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突然收到公众号平台通知。

打开一看,我被投诉了。
投诉主体姓郑,IP地址是山西太原。(一看就知道是谁)
被投诉的文章是,我前天写的“从郑强绯闻到余姚教育局长一百多名后宫:我只为教育担忧”。
投诉理由是,我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关于名誉权,我觉得,可以商榷。真的要进行法律意义上的争论,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毕竟,在全篇文章的措辞上,我从未肯定关于郑强的绯闻是真实的。何来“侵犯名誉权”呢?

关于肖像权,我就更不觉得我有什么错了。
郑强属于大学领导和公众人物。从民法角度而言,只要肖像本身来自其他正规网站和媒体报道,并且肖像本身没有被引用肖像的自媒体恶意扭曲和误读,那么,公众人物对于自己的肖像被这些自媒体使用,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

平台的建议是,我自己先思考一下,该不该主动删文。如果主动删除,投诉就终止。如果不主动删除,对于是否真的侵权,平台法务部门随后会跟进并做出判断。
想了一下,我还是决定把文章删除了。不是因为胆怯懦弱,而是因为不想穷追猛打。

我觉得,就算绯闻是真实的,我也不觉得,这属于严重的道德瑕疵。
坦率地说,在我认识的35岁以上的已婚男士和男性单位领导中,在婚姻家庭感情问题上,非常干净的人,没有几个。即使不养小三,或养不起小三,偶尔到各地火车站附近的小巷子里渔色猎艳,点份快餐,也不算什么新鲜事。
我前天写下那篇文章,并非出于对有待证实的郑强“婚外恋”的义愤填膺,而是因为这个绯闻是热点,而最近因为宁波余姚教育局长丑闻,我正好对这个题材感兴趣,于是,索性就蹭个热度。

我不喜欢郑强,是因为他在演讲中频繁给听众灌输敌我对立思维和煽动仇外情绪,而不是因为他是否有婚外恋。
作为一位浙大校友,我曾经见证了2009年郑强仕途起步的那一刻。
当时,几乎是所有人都相信,就凭那个势头,郑强必将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界的一颗新星。然而,此后,他的仕途生涯一直都走得不太顺利,始终未能如愿实现自己的抱负。
我相信,和胡锡进的私生子风波一样,郑强一定能平稳度过这一次舆论风波,但是,我同样相信,他的仕途应该到头了。
其实,真正应该反思的是,我们的高等教育。
在象牙塔内,不要说心怀天下,心系苍生,有思想、有情怀、有审美的知识分子,就连对阅读怀有真诚热爱的读书人,都已经是凤毛麟角。
大多数博士、副教授、教授,都是不学无术、沽名钓誉、蝇营狗苟的利禄之徒。除了弄一些纯粹是圈钱骗钱的名头高大却毫无价值的课题和论文,他们的精神世界一片荒芜......
只要看到他们,我就会忍不住对高等教育的前景感到灰心丧气。
眼不见为净!辞职整整半年了,我从未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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