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精算视觉」的 第369篇 原创文章
导读:恒大的理财暴雷后,恒大的保险还能买吗?
最近一段时间,理财产品暴雷的新闻频频出现,闹得整个金融圈都人心惶惶。
上个月,招行代销的大业信托产品“君睿15号”出现实质性违约,最近几天,互联网上又曝出恒大财富内部员工“声讨”公司管理层的聊天记录,直指恒大财富销售的一款理财产品没有如约兑付,已经“暴雷”,让本就被负面新闻缠身的恒大又深陷了一步。
这时,市场上就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恒大的理财暴雷了,那恒大的保险还能买吗?
的确,有关于保险产品与理财产品安全性的话题,确实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老百姓其实并不了解保险产品的安全性,甚至有很多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保险不靠谱、保险是骗人的”,觉得银行理财比保险还要安全。
这种错误的理念,无疑会引导人们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
恰好最近一段时间,我刚刚完成我的MBA毕业论文,课题就是《中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破产风险研究与安全性评价》,对中国保险公司的安全性与监管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因此,今天这篇文章,我想借恒大理财暴雷这个事件,尽可能地用“大白话”为大家解答长久以来的几个疑问,比如说:
  • 恒大的理财暴雷了,恒大的保险还能买吗?
  • 保险公司投资踩雷了,我的保单利益会受损吗?
  • 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我的保险合同还会继续有效吗

希望看完了这篇文章,大家能够对咱们国家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更有信心。
(文字有点多,赶时间想看结论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到文章最后。)
1
恒大理财产品“暴雷”事件简介
本次事件的主角,是恒大集团旗下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恒大财富。
恒大财富全称为“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由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100%控股。
事件的最初曝光,是在互联网上流传的几张“恒大财富营销大群”的聊天截图。聊天截图中恒大财富的理财顾正焦虑地“声讨”公司导,希望公司领导能够对理财产品“暴雷”给出合理的解释与解决方案。
透过聊天内容,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关键信息(未经官方验证):
  • 第一,恒大财富销售的一款理财产品没有如约兑付,很可能已经“暴雷”,并且这款理财产品在公司内部推广过,有不少员工自己也参与了购买;
  • 第二,据员工爆料称,该理财产品违约后,公司领导们已经先行进行了兑付,而员工和他们的客户却没有收到任何兑付通知;

  • 第三,部分理财顾问由于给身边不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恒大业主推销了这个产品,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连家也不敢回。
恒大财富内部员工群曝出的聊天记录
紧接着,网上流传出一份《关于“恒大金服”周期补偿事项通知》,随后深圳地方金融局表示,该通知系伪造,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9月10日),恒大集团召开恒大财富专题会议,许家印在会上表示“很多员工和业主都拿着辛苦钱、血汗钱和养老钱来买了恒大财富的产品,我代表集团明确承诺一定要全部兑付,一分钱不能少。”“我可以一无所有,但恒大财富的投资者不能一无所有!
根据许老板和深圳地方金融局的表述,我们又可以总结出以下关键信息:
  • 恒大财富的理财产品暴雷“确有其事”,而不仅仅是“坊间传闻”;

  • 目前恒大并未给出具体的兑付方案;
  • 许老板承诺说会“全额兑付”,因此恒大集团应该会为恒大财富“兜底”。

至于事件的后续进展与兑付方案,大伙可以密切关注。
2
理财产品“暴雷”,真的应该“兜底”
虽然许老板已经承诺会为恒大财富“兜底”,但是长期关注我公众号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我一直是支持“打破刚兑”的那一派
因为只有“刚兑”思维被打破,金融产品收益和风险的对价逻辑才能够得到支撑,投资者们才不会盲目地追求高收益,金融市场才能够有序运转。
我曾经在文章《诺亚“爆雷”究竟是个多大概率的事儿?》中分析过,高收益理财产品违约,绝对不是小概率事件
如果一个理财产品提供的收益率过高,远高于代表“无风险利率”的国债收益率,那么其“隐含”的违约概率就一定很高。
比方说,如果一年期国债的收益率是2.4%,而某一年期私募基金承诺的满期收益率是7.7%,则根据金融数学中最简易的风险中性模型计算可得,该私募基金出现本息全损的违约概率为4.9%。
也就是说,投资这个一年期的私募基金,有95.1%的可能性能够在满期时拿到7.7%的利息,但也有4.9%的可能性会亏损全部本金和利息。
所以请牢记,高收益一定意味着高风险!
据网上传出的信息恒大的某理财项目,预期年化收益率竟然高达25%!
如果按照同样的风险中性模型来计算,这个理财产品“隐含”的违约概率为18.08%,将近2成。
这种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水平,在我看来,已经与“赌博”无异。
投资者们既然敢“赌”,就要“输得起”,而不是每次碰上暴雷就到网上去发帖“博取关注”、到金融机构楼底下扯横幅要求赔偿和兜底。
如果哭哭闹闹、耍耍赖皮就能弥补自己投资失败的现实,那投资的专业知识又有何用?谨慎投资者的心理又如何才能平衡?
网传的恒大“超收保”项目认购短信
不过好在,这种“刚兑”和“兜底”的思维也是时候被打破了。
首先,代表着整个理财行业进入“新阶段”的《资管新规》即将在2021年底结束过渡期,
从此往后,市面上销售的所有理财产品都不得再承诺“保本保息”,风险全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此会逐渐地引导投资者们回归理性。

其次,我国的房地产板块预计会在接下来几年中持续承压,而大量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其实都是房地产商的融资款,因此预计未来暴雷的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这种暴雷的“亲身体验”也会给缺乏风险意识的投资者们好好“一课”。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期待这一天能早一点到来呢?

3
恒大理财暴雷后,恒大的保险还能买吗
恒大理财暴雷后,很多朋友的第一反应就是:恒大是不是要不行了?那我买的恒大人寿的保单,还能兑付吗?
的确,在房地产黄金年代一度风光无限的恒大,最近一段时间的日子真的不好过,先是深陷债务危机、被各种负面新闻缠身,再是为补充现金流抛售多家公司股权,如今又被曝出自家财富公司暴雷、要暂停支付部分银行的贷款利息,让人们不禁开始担忧,这家昔日的房地产巨头,究竟能不能扛过这轮危机。
而市场上不断传出的负面声音,对于恒大旗下的保险子公司——恒大人寿而言,也一定会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
先来简单介绍一下恒大人寿这家保险公司。
恒大人寿的前身是成立于2006年5月的中新大东方人寿,由新加坡最大的本土保险公司——大东方人寿(Great Eastern Life Assurance)和中国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是首家总部设立在重庆直辖市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
中新大东方人寿在2013年经历了一轮股权变更之后,于2015年被恒大集团收购,改名为恒大人寿,其中恒大集团持股50%,大东方人寿持股25%,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持股25%,目前在中国人身险市场的保费收入排名属于全国前20的行列。
那么,恒大财富销售的理财产品暴雷,对于恒大人寿的保险合同安全性究竟有没有影响呢?

首先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恒大财富,还是恒大人寿,都属于恒大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拥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和经营管理体系,在经营方面是完全不相关的两家公司。
恒大财富这次暴雷,无论恒大是否决定要为投资者兜底,都没有任何资格动用恒大人寿的资金去填补恒大财富的“窟窿”。
更何况,恒大人寿是一家受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在保险资金的使用方面本身就更要遵循银保监会的严格规定。
2019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于保险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投资入股等设置了非常严格的监管措施与信息披露机制,如果保险公司出现涉嫌内部利益输送的行为,就将会受到银保监会的严厉处罚
其次就是,恒大集团就算是真的陷入资金困境,不得已需要资金支持,也只能是通过出售、转让恒大人寿的股权,来换取填补恒大“窟窿”的资金
而即便是如此操作,也同样不会影响恒大人寿的利益兑现。
像保险公司这种注册资本金至少是10亿元起步的大型金融机构,股权变更虽然不会非常频繁,但也是时有发生的事情。
但是,无论保险公司的股权如何变更,都不会影响到保险合同中已经确定的保障责任,以及保险金的兑付,因为保险公司原有的股东在转让股权的同时,也把保险合同的责任赔偿、风险的承担一并转移给了新的股东,确保了保单利益的后续兑现。
总结来说就是,恒大财富的理财暴雷,对恒大人寿本身并没什么影响,但相信负面情绪的传导肯定会左右消费者的选择。
4
保险公司踩雷,我的保单利益会受损吗
在这一部分,我希望能和大家好好聊一下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在安全性方面的差别
最开始,我们就一定要提及一个概念,那就是——底层资产。
底层资产代表着一个金融产品资金的最终流向,是没有经过“包装”的资产。
比方说,P2P理财的底层资产就是一些现金贷或消费贷。
为什么理财产品会暴雷?是因为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暴雷了。
比方说,招行代销的大业信托理财产品“君睿15号”,实际上是在为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款。
在这里,无论是代销方“招商银行”,发行方“大业信托”,还是产品名“君睿15号”,都是在为这个理财产品做“包装”,本质上与这个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并没有直接关系。
与这个理财产品安全性有直接关系的,其实是底层资产的融资流向——华夏幸福的子公司九通基业。

如果九通基业无法按照约定偿还融资款,那么这个理财产品就极有可能会违约。
我们只有剥开一层层的“表象包装”,看到底层资产的最终流向,才能够最终确定理财产品的安全等级。
所以请牢记,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等于其底层资产的安全性,与其代销银行、发行机构的安全性、声誉口碑都没有直接关系。
而保险产品的安全性,与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有本质上的区别。
保险产品有没有底层资产?按理说也有。
因为保险公司收了客户的保费,也要去投资,也会购入一些有投资风险的金融资产。
但是,对于市面上最常见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即保险利益没有任何非保证成分的产品类型,区别于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大家却不用在意保险产品的底层资产。
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签发的,无论底层资产安全与否,都不会影响到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正常兑付,即保险产品的安全性与底层资产并不“挂钩”
这就好比是,我们到银行去存款,或购买银行的大额存单,不会去在意银行究竟会如何处置我们的资金,因为我们知道,只要银行还没有破产倒闭,我们的存款和大额存单就是安全、可以正常兑付的
假如银行或保险公司投资失利、踩雷了(比方说平安投资华夏幸福踩雷),损失也是由银行或保险公司股东的资本金来承担,并不会给投资者的实际权益造成损害。
所以,银行存款的安全性等于银行的安全性,(普通型)保险产品的安全性等于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而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受同一家金融监管部门——中国银保监会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其安全性自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属于最高级别,要远高于那些知名/不知名的房地产公司和融资企业。
这下,各位朋友们应该理解,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哪个更安全了吧?
总结一下我们关于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安全性的探讨:
  • 第一,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等于其底层资产的安全性,与其代销银行、发行机构的安全性、声誉口碑都没有直接关系;
  • 第二,保险产品的安全性与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可以划等号,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属于最高级别;
  • 第三,保险公司如果投资踩雷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股东的资本金来承担,并不会给投资者的实际权益造成损害。
5
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保险合同还继续有效吗
最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个极端情况:如果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了,我们的保险合同还会继续有效吗?
先来辟一个“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倒闭”的谣言。
我见过很多保险同业在宣传保险公司安全性的时候,都会引用《保险法》第89条中的内容——“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由此他们得出结论:人寿保险公司是不能破产倒闭的。
对于这种理解,我只能说很片面,因为《保险法》第89条的意思是说,作为一家经营长期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公司提前收了客户的保费,做出了未来在特定时点要给客户赔偿/给付保险金的承诺,是不能随随便便就解散公司、撒手不干的。
但是,作为一家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正常经营的商业机构,如何有可能拥有可以避免破产倒闭的“免死金牌”?这并不符合正常的商业思维逻辑。

请试想一下,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无论如何经营都不会破产倒闭、都会有国家兜底,那保险行业的发展就一定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最终变得越来越混乱。
所以,理论上,保险公司也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
但是,如果我们对于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体制有切身的理解和体会,就会深切地感受到,在中国,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出现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这不仅仅是由我们独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国家一直坚持的强监管、强调控的发展模式所决定的。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近代保险业自复业以来,都没有出现过任何一起保险合同的违约事件。
在这个过程中,也曾有保险公司深陷流动性危机,在满期给付高峰期即将到来之际几乎陷入破产的边缘,如果是在遵循优胜劣汰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断定这些保险公司真的有很大概率会破产倒闭。
但是,在咱们国家,情况就大大不同了。
首先,监管部门会接管这家保险公司;其次,如果这家公司需要资金支持,那么保险保障基金会介入;再次,接管组会对问题保险公司进行整改、调整,在争取到的宝贵时间中化解高危风险,避免陷入“挤兑危机”;最后,保险保障基金会将改造好的公司股权挂牌卖出,接管组离场,曾经的问题公司“绝境重生”。
国家如此极力地想避免保险公司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主要还是考虑到保险的独特定位——作为金融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保险要给予老百姓对中国金融市场足够的信心。
如果连保险公司都出现破产,那咱们老百姓对中国金融市场的信心也将随之灰飞烟灭。
所以,站在这种高度去理解保险,相信大家就会懂,为什么我说,在中国,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出现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当然,既然是讨论“风险”,我们就不能忽略极端的情况。
极端情况一,就是保险公司的母公司破产倒闭。
比方说,恒大集团由于负债杠杆过高,真的出现了破产倒闭的风险,会不会影响到恒大人寿的经营呢?
大概率不会。
因为,如果恒大集团破产,恒大集团大概率会将恒大人寿的股权卖掉,引入新的公司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恒大人寿可能会改个名字,但是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原有保险合同的保障责任和保险利益,都不会有本质性的影响。

当然,假如公司更换股东,对于一些并没有写在保险合同中的权益与承诺,可能就没有那么容易兑现了,这对于投保人而言确实是一种潜在的损失。
比方说,恒大人寿和恒大的地产板块共同开发名为“恒大养生谷”的养老社区项目,就很有可能会变成一张“空头支票”
极端情况二,就是保险公司由于母公司的“激进操作”,自身也深陷破产倒闭的边缘。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一定会事先察觉,并且主动介入,进驻接管组,甚至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以避免这家保险公司破产倒闭。
最极端的情况,假如真的已经到了连监管部门都无法挽救的地步,根据《保险法》的第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也就是说,作为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银保监会将会指定其他的保险公司来为破产保险公司的保单责任进行“兜底”。
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保单持有人的保险利益会不会受到损害、兑现是否要打折,由于目前在咱们国家还没有任何保险公司破产的先例,因此只是凭借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规则来进行推断,还是缺乏一定的依据。
当然,应该也没有人真的希望有破产的“先例”出现,对吧?
6
几点重要的总结
最后,我们再把今天文章的重点来给大家总结一下:
1. 《资管新规》的过渡期即将在2021年底结束,随着各种政策的引导,“刚兑”思维将逐步被打破;
2. 房地产板块预计将会持续承压,暴雷的理财产品将会越来越多,届时大家将深刻体会什么叫“高收益一定意味着高风险”;
3. 恒大财富和恒大人寿属于恒大旗下两家独立运营的子公司,恒大财富暴雷并不会影响恒大人寿的经营,更不需要恒大人寿来填坑;
4. 理财产品的安全性等于其底层资产的安全性,与其代销银行、发行机构的安全性、声誉口碑没有直接关系;
5. 银行存款的安全性等于银行的安全性,(普通型)保险产品的安全性等于保险公司的安全性,与底层资产并不挂钩,在整个金融体系中都属于最高级别;
6. 保险公司如果投资踩雷了,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股东的资本金来承担,并不会给投资者的实际权益造成损害;
7. 理论上,保险公司也存在破产倒闭的可能,但是在中国,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出现破产倒闭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8. 作为金融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保险要给予老百姓对中国金融市场足够的信心,因此监管部门一定会极力避免保险公司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
9. 如果真的要考虑保险公司(及其母公司)破产倒闭的极端情况,保险合同以外的非保证权益的确有可能会受损;
10. 由于中国还没有出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的先例,因此在公司破产后保险合同中的保证利益是否会有损失、会有多大的损失,目前还很难得出结论性的推断。
希望今天这篇长文能够解答大家长久以来对于保险产品安全性方面的疑问,也希望大家能够对咱们国家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更有信心。
我相信,伴随着金融投资的理念回归理性,以及中国居民金融素养进一步提升,代表着长期、安全、稳定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一定会更加受到理性投资者的青睐,就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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