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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听同事私下聊天,说前两年有一个同事被判了刑,罪名是强奸,告他的人是他交往了几个月的女朋友。

同事们都感觉很好笑,男女恋爱关系好几个月了,男方也花了不少钱在女方身上,并且那个小伙子平时腼腆内向,做出那个举动不定下了多少次决心,鼓了多少次勇气,终于男人气了一把,最后竟然被告了强奸进了监狱。
由此聊到男女关系问题,到底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尺度才是适宜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最近美国那嘎达因为这样的事儿闹得天翻地覆——被提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卡瓦诺身陷“性丑闻”,告他的是36年前的一个高中女同学。
女同学说当年同学聚会,大家都喝醉了酒,卡瓦诺同学和另一个男生把她逼到内室欲行不轨,幸被自己挣扎逃脱。卡瓦诺是那次性侵事件的主犯。
就这件事,反对特朗普及卡瓦诺的民主党人抓住不放,疯了一样用尽各种办法穷追不舍,至于这其间牵涉到什么样的正痣目的,另文再议,本文单说男女关系。
某些民族和宗教对女人约束很多,甚至出门时要用布从头到脚蒙个严实,有时连眼睛都不外露。她们的身体只有丈夫能看能碰,所以很少涉及社会上的男女关系问题。古代中国也与此类似,缠小脚也是一种防范滥性的措施。即使那样,潘金莲一根竹竿也能打出云雨巫山。
但是接受了男女平等观念的社会,把这些对女人的限制看成是野蛮文化,女人只要自己愿意,就能和男人一样出入各种社交场合,并且穿着上永远比男人节省布料。所以那些蒙布族的人到了平权社会一看,卧槽,这里的女人就是在诱惑男人啊,那还客气啥?
你也许会认为蒙布族的这个想法野蛮而可笑,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各民族都有性禁忌的传统,现代社会的男女平权、性解放、同性关系等观念,都是启蒙运动不断发展的结果,其最终目的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性自由是自由大概念中的重要一项,包括文胸、高跟鞋、比基尼、时装在内的发明,本质上都是为了刺激男人的性趣。
男女之间是天经地义的性别吸引关系,男人和女人相处,无论是远是近,还是不远不近,最根本的关系都是性别之间的关系。有句话大家都知道: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
还有一个重要观念,就是男女关系中男人要占主动地位,否则会被认为没有男人味,不霸气。
这两个观念相结合,就可以得出男女关系的性质取决于男人。男女关系疏远,是因为男人厌恶那个女人;关系亲近,是因为男人性趣那个女人;不远不近,是因为男人没把对方当成女人,本质上还是对那个女人无性趣。
现代社会中的女人,无论自己是否意识到,她们身处的社交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大市场,而自己的每一次出场,都是一次商品订货会。
作为一件商品,你可能无人问津,也可能购者如云,也可能只问不买,也可能先试后买,也可能无理由退货,也可能签订合同正式售出,售出后也可能再被退货;也可能购买后珍而藏之;也可能购买后就没了兴趣。
有的卖家土鳖,被无偿试用之后一笑了之,米兔事件中没有站出来的女人们就是这样的;有的卖家古怪,不让买家试用,否则控告买家,我那进去的同事遇到的就是这样的卖家。
和纯粹的商品不同,女人是有女权运动撑腰的,在女权这件事上拥有无限的追诉期,比如可怜的卡瓦诺的遭遇。即使真如女同学所控告的那样确有其事,表面上看是在揭露一个伪君子,其实更深刻的潜台词是:即使你是一个英俊少年,即使你体内荷尔蒙力比多奔腾汹涌,即使你对面的姑娘衣不蔽体,即使她跟你勾肩搭背纵酒狂歌,甚至即使她言语勾引秋天菠菜,你也不能对她动手动脚,否则她就有了终生置你于死地的正义武器。哪怕没有任何证据!
有人把这种现象看成是女权兴起,其实它既背离人类性禁忌的传统,也背离启蒙大师们当初对男女平等的设想,按照他们的“自由人联合体”的设想,这样的“女权”不如说是自我作践甚至是不自知的阴谋。
也许兴盛于日本的“食草男”才是男女关系的正确姿势。所谓草食男,是指对女性从不主动的男人,约会、社交、上床,都由女方主动约请,没有就憋着。
据日媒调查,在18~34岁之间的日本未婚男性中,有40%的男性是“食草男”,这帮血气方刚的青年里竟然将近一半是处子之身。也许这就是日本强奸犯罪率全球最低的原因。
当然日本的草食男是日本性文化的产物,只有破庙里饿晕了的人才管豆腐渣烂菠菜称为珍珠翡翠白玉汤。其它民族在女权运动背景下,男女关系其实都是冒险。冒险成功的建立了婚姻,冒险不成功的,如果对方土鳖算你“占了便宜”,如果对方刁钻,轻则让你灰头土脸,重则让你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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