在心里(保守在心中)的人,在神眼中就是蒙福之人。一心寻求全心寻求,意思是愿意归向神,并向神寻求祂的法度,或听到神告诫与提醒后,就全心归向祂。如此,这人在神眼中便为有福
3节是对蒙福之特质的补充:这人不作非义的事,但遵行祂的道。非义(的事)就是邪恶、反常、邪僻的事或行为。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就有许多非义的事,口吐谎言,生活放纵,陷入不道德的性关系,或沉湎于网络色情的诱惑之中,甘愿做烟酒的奴隶,在商业经营中欺骗造假,行贿受贿,作假见证,收不义之财,偷税漏税等等。与此相反的,就是遵行祂的道,即行在神的道中,行在神的心意中。唯有遵行神的道的人,才能使自己远离非义的事遵行神的道,是人不做非义的事的保证。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不是都愿意作神眼中的蒙福之人吗?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按照蒙福之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圣经说,蒙福之人,是遵行耶和华的律法遵守祂法度的人。我们若愿意成为这样的人,就必须晓得神律法与法度的重要性。神的律法和法度,都是为了我们生命的益处而赐下的。可惜人天性反叛,不愿意遵行。若不遵行,吃苦的一定是我们自己。比如,你开车上高速公路,不守规矩,偏偏要逆行,或者是疯狂超速,那么后果是什么,可想而知!其实,省察一下我们自己的属灵生命,我们不也是常常违背神的律法与法度吗?神虽有怜悯,宽容我们,但我们应该知道,神宽容我们是等待我们悔改。
圣经也说,蒙福之人是一心寻求祂的人。请弟兄姊妹想一想,我们成为基督徒后,是否还与世人一样,一心追求属世的名利、地位、物质财富呢?如果还是这样,那我们就要悔改。悔改就是改变我们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内的思想观念,从追求世界,到转向追求认识神和荣耀神;并且从自我为中心的生活形态,进入以神为中心的生活形态。
祷告:亲爱的主,既然你有赐福的应许,我们就甚愿成为蒙福之人。愿你帮助我们成为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成为遵守神的法度、一心寻求祂的人。也求你使我们远离非义的事,但遵行你的道。奉主的名祷告,阿们!
王峙军 生命季刊主编,生命团契总干事,牧师。
本文为作者诗篇119篇系列灵修文章之二,请阅读:
=============
如果您是在朋友圈中看到这篇文章,请点击手机屏幕的右上角,然后查看公众帐号,点击关注即可。
您若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回应或评论。生命季刊微信平台牧师团将为你解答疑惑。
生命季刊微信公众号:cclifefl
生命季刊网页:https://www.cclifefl.org/
击点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看到生命季刊的视频短片及文章。
使用苹果手机的读者,您若愿意支持生命季刊微信文字事工,请按住下面的本刊微信专用二维码,然后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为本刊奉献: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