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美国律师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出版了《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美国汽车的设计隐患》(Unsafe at Any Speed: The Designed-In Dangers of The American Automobile)一书。
图6. 《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美国汽车的设计隐患》书影,1965年版。书中写了献给 Frederick Hughes Condon——他是纳德的哈佛同学,在一次车祸后瘫痪。
书中披露了当时的畅销车型、雪佛兰运动版科威尔(sporty Corvair, Chevrolet,以下简称“科威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谴责,以通用汽车公司为代表的大型汽车制造商及美国汽车产业,在车型开发过程中漠视对驾驶者和乘客的安全保护。
纳德的调查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1966年,他在参议院听证会上就相关情况作证(图2),直接推动了同年9月,美国总统林登·B·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签署《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  (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 Safety Act)和《高速公路安全法》 (Highway Safety Act)。
图2. 拉尔夫•纳德在参议院听证会上做证,1966年;所讲内容是他在《任何速度都是不安全》中披露的事实
这两项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汽车产业在美国第一次受到联邦法律监管。其中要求,所有在美国销售的新汽车都必须遵循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向车主通报车辆安全缺陷(车辆召回制度)。当时的《华盛顿邮报》评价:“这项重要法案得以通过,拉尔夫·纳德功不可没……他一个人战胜了美国最强大的产业。”
通用汽车则受到重创,其前任高管鲍勃·卢茨(Bob Lutz)回忆道:“这是通用汽车公司史上的最低谷;通用汽车被塑造成了恶魔的形象。这一事件还令新涌现的‘倡导安全’运动变得更有说服力;通用汽车的公信度下降幅度之大,超出了公司的想象。”
该书阐述了纳德一直以来的观点:现在的汽车设计重外观而轻安全,在车祸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书中提到了「二次碰撞」的概念,即车辆第一次撞击后乘客与车辆内部的撞击。他认为,「二次碰撞」造成的伤害往往比第一次撞击更严重,而忽视安全的汽车设计要为此承担责任。
当时通用公司正因一百多件科威尔汽车的诉讼案焦头烂额,这本书的出现让他们倍感紧张。通用汽车选择一个当时大公司最常用也最卑劣手段:雇佣侦探调查他,想抓他小辫子,再让他闭嘴。对纳德的调查从 1966 年 1 月持续到 3 月,以调查、监视、深夜电话多种方式进行。
查什么呢?主要检查他的生活和他目前的活动以及确定他工作的动机是什么,例如他对安全真正的兴趣,他的支持者,如有可能,他的政治观、他的婚姻状况、他的朋友、他的女人、孩子等等,酗酒、毒品、工作——事实上,他生活的所有方面。
侦探四处搜罗纳德的个人信息,但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波士顿一家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纳德是个正直诚信的模范青年。
侦探们决定采用美人计等「特殊手段」,但是纳德那是坐怀不乱的真君子。最后官方介入。
在 1966 年 3 月的汽车安全问题听证会上,通用汽车公司 CEO 詹姆斯·洛希(James Roche)承认对纳德进行了调查,并向他道歉。
1966 听证会现场,左下是通用 CEO 詹姆斯·洛希,右下是拉尔夫·纳德,来源:The Pop History Dig
几个月后纳德向通用汽车提起了诉讼,通用汽车本想把责任甩给侦探,没想到侦探交出了通话录音。1970 年纳德和通用汽车达成了和解,通用汽车为此付出了 425000 美元的代价。
这个戏剧性的事件让纳德一夜成名,《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立马成为畅销书,他成了孤身反抗大公司的英雄,被媒体比作打败巨人歌利亚的大卫。
1966 年 9 月 《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the 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 Safety Act)和《公路安全法》(Highway Safety Act)通过,汽车召回制度随之确立。当年华盛顿邮报对此评论:
这项重要立法所以成为可能,大部分功劳应该属于一个人——拉尔夫·纳德,这个为公众利益进行活动的单人院外说客,战胜了全国力量最强大的工业。
法案颁布后成立了几个交通安全部门,1970 年合并为 NHTSA(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其职责主要是预防车祸、减少死伤。NHTSA 制定了多个汽车安全标准,今天我们熟知的 ABS、安全带、安全气囊等等安全装置逐渐成为标准配置。
当时亨利·福特二世抱怨说新的车汽车安全标准「不合理、武断、技术上不可行......,公布后,如果我们不能达标只好关门了。但到 1977 年,年长且明智些的亨利·福特承认:「要是没有一条联邦法律,我们的汽车是不会有现在已有的安全性能的」。(来源:Citizen Action and Other Big Ideas - David Bollier)
这一切都要感谢拉尔夫·纳德:这位消费者运动之父,汽车召回制度的创始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他一直单枪匹马、坚持不懈地提高美国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呼吁政府规范工业生产,提高产品安全。他曾五次参加美国总统竞选,最出名的是2000年搅局,影响了戈尔败于小布什的结果。
注释:(向上滑动查看)
[1]Ralph Nader. Unsafe at Any Speed: The Designed-In Dangers of The American Automobile[M]. New York: Grossman Publishers, 1965.
[2] [美]威廉·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1932~1972美国叙事史》[M],李龙泉、祝朝伟、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翻译组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第527页。
[3] 通用汽车之所以跌入低谷,除了科威尔汽车的安全隐患,更激起众怒的是企业雇佣私人侦探,对付拉尔夫·纳德所采取的卑劣行为。参见,Stuart M. Speiser. Naderv. GM[J]. Litigation, Fall 1996, Vol.23, No.1, CONFLICTS (Fall 1996), pp.53-56, 60-63. 另见《光荣与梦想:1932~1972美国叙事史》中记述:“1966年2月10日,拉尔夫作为汽车安全专业鉴定人加入了里比科夫委员会。3周后,纳德以安插私人侦探、拨打威胁电话、利用女人勾引他为由控告通用汽车,受到举国关注。一名通用公司工作人员在宣誓后承认,自己接到上级指示‘给这家伙点颜色瞧瞧……让他不敢再捣乱……让他闭嘴’。”同[2],第526—527页。
[4] [美]鲍勃·卢茨:《绩效致死:通用汽车的破产启示》[M],张科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第12页。
[5] [美]艾尔弗雷德·P.斯隆:《我在通用汽车的岁月》[M],孙伟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第140-141页。
[6]The New Generation[J]. TIME,10/5/1959, Vol.74 Issue 14, pp.90-96.参见:https://search.ebscohost.com/login.aspx? direct=true&db=asn&AN=54198614&lang=zhcn&site=ehost-live访问日期:2022-10-6.
[7] 同[6]。
[8] 1965年,大众汽车在美国的市场份额是3%;1968年时,大众汽车运往美国的产品不少于其总量的40%。参见[德]伯恩哈德·里格尔:《甲壳虫的全球史》[M],乔爱玲、柯明译,北京: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第190、167页。
[9] 同[8],第167-170页。
[10] [美]戴维·马拉尼斯:《曾经辉煌的底特律故事》[M],启蒙编译所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第267页。
[11] 同[6]。
[12] 同[5],第214页。
[13] 同[6]。
[14] 同[5],第159页。
[15] 同[1],pp.23-25.[16]Erik Eckermann. History of the Automobile[M]. translated by Peter L. Albrecht. Society of Automotive Engineers, Inc. Warrendale, Pa. p.172.
[17] Corvair's Second Case[J], TIME, 9/10/1965, Vol.86 Issue 11, p37.参见:https://search.ebscohost.com/login.aspx?direct=true&db=asn&AN=54031584&lang=zhcn&site=ehost-live访问日期:2022-10-6.另见同[1],pp.6-7.
[18] 同[1],p.152.
[19] Ezra S. Krendel, Carl A. Silver. Auto-Safety Research[J]. Science, New Series, Vol.151, No.3708 (Jan.21,1966), p.277.
[20] Robert C. Dickson. Auto-Safety Research[J]. Science, New Series, Vol.151, No.3708 (Jan.21,1966), pp.279,281.
[21] 同[1],Preface,vii-viii.
[22] [美]科滕·塞勒:《汽车化时代》[M],边卫花、王冬、朱丹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6,第83、84和174-176页。
[23] 同[8],第153页。
[24] 同[1],pp.17-18.
[25] The Last Corvair[J]. TIME. 5/23/1969, Vol.93 Issue 21, p97-98. 参见:https://search.ebscohost.com/login.aspx?direct=true&db=asn&AN=54043411&lang=zh-cn&site=ehostlive访问日期:2022-10-6.
[26] 同[1],pp.10-15.
[27] 德克萨斯农工大学安全委员会(Texas A&M University safety commission)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July, 1972). "PB211-015: Evaluation of the 1960–1963 Corvair Handling and Stability". 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 参见: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evrolet_Corvair#cite_note-:0-4访问日期:2022-9-28.
[28] 同[20].[29]Ralph Nader. American Cars: Designed for Death[J]. Harvard Law Record, 1958.12. 参见:https://nader.org/1970/12/11/the-american-automobile-designed-for-death/访问日期:2022-9-28.
[30] 同[29].
[31] 参见Unsafe at Any Speed的第3章“The Second Collison”。
[32] 凌永成、崔永刚:《汽车工程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第100页。
[33] 同[22],第174—176页。[34]Ralph Nader, Joseph A. Page. Automobile Design and the Judicial Process[J]. California Law Review, Vol.55, No.3 (Aug.1967), p.652.
[35] 关于美国汽车安全设计的历史,参见亨利·福特美国创新博物馆官方网站,https://www.thehenryford.org/collections-and-research/digitalcollections/expert-sets/1608/访问日期:2022-10-9.[36] 李正风、丛杭青、王前:《工程伦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第50页。
[37] Center for Study of Responsive Law. Safer Vehicles and Highways: 4.2 million U.S. Lives Spared Since 1966, posted on Feb.5,2021,下载PDF及访问日期:2022-10-9.PDF,p.17.
[38] 同[37],PDF,p.18.
[39] 同[37],PDF,pp.16-17.
[40] 参见美国政府信息网,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STATUTE-80/pdf/STATUTE-80-Pg718.pdf下载PDF及访问日期:2022-10-9.
[41] 关于早期美国消费者对安全带的误解,参见Wisconsin Public Radio报道https://www.wpr.org/surprisinglycontroversial-history-seat-belts 访问日期:2022-10-9.
[42] 同[41]。
[43] 参见报道Before face masks, Americans went to war against seat belts,引自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20224357/ https://www.msn.com/en-us/news/us/before-face-masks-americanswent-to-war-against-seat-belts/arBB14CsNG,访问日期:2022-10-9.
[44]Matt Delorenzo. American Cars: Past to Present[M]. Vercelli: White Star, 2004, pp.228-229.
[45]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第1349页。
[46] [德]阿明·格伦瓦尔德主编:《技术伦理手册》[M],吴宁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39页。
[47] 同[46],第42页。
[48] 李文潮:《技术伦理与形而上学——试论尤纳斯〈责任原理〉》[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19卷第2期,第41—47页。
[49] The Waste Makers的作者是美国记者万斯·帕卡德(Vans Packard),1960年首版。书中揭示了制造商为牟利,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其中,特别指出了有计划废止制造成的不良后果。该书出版后,引发社会大众反思消费主义。
[50] [美]查尔斯·E.哈里斯:《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M],丛杭青等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第19页。
[51] 同[46],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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