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头条Vancouverheadline 编辑]
乐活按语

如需关注孟晚舟保释聆听会最新消息,请留意她乡华闻 chicvancouver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特约作者清泉撰写】应美国要求加拿大警方在温哥华逮捕了孟晚舟的新闻一经曝出,这场由中、美、加三方参与的“三国杀”便从台下端到了台上,尽管可能仍然笼罩着若隐若现的薄雾,但这恰恰给不同立场的舆论提供了足够的发挥空间。比如,有批评美国太过霸道难免物极必反的,有抱怨中国太软弱应该以牙还牙的,有开脱加国别无选择只能逮捕孟氏的……本文认为,在这场“三国杀”中,处境最尴尬最难堪的决不是那几拨逢中必反之人说的中国,反而是“奉旨拿人”的加拿大。
加拿大乐活网记者现场拍摄图片
拘捕孟晚舟,已经使加拿大面临“四亏”——法亏、理亏、情亏、事亏——之境,如果真把孟晚舟引渡去了美国,加拿大遭遇“四亏”会是大概率事情。
这里说的“法亏”是指法理上不充分,有亏欠;“理亏”是指在道理上有亏欠,理短;“情亏”是指在人道方面有亏,践踏了人权;“事亏”是指基于上述种种之“亏”,加拿大可能已经于现在且必然会在未来的国家交往、国际事务中遭遇损亏。
12月10日第二次保释聆听会的外围现场
先说“法亏”,也就是法理上的亏欠。12月6日特鲁多接受采访时表示:“适当的部门作出了这一决定,我们在逮捕发生几天前就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我们相信我们独立的司法系统,这些事情与政治并无牵连。”意思是:这是个纯粹的法律问题,我们司法独立,我们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更有人为特鲁多注释:在引渡孟晚舟这件事上,加拿大别无选择,因为加拿大和美国签有引渡条约,美方要求加方引渡孟晚舟,加方就必须引渡,不然它就违背了国际条约。一句话:没毛病。
其实,不是没毛病,而是无视毛病,甚至不以之为病。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依据的是美国国内法和美、加之间的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依据就是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又称长臂管辖原则)。它规定,不管是谁,也不管在哪儿,只要美国认为你的行为对美国产生了影响,不管这行为主体是哪个国家的,行为是否符合当地法律,美国法院都可以管辖你。
法庭外有群众自发组织抗议,要求释放孟女士
如美国司法部1997年颁布的《反托拉斯法国际实施指南》规定:“如果外国的交易对美国商业发生了重大的和可预见的后果,不论它发生在什么地方,均受美国法院管辖。”这种充满扩张性的原则赋予了美国法律凌驾于其他国家法律和国际法之上的“特权”。这在本质上是美国根深蒂固的霸权主义、威权主义赤裸裸的表现:不管是谁,一旦威胁到我的利益,我就根据我自己制定的原则,抓捕或者引渡你,审判你,从而震慑、打压、摧垮你,尤其是竞争对手。
就是基于这样粗暴践踏他国主权、视国际法如无物的霸权主义的“长臂管辖原则”提出的引渡要求,加拿大“独立的司法系统”竟然欣然从命,把孟晚舟给逮捕了,其法理何在?独立何存?公正何有?
加拿大乐活网记者现场拍摄
另一方面,美国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看起来是按双方签署的引渡条约行事的,而依据国际惯例,对于“非双重归罪”等四种人通常是不予引渡的。“双重归罪”也称“双重犯罪原则”(double criminality)或“相同原则”(principle of identity),是指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引渡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均构成犯罪时,才可以引渡。如果加方执意要把孟晚舟引渡给美方,则它必须证明至少也要说明美国指控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且按两国的法律都能判处一年以上监禁。这是加拿大法律的硬性规定。
从12月7日举行的保释听证会来看,加方对此未作任何表示,也许是时候不到。但即便到了那个时候,加拿大似乎也没有那么长的手臂管这档子事。不过也说不定,因为特鲁多治下的加拿大最近手就伸得挺长,前一阵子还吆喝了沙特的一档子事儿,结果人家沙特大为光火,把加拿大大使轰回来了。如果沙特人知道此后特鲁多治下的加拿大连自己签了约的国际禁毒框架协议都不遵守,堂而皇之地把大麻合法化了,或许就不会动那么大肝火了,就会说:特鲁多的加拿大,不光不尊重他国主权,不遵守国际法,就算自己的法律还说改就改了,这里的法律,当不得真。
如果这样的法真把孟晚舟引渡去了美国,那它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它就结结实实地亏欠了独立,亏欠了公平,更亏欠了正义。
各大媒体记者们“长枪短炮”蓄势待发,准备抢第一手资料
再说“理亏”,道理上的亏欠。要求引渡孟晚舟,美国是想直接针对华为的,但却对孟晚舟动手了,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在保释听证会上,孟晚舟的辩护律师提出疑问:“如果美国认定华为存在欺诈行为,员工参与其中,为什么不是公司被指控,反倒是员工被指控?”因为美国虽然怀疑公司有问题但又证据不足,于是给公司高管扣上欺诈的罪名,以期“诈”出点儿自己希望的东西。这也是美国“创新能力”的体现之一——把规则的用法加以“创新”。依据这一创新,美国怀疑哪家公司哪个国家有问题却又没有证据,就可以把它的高管或者要员引渡过来,审判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证据。
英国《金融时报》12月7日报道说,要求引渡违反制裁者并不常见。美国前中央情报局中国分析师、小布什(George W. Bush)政府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主任韦德宁(Dennis Wilder)表示,打击违反对伊制裁规定的行为“这是(美方)一个非常激进的国家安全战略。伊朗是一个法律诱饵”,而指控孟晚舟“更容易在法庭进行起诉”,这是“美国另辟蹊径针对华为”的战略。
烂种子长不出好芽来。打着“维护国家安全”的幌子,随心所欲地滥用自己制定的规则,肆无忌惮地扩张霸权,要求引渡孟晚舟正是美国一惯蛮不讲理本性的自然流露。紧跟美国屁股后头的加拿大拘捕了孟晚舟,无论怎样辩白自己的司法是“独立”的,它道理也很难讲通,它的“清白”也很难让人信服,它为虎作伥的帽子也很难被摘掉。
距离第二次保释聆听会开庭还有半个小时,法庭外已经排起了长龙
再说说“情亏”,在人道、人权上的亏欠。孟晚舟被拘捕的消息一经披露,中国上下群情激愤,但并未失却理性。有媒体指出:据知情人士透露,自12月1日被拘捕,孟晚舟一直受到粗暴且有辱人格的对待。加警方将她在机场扣留带到拘留所的路上,给她戴了手铐;当晚按照程序带她去医院及回拘留所的路上也给她戴了手铐;而带她从拘留所到法庭,以及退庭后去矫正中心途中,给她戴了手铐和脚镣。有评论称:在未经审判定罪的情况下,给孟晚舟女士戴上适用于重刑犯人的刑具,直接将她作为重刑犯人对待,是对其基本人权的践踏和对其人格的侮辱。
孟晚舟今年5月做过去除甲状腺的手术,还有高血压,需要每天按时服药。然而,加拿大的拘留所没有给予她目前身体状况所需要的照顾。这很不人道!也让加拿大一直营造的尊重人权、人道主义的形象大打折扣。
实际上,加拿大在人道和人权方面并不光彩。当加拿大让难民住宾馆时,至少那些无家可归的加拿大人对加拿大的人道产生了疑问;当加拿大向一个杀过人的恐怖分子支付巨额“国家赔偿”时,有95%的加拿大人对加拿大的人权表示了失望……由此看来,孟晚舟女士被非人道对待,人权被践踏,人格被侮辱,在加拿大并不是什么特例,而是历史的惯性,是加拿大人道有亏、人权有亏之旧伤上的一滴新鲜血液而已。
法庭内部禁止拍摄,记者们只能守在外围“望梅止渴”
最后是“事亏”。加拿大不会不知道孟晚舟是任正非的女儿,也不会不知道华为之于中国的意义。英国著名经济事务评论员、《每日电讯报》编辑华纳(Jeremy Warner)认为,华为影响力扩大其实就是中国崛起的缩影。因此,给华为制造困难象征意义极大。有评论认为,若孟晚舟被引渡,北京与渥太华的关系将会陷入危机,而且有关两国自贸协议的一切对话都将深深冻结。
北京时间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强烈敦促加方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加方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刚过去的这一周(12月3日——12月9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暂停了其亚洲林业贸易代表团原拟赴中国之行,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推迟了原定本周对北京的访问,中国的一个代表团取消了原定与加拿大有关方面的会见。毫无疑问,孟晚舟被捕使得中加之间的不少事情陷入停顿,什么时候重新启动,恐怕要看加拿大的下一步行动。
多少年后再回看孟晚舟被捕,也许会是一桩标志性事件,也可能像菲莎河那看似平静的水面,不会再引起多少人瞩目,但它诱发的“三国杀”必然要分个胜负。也许中方会受一点皮肉之伤,但输是不会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作者:清泉

责任编辑:温迪
平台:温哥华头条

微信ID:
Vancouverheadline
备注:感谢读者关注温哥华头条,12月10日孟晚舟案件保释聆听会第二次开庭信息,将会在友媒:她乡华闻 chicvancouver 以及 北美报告 canadanews上同步更新,敬请关注!
往期精彩原创
………


版权声明:【除原创作品外,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频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