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推荐申报、组织评选,拟确定市委办公厅市委法规室等21个单位和仲夏等43名同志为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878691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515室
邮   编:210019
附件:2023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拟表扬名单
中共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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