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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 ]加拿大北温哥华市一对夫妇被指在卖屋时故意隐瞒物业内藏有油缸,法官裁定与讼夫妇陈述失实,要向买家支付37,000元,作为移走油缸及清理费。
■法官裁定前业主要向买家支付3.7万元。资料图片

法官裁定须向买家 支付3.7万

据区报《北岸新闻》(North Shore News)报道,根据入禀状,买家霍宁夫妇(Rhonda And Michael Honing)在2001年购买一间位于克洛弗利街(Cloverley St.)的房屋时,不知道物业的地下藏有油缸。直至2016年,霍宁夫妇才发现地下藏有储油罐,于是把该油缸挖出来,并支付清理土壤被漏油污染的费用。

土壤被漏油污染

前业主菲尼夫妇(Peter and Carole Phinney)辩称,自己早在1976年买下该间房子时,对物业范围内有油缸或泥土被污染之事一无所知。其后,他们在屋内取出一个油缸,又把供热系统改为使用天然气,所以他们一直以为物业内再无油缸。为此,他们坚称,不应为事件负责。

菲尼夫妇又称,从来没有想过要提出地下油缸的问题,因为这些油缸在20世纪70年代一般都不是什么一回事。

在卖方物业披露表上,以及书面回复买家保险经纪所提出的问题时,菲尼夫妇皆表示,不知道物业内有油缸和土壤被污染之事。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布洛克(Murray Blok)研究过双方的理据后,裁定原诉人霍宁夫妇胜诉。

布洛克指出,霍宁挖出油缸时发现,其通风管道距离该房屋污水管道很近,而菲尼退休前从事水喉工作,因此有充份理由相信菲尼知道物业下有地下油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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