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同学还是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尤其是拿来入境美国的签证本来就有“有效期”,在美国境内还有I-20的“有效期”,这次又冒出个美国境内的身份“有效期”,看蒙了。以为自己签证或者I-20有效,此事与己无关。
今天这个文章里,我汇集了地里大家的发言,对核心问题,逐一解释。微信朋友圈转发的传播效果更好。请大家务必帮忙转发,号召更多人参与。提前致谢!
首先,引用Warald之前多次说过的两个概念:
1.Visa:签证。
这个只是用来入境的,比如你在北京使馆拿到了F1签证,护照盖戳;你在美国海关出示一下这个戳,顺利入境。你可以把Visa理解为“入境许可”;
1.Duration of Status(D/S):身份。
你进入美国之后,假如读博士需要五年,但你护照上的签证有效期肯定没那么久,会提前过期的。即使Visa过期了,你在美国境内依然是合法身份,但是,如果你离开美国再次入境,你得续签。
移民律师 Jeffrey Gorsky。Gorsky之前在美国国务院签证处任职,former Chief of the Legal Advisory,他在接受访谈时,表示:
  1. 美国国务院有权利随时取消任何签证/Visa,也就是“入境许可”。
  2. 如果你在美国境内,国务院取消了你的Visa,你依然是合法身份,被取消的只是“入境许可”。
  3. 理论上,“取消签证”这招可以用来把你递解出境,但在现实中几乎不会发生,因为会被起诉。
Warald再补充一点:
4. 诉讼过程可能拖延好多年。作为参照,“取消H4 EAD”的官司已经打了5年了,尚在地区法院,即使输了,还可以继续去最高法院上诉。这期间,由于法庭批准了Preliminary Injunction,H4们照样申请EAD工作,不受任何影响。
因此,在目前的法规下,在美国境内的各位,无论你是什么签证的类型,只要保持合法身份,即使国务院取消签证,你也安然无恙。
而这次新规,就是通过给身份(D/S)设置过期时间,来给与美国政府权力,可以把国际学生和访问学者赶出美国。
此外,目前美国移民局处理OPT和H1B等申请,已经是龟速般缓慢了,新规会带来更大的工作量,处理速度更慢,从而导致大家即使拿到了OPT,也没法及时工作。
关于新规和I-20的区别,@gjia0214 回答:
i20不能做为你身份有效的证明,i94才是你身份有效的证明。目前i94是d/s [注:duration of status],所以你只要有有效i20就可以待在美国,但是这个rule就是要取消d/s,改成你的i-20 program end date,学校可以给你延期i-20,但是管不了i94,只要涉及到延期i94就必须file EOS。

我是xxx情况,我是否受到影响?

很多同学留言询问这类问题,说“我是XX签证,有yy年有限期,我会受影响吗?”
很理解大家对自身问题的关切。做个统一说明:如果你马上毕业或者OPT即将用完,近期内会离开美国,现在以及将来都不打算留在这里,那对你没什么影响。其他人等,只要持F或者J签证,你就受到影响,新规通过后很快生效!
举个例子:假如你到美国读两年制硕士,你很幸运,学生签证有效期是一百万年,学校给你的I-20上写着 1,000,000 years以后才过期,那你在美国可以合法停留多久呢?
答案是:2年。国土安全部新规最多给你2年,甚至可能更短。即使你读PhD需要5年,新规上限定在4年。
2年期满,你要重新申请留在美国(EOS),这个过程跟你的OPT并行,也就是你一边申请OPT,一边申请EOS。目前OPT申请已经很慢了,这意味着双倍加慢!如果EOS申请数目太多,积压一年才能批准,那你就得干等着。即使你有OPT,你也没法工作。
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我这种情况不会有事的”。一旦新规通过,只要你有身份上的变化,触发了“重新申请”,你就可能受到刁难。到时候,那就是美国国土安全部按章办事,无懈可击。即使现在没事,不代表将来不会触发。

为什么就中国人这么担心?

有人提问:这个新规对于世界所有国家,所有F和J签证持有人,都适用吧。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圈子要这么担心?
Warald相信:新规无论怎么写,具体实施的时候,英国人、法国人、澳大利亚人,都不会有什么影响的,甚至印度人都很可能没事。
但是中国人就不一定了。
@QueenieV 在地里做了深刻的分析:
全世界被check的F签里面,有70%以上是中国留学生的,而中国留学生占所有留学生总数的1/3左右,可见被刁难的概率之高、签证的待遇之差!同样的专业和学位,其他人水过,中国人却被长check!
可以想见新规一旦实施,中国留学生可能每两年、甚至不足两年就需要离境签证或境内extension,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只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对中国留学生来说却可能造成学业、工作被迫中断,一去不复返的严重损害!
对于opt和opt extension,通常EOS(注:新规里要求的延期申请)审核需要6至12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你无法工作,你的opt或extension就相当于名存实亡、形同虚设!

为什么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美国政府?

有人提问:为什么要分析最坏情况,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加强学生和访问学者签证政策的管理,有什么不妥吗?
Warald回答:2020年,在见证了特朗普的一系列禁令以后,我已经不敢用”常规思维“来做善意推测了。
移民与国籍法(INA)颁布于1952年,其212f条款给与总统以”国家利益会受到重大伤害“ 为理由,而禁止外国人入境。特朗普把这个接近70年老的”古典“翻出来用过多次。此外,往届总统很少发布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特朗普却在滥用,时不时就签署一个。
正是他这些不断挑战常规的极端行为,让我不得不考虑”最坏情况“。
如同 @lbytenwater 在地里的发言:
我觉得大家似乎对这个法案的危害没想明白....其实说到底,这个法案就是可以给DHS一个 驱逐F/J签证持有人的借口....以前因为F/J的时间是 D/S,不好驱逐,咋办呢?就把F/J的时间改为限期就完了.....以后七子的人交EOS你觉得还会批么?

政府公示是否只是走个形式?

有人提问:像这种public comment只是走走形式,还是如果大家都反对,政府真的会参考?
大神 @putout 的解答如下:
评论和行政机构的答案都会分类公布出来。慎重考虑评论中的观点是他们的法律职责。当然最终他们还是可以说“我们考虑后还是觉得利大于弊,执行此规则”。关键是这种公共证据以后可以在任何诉讼中调入。一个很关键反抗行政规则的诉讼渠道就是告行政机构没有妥善考虑某类公共评论。这时法官就可以通过评论和回答和行政机构在庭上的解说来判断是否当时认真地参考了评论中的立场,并且回答的原因或解决办法是否合法。

发动周围的人参与!

2015年OPT延期公示帖子里,有当年大家作战的经验总结。链接:https://www.1point3acres.com/bbs/thread-147140-1-1.html
2015年,有的同学甚至发动自己的美国房东来留评论,阐述OPT延期让国际学生停留更久,对美国人有帮助。
机智的 @LeoMeow 说:
刚刚给哈佛大学ISSO打了电话(虽然本渣并不是哈佛毕业的…但是我觉得哈佛有力度我就要打!),哈佛大学办公室的老师说他们几个星期前已经注意到了这条新规,川普政府几年来一直试图进行修改,现在终于发布并进入public comment阶段,他们将会开会研究应对策略,并且愿意联合更多的大学一起反对,他们对国际留学生非常同情、理解并且支持!
大家给自己的大学、或者任何你能想到的、会愿意站在留学生这一边的大学都可以打电话,google一下直接就有他们的ISSO电话号码,他们一般也不会刨根问底确定你一定得是他们学校的学生才可以表态,你就直接说我是一名留学生,我对此非常担忧!打个电话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引起更多的大学的注意和关切!就像7月份的网课禁令一样,越多大学联合起来反对、起诉,力量就越大,政府就会输!!!大家分散火力,覆盖更多的大学,壮大反对的力量,一起把这个bullshit给怼回去!!!!!
@wwgggx 说:
大家认识的教授,同学,朋友也可以鼓励他们去comment。如果学校有工会(grad student union),一般会专门有几个人负责international student advocacy, 鼓励他们群发邮件,发动其他学生的力量一起来反对。我学校的工会代表所有研究生TA,不管你交没交due。

如何写评论?

这也是很多同学留言询问的。先说几个要点:
1.任何人都可以留评论2.可以留多条评论3.内容重复的评论会被忽略 - 所以请不要直接复制!
@dmax123 给出了一个要点总结,可以作为写作的方向:
  1. NAFSA之前在给国会的一封信中列举了几条反对意见:
  2. 1.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exchange visitors are the most tracked by ICE.
  3. 2. D/S is good policy that allows for the flexibility necessary for pursuing education.
  4. 3. D/S does not increase visa overstays. An exact expiration date would increase backlogs at USCIS.
  5. 4. D/S has proven to be the best policy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exchange visitors.
  6. 每一条都有很详细的论述。。。可以参考一下。。。原文在:https://www.nafsa.org/sites/default/files/media/document/051920%20Duration%20of%20Status%20Information%20FINAL.pdf
@gjia0214 提醒:
  1. 如果我们的评论仅仅表达不喜欢、不满意,是没法阻止这个rule成为final rule的。
  2. 更加有效的评论可以是:
  3. 1. 论证DHS rule 里所提及的目标并不合理(这个有点难,但是确实有data表示,这几年overstay率已经在稳步下降了)
  4. 2. 论证DSH提出的rule无法完成DHS的目标(这个暂时没想到什么主意,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如果能提几条D/S并没法有效降低over stay rate会很有帮助)
  5. 3. 论证DHS的rule并非是一个有效或者高效的方案,提出altenative solution (这个可以作为可以重点打击的点,其实根本没必要取消D/S,proposed rule里其实还包括一些额外条款,比如限制多次降级或同l级 transfer education program,限制language school的时长等的已经可以有效并的降低overstay了,取消ds完全多次一举)
  6. 4. 个人觉得,指出rule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也可以作为不错的理由。比如:原rule里有提到这个rule可能影响国际生源,但是并没有很好的论证这一点,仅仅qoute了一个10年前的文章大家来美国上学是因为其他的理由而不是因为D/S,所以取消D/S并不会影响招生(典型的混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D/S当然不是来美的理由,但是没有D/S谁还敢来?
  7. 还有,即使反对声很强烈,DHS是可能还是可以通过minor change而使之通过,所以我们要盯住这个rule提出的的核心手段——取消D/S,狠打这一点,让他们必须做major change而不是minor change。
@QueenieV 提醒:
大家写评论时不要只站在声援留学生的角度,要站在为美国/美国公民好的角度去写,强调留学生对美国高校和企业的贡献,促进美国科技、经济的发展,为美国人创造并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留学生是MAGA(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一部分!!!
有些同学留了评论,并且把评论发到了下面这个帖子里,你可以参考。左下角阅读原文 或者 长按二维码。去地里跟大家一起行动!
最后,也有人说:

老实说我觉得这件事的热度好低,我看了一眼朋友圈,除了自己,只有两个人关心这件事,其他在美国的伙伴(包括phd)都是岁月静好快乐周末
引用 @LeoMeow 的回复:
不要气馁,今天才是30天的第一天,它不热咱们就努力把它炒热,并且可以求助更多的利益相关方,比如学校ISSO,让更多大学和教育界的有分量的力量介入。由于从小到大的环境和教育,很多中国人确实公民意识、参政议政能力比较薄弱,但无论别人怎么样,起码咱们已经觉醒的这一部人要尽力而为,就算这鬼东西真的通过了,它是over my dead body过去的,我已经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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