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就白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责令东峡大通支付拖欠白马(上海)的广告发布费510.31万元及对应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
市界公众号发布文章称,查阅相关民事判决书发现,案件审理宣判时间为2018918日。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事实,白马投资作为乙方,与甲方东峡大通分别签订三份《媒体代理合同》,约定东峡大通委托白马投资,在户外街道灯箱媒体网络代理发布灯箱广告,约定发布费总额分别为3925350元、31578800元与5103057元。一份白马投资出具的20186月的《询证函》显示,东峡大通盖章确认,尚欠原告约510万元。至诉讼审理时,东峡大通尚未支付这部分款项。127日,市界ofo询问该案件判决结果执行进展,ofo回应称还在沟通中。
ofo小黄车创始人兼CEO戴威
除此之外,ofo还涉及多起劳动合同纠纷。寻找中国创客根据公开资料统计,2018年以来,至少有9家公司因合同纠纷将ofo告上法庭,涉及物流运输、房屋租赁、广告费用、拖欠货款等多种事由,部分案件已达成和解,尚有多起仍在审理之中。
其中,涉及金额最大的是上海凤凰。上海凤凰831日晚发布公告称,上海凤凰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微信ofo小程序已暂停服务
上海凤凰在公告中表示,2017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6815.11万元。上海凤凰表示,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凤凰20188月发布中期业绩报告时称,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55%;营业收入为3.5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56%;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较上年同期减55%。对于营收的变动,上海凤凰表示,主要是共享单车订单大幅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ofo已经开展多项商业变现计划,包括车身广告、App端内广告等。1114日,ofo创始人戴威在公司员工大会上表示,由于供应商债转股,目前公司资金情况正在好转,但依然很困难。
以下是公告全文: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815.1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原告)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峡大通、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的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6,815.11 万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 186.52 万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 20.00 万元(暂计);
4、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起诉理由
2017 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 6,815.11 万元。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 日
编辑整理:商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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