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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之后,新投资人的2年投资期的议题,EB5Sir一直有在跟进。
之前的文章,可以参考阅读:

新投资人,必须要考虑:排期导致的再投资风险

今天
,我们来看看当前的状况。


1. IIUSA,代表区域中心的诉讼还在进行,暂无定论。


2. AIIA,EB-5投资人组织,正在筹集资金准备在法庭上加入该诉讼,反对区域中心的立场。这点,我们过几天再更新,AIIA正在发陆续文章解释为何区域中心的诉讼理由站不住脚,文章还没发完,发完之后我来解释。


3. 移民局的态度。


这点很有意思。之前,就我个人观察,一直觉得移民局未下大的决心。从以前EB-5电话会议上的点到为止,到去年10月的官宣,一直有点扭扭捏捏。


最近,看到一份文件,去年10月30日移民局
Ombudsman监察办公室的网络会议的会议记录,在今年3月中时公布出来。


该次会议,非常明确谈了两个议题,其中之一就是2年投资期新政的问题:


10月底的会议,会议记录一直到3月中才发出来,想来对2年投资期政策的问题,移民局经过了一番仔细斟酌,才发布出来。

由监察办公室加持,说明移民局的审慎态度,并非临时起意,对于按照新法执行2年投资维持期应该已经是相当认真。相信,诉讼也会认真打的。

4. 区域中心们的态度和活动。

就EB5Sir所知,区域中心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推翻移民局所发布的2年投资期新政。

他们已经尝试了通过国会议员施压,现在基本是在等待诉讼结果,再看下一步行动。如果诉讼失败,他们肯定会再通过国会无论是施压移民局,还是走正式的立法渠道,他们发对该新政的努力肯定会继续推进。

当然,已经立的法,即便对议员们来说这是一个立法bug,但是推翻也并非易事,需要走流程。

国会议题很多,EB-5这种小事,走立法流程也不一定何时能排的上号。最晚,也许是新法5年有效期需要再次延期之时,再进行立法修正。

总结而言,EB5Sir个人的观点是:

1. IIUSA与移民局的诉讼胜率可能50% vs 50%,2年新政有半数可能被推翻

2. 如果诉讼失败,他们还会继续通过国会想办法对此政策进行逆转


新投资人们,要对此做好准备。


新法下的新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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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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