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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 ]加拿大列治文一对华裔夫妇离婚后,儿子由女方照顾,女方其后入禀法院,要求男方提供财务文件,证明财力足以支付赡养费和儿子生活费;但男方认为本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卑诗最高法院裁定女方胜诉,男方须付赡养费及抚养儿子费用。
诉讼的申诉方为习女(Jinjin Xi),答辩方共两人,分别为张男(Q. Zhang及其父亲张父(Z. Zhang)。
2014年1月9日,申诉方与张男结婚。女方声称,她在怀孕时,男方及其父母鼓励她到加拿大分娩,好让孩子出生后即拥有加籍。为了到加拿大安胎,女方放弃了在中国一份高薪工作,迁到列治文居住,由于她当时持游客签证到加拿大,加上只懂说少许英语,所以她无法工作。
为取加籍到列市产子
女方称,当时相信如果她愿意前来加拿大诞下孩子,男方父母会把列治文的物业,赠送给他们。又称,男方家族十分富有,拥有一间资产至少8,000万加元的开发公司。
儿子在2014年7月11日出生。女方表示,两母子居住在该间列治文房屋,初期大约一半时间在中国与加拿大两边往来;自2016年1月以来,她长期与儿子住在该间房屋,男方则主要在中国居住和工作。
女方称,与男方离婚前,大家都过着奢华生活,举例说,两人结婚时,光是婚礼用鲜花就用去了8万加元;聘礼高达23万加元;乘坐飞机,不是头等就是商务位;与儿子回中国探亲期间,特别聘请保母全程照顾。除了家庭和交通开支之外,每3个月又会收到38,860加元,作为两母子的日常使费。
男方强调,这些物质主要由父母提供,为的是希望孙儿过着较佳的生活,而他每年赚取约28,320加元收入,另有每年约10万加元分红,即合共128,320加元。
在2016年4月29日,双方离异。女方声称,两人分开初期,在2016年9月及2017年1月分别收到3万元,作为抚养儿子之用,另每月1,600元託儿费用。
男方指法院没管辖权 败诉
自从分开以来,申请人独力照顾儿子,男方没有多大关心,只探望过儿子一次,为时只有1小时。
其后,女方入禀法院,要求男方提供财务文件,证明财力足以支付赡养费及儿子的生活费用,又指男方每年的收入高达200万元。男方认为本地法院无管辖权。
此宗个桉在2018年4月27日在温哥华审理。卑诗最高法院法官缪尔(Muir)在5月8日裁定,申诉方胜诉,有证据显示男方的收入,远高于他所声称的128,32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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