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司法部发布:新《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建立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料库、诚信档案和信息公示平台。
刚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活动中的执业行为,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起看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3号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司法部部长:贺荣
2023年10月26日
(三)明确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买卖证券的要求,确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存在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禁止的情形;
(四)明确廉洁从业的要求,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管理,不得在执业过程中谋求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
来源:中国证监会
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作者最新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Copyright Disclaimer: The copyright of contents (including texts, images, videos and audios) posted above belong to the User who shared or the third-party website which the User shared from. If you found your copyright have been infringed, please send a DMCA takedown notice to [email protected]. For more detail of the source, please click on the button "Read Original Post" below. For other communications, please send to [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用户推荐收藏至CareerEngine平台,其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及知识版权均属用户或用户转发自的第三方网站,如涉嫌侵权,请通知[email protected]进行信息删除。如需查看信息来源,请点击“查看原文”。如需洽谈其它事宜,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