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双减”政策下达,校外培训行业进行了“大洗牌”。伴随着教培机构“营转非”的进行,多地均在出台相关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在双减政策的细化落地,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各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陆续落地。当然,都2023年了,还是有学科类机构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罚的案例发生...
01
再添一地!成都课外培训最新收费标准出炉
1月29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对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图源 |
 成都发改委官网
收费项目: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中心城区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心城区以外区域指: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02
超标收费!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立案查处
日前,阆中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中,对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时乱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阆中市监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阆中某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时,其收费明显高于定价文件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38.5元/45分钟/人次,实际收费大多超规定标准1倍以上,有的甚至超标2到3倍。当事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立案查处。
“双减”后,学科类机构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罚,并非首例!
2022年6月,安吉县查处全省首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案。该培训机构春季班招生涉及多收价款学生1493人次,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课时费用并在培训费外自立项目收取教材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将451903元多收价款主动退还,因此违法所得不予没收,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办结。
2022年5月,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福清市乐优教育培训学校停止违法行为,向培训对象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处以罚款1万元。福清市乐优教育培训学校在开展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时,对10人以下的班型收取70元/课时的培训费用。该收费标准高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1〕84号)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超过55元/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其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情形,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03
双减政策细化落地,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2021年7月,国家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对定价原则和范围、定价权限、加强成本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好政府指导价政策,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
在此背景下,各地相关部门均在出台相关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引导培训机构回归公益属性。
据教育部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原12.4万个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9728个,原263个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34个。截至2022年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
来源:九宫八卦(zy6220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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