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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贤 | 主编 · 李贤
原标题:读《复活》(一):你的心中关着一头野兽
【编按】
《复活》系列阅读分享,试图解读托尔斯泰所映射的罪观,并与圣经中独特的罪观进行比较;进而探讨良心在不同阶段之于人的作用,最后将探寻托尔斯泰和圣经不谋而合的对罪的解决之道。
两律争战的白热化常出现在人犯罪之前,与其说痛苦难当,不如说欲罢不能。通过直白的内在心理描绘,《复活》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人性中的矛盾与挣扎活现眼前。即便是军旅中堕落的生活,还是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大染缸,良心一直未能被泯灭。当人游弋与道德底线边缘时分,良心的警钟总是如期响起,从来没有停止过,只不过人的耳朵慢慢的长了大而厚的茧子。聂赫留朵夫在起意侵犯马斯洛娃时,并非是毫无顾虑,而是夜不能寐。
两两相对的两律有着不同的名字。托尔斯泰笔中的两律分别是精神层次的要求和兽性另一面,二者如此之矛盾,却又存在一个个体之中。每每抉择,两律都翻天覆地的讨论和争执,没有结果誓不甘休。精神层次的要求又有被称为道德的,良心的警戒,圣经中称其为赐生命圣灵的律(罗8:2)顺从圣灵的新我,这新我是自接受基督得以获得的新生命,有着战胜罪恶的力量。就托尔斯泰的描绘,与新我似乎有些差距,更合宜的应该是人之共有的良心,就是人在未曾相信上帝之前的行为准则。相对的是兽性,圣经中更明确的是说罪和死的律(罗8:2)或者是体贴肉体的旧我(罗8:6)特征是专顾眼前的利益,并且放纵情欲,结局是走向死亡。
因为《复活》是小说体裁,并非专门的论述文。所以关于什么是罪,作者并未有过多的着墨。但是在描绘人物的内心心理,良心的控告却是作者的重心所在。头几章描绘了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参与马斯洛娃的刑事审判。除了描述法庭上的法官和公诉人,作者更多的描写了聂赫留朵夫内心的法庭,而良心则充当了公诉人的角色,公诉人严厉的呈现主角犯罪的事实。所依据的法律就是圣经和当时的社会道义,被告人则是聂赫留朵夫自己。这其实就是良心的功用,选择前对行为加以规范,若是有悖良心而为,则不断的控诉。若是顺应良心而行,则心安理得。
虽然《复活》中人物是虚拟的,背后的思想理念却是真实的。罪恶权下的人好如聂赫留朵夫一般,最终强暴的兽性还是以无理和血性压制了柔和似乎无力的善我,没有任何悬念。犯罪以后,人从来就没有过自由,良心的警戒似乎也只是为了犯罪后量定了令人寝食难安的控诉。未曾得救之前,人的生活根本就没有什么两律争战,因为人压根就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兽性的一面引诱人去犯罪,善我的一面却又无情的把人压入道德的牢房,日日拷打、不得释放。
从圣经的角度而言,良心并非只是社会约定俗成的公理而已。更是人与生俱来的是非心,由后期的社会责任灌输逐步的形塑和加强。良知是什么?根据字源学来说,无论是希腊文\拉丁问,甚至德文,良知都是“同知”二字合成的,所以它原是一种内里有和神同观点的道德观念。良知的任务,无论是阻止人们去有份它所认为非的,或鼓励人们去力行它所认为是的,都应该是根据神的观点来实施。1在末日审判之际,良心将会成为审判那些非信徒的依据(罗2:12-16)
良心的功用一直在继续着,只不过随着罪的介入和破灭有些许的强弱变化。在圣经中罪与人的关系大致分为以下四个过程:
其一、人没有罪,有自由;这是指世界之初,亚当夏娃被造之时。此时人还没有犯罪,人拥有自由的选择权。终极的选择就是在生命树和善恶树之间的选项,这二者都为神所造,实际上都是圣洁的,人们实质性的选择其实是对于神话语的挑战拟或是顺从神的话语。最初的人是拥有自由选择权利的,人并不囿于任何一种状态之中。
其二、人有罪,没有自由;在《复活》中,作者不少提及精神我的幼弱和兽性我的霸蛮。人选择摘食禁果违背了神的话语,于此人与罪的关系到达了一个新的过程,就是人囿于罪恶的钳制中。罪和善不一样,在善中人有自由的选择,甚至乎是背乎善的原则;而在罪中,是压倒性的钳制,失去了任何非己行动的可能性。在丁道尔创世记注释中,形象的分析了二者的区别,始祖意欲和神一般能以分别善恶,实际上人确实知晓什么是恶,最后则欲罢不能,神如医生一般,得以对症下药;但是人却如病人一般,直至知道了什么是病和什么是痛苦。却最终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其三、人有罪,也有自由;这个阶段是最为特别的。正如在救恩论中,「已然来到,还未完成」是指在基督救恩中的人获以自由,但是也存在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与前者不同的是,人不再只是囿于罪恶之中,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与善为友。这时的精神我并非是虚置无用的,而是确实有力、实效的。这个阶段也是托尔斯泰多为着墨的,作者描绘聂赫留朵夫被内心的愧疚驱使其跪向上帝,重新迎进基督,便再次获得自由和生命。
其四、人没有罪,有自由;这个阶段是基督救恩的最终实现,人完全活在完全的自由状态之中,人再也不会再犯罪。有人问伊甸园中分别善恶树使人的自由意识成为可能,但是在最终的过度之中,没有分别善恶树又怎么有自由选择的可能性。问题的根本就是人还会犯罪吗?答案肯定是不会犯罪的。
实际上,人已然活在了选择的后果之中,即便是没有分别善恶树,实际上善恶之间的分界点还是存在的,并且已经实现了其根本意义。善是完全的,不是因为恶才有意义,并且在善里面是可以完全实现自由的,就如同神一样。其中,完全并不包括对不完全的体验。

[1]《灵命知多少》(南京,基督教两会出版社,2009),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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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全职牧师,现于湖南服侍;道学硕士、文学硕士;擅长系统神学研究,青少年教导。以牧会与神学教育为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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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会犯罪?而罪又是什么?下期将为您分享李贤的《读〈复活〉二——其实每个人都被判刑了》;以及无遁的见证分享《操练与神同行的生活之择业篇》,看无遁姊妹如何在择业中经历神的恩典,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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