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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时期的中共党员,很多是出于民族救亡的考虑而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力下,国势日蹙,国民党的救亡努力很快被其内部的派系斗争与腐败所消解,此时的共产党充满朝气,于是很多人投奔了延安。因此,共产党人多半是共产主义基础上的民族主义者,如前述,这个民族主义的内涵是中华民族主义。
在解放战争末期,这一点逐渐清晰地浮现出来。由刘、邓两人领导的中原野战军改编而成的第二野战军,在渡江战役之后转向进军少数民族众多的大西南,1950年初解放了除西藏之外的西南全境。进军大西南后不久,中央就民族问题向二野发出指示:“关于党的民族政策的申述,应根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民族政策的规定。
《共同纲领》中的相关规定主要在第六章《民族政策》,其中规定: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学、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它对各少数民族特别表现为大汉族主义)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上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已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的地位。
在今天应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友爱合作和互助团结,此点望你们加以注意。”《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1949年10月5日),载《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4页。
中共的这样一种政策变化,也与苏联依照自己的民族政策经验以及其对国际政治的考虑,而在1949年2月米高扬访问西柏坡时向中共提出的一系列建议相关。相关内容亦可参见李国芳《中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以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为例》,《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6期。
这段指示当中有一系列值得从政治叙事上深入分析的内容。其中最核心的是它确认了一个全新的法理来源——所有的民族政策都要根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的规定。《共同纲领》颁布于1949年9月29日,其序言明确表述:“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已使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时代宣告结束。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而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代替那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国民党反动统治。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
一个极为复杂的政治空间结构在这段序言当中呈现出来。《共同纲领》用阶级政治置换国家政治,被压迫的中国人民推翻了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民党政权;但是这个阶级政治当中,所有曾经的弱者都联合在了一起,其中包括了复杂的阶级结构,这要求必须具备一种超阶级的认同基础,从而又形成了国家政治对于阶级政治的再置换;而此时的国家政治是由阶级政治所领导的,所以它不是对过去的国家政治的简单重复。
少数民族也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参与者,它在前述的政治空间结构当中,被阶级政治和国家政治从两个方向吸收:从被阶级政治所吸收的角度来看,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差异被消解;从被国家政治吸收的角度来看,汉族与少数民族共组为一个大的中华民族。如此复杂的政治空间结构,在终极历史时刻的照临下,各种差异被统统吸收,中华民族成为一个普遍均质的存在;人民政协则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进行了一个建国立政的政治决断。
中华民族就此借助共产主义所打开的超级想象力,同时完成了对于所有矛盾的克服,超越于一切差异之上,从而表达出了自身。从政治宪法学的角度来看,《共同纲领》具备制宪权行使的根本特征,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嗣后一切政治活动的根本法理基础。
毛泽东在1949年10月1日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身份做此宣示的,但这个主席的身份并不是因为他的这一宣示行为而成立,而是依照《共同纲领》规定进行的选举而得以成立的。参见陈端洪《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1949年〈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建国宪法的正当性》,载氏著《制宪权与根本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关于新政协的制宪会议地位及《共同纲领》的建国宪法属性,亦可参见高全喜、田飞龙《协商与代表:政协的宪法角色及其变迁》,《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
中国共产主义者的民族主义内涵,在这样一种复杂的政治空间结构当中呈现了出来。通过阶级政治与国家政治的反复变换,吸收掉了边疆地区的民族政治,超越了汉民族主义,上升到中华民族主义。
区别于国民政府在成陵祭典当中所表达出的中华民族主义,共产主义基础上的中华民族主义,基于其阶级政治的底色,还有着一个远远超越于中华民族主义之上的对于欧亚大陆秩序乃至世界秩序的超级想象力。这样一种视野,使得中国的精神结构得以在古典帝国之后再次进入到大陆帝国的视野,并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下,有了进一步突破大陆帝国视野的可能。中国获得了足够的精神容量来继续自己的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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