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目光都聚焦于希拉里和特朗普移民政策时,奥巴马突然杀出:奥巴马政府前天宣布一个对中国创投圈有重大影响的新规——将为海外创业者提供“创业签证”。
这一名为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的规则在经过 45 天意见征求期后,将正式开始实施。

奥巴马已经”斗争“了很久……
奥巴马一直致力创造一种“创业签证”,为那些想在美国创业的海外企业家铺平道路,但屡遭国会(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反对,类似提案几次胎死总统书桌。
这次,奥巴马找到了巧妙的“解决方法”从我们判断看,该规则实施基本已成定数。究竟奥巴马找到了什么方法?下面会陈述,我们先来看看新规则细节。

以下是我们调出的新规则文件,共长达 155 页,由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推出:

最关键的来了——海外企业家申请细则,具体参考该文件第 9-11 页及 29 页等:

1,申请人必须是“最近”(自申请日的最近三年内)在美国成立了一个新的合法运营公司;
2,申请人必须是“创业者”类型的企业家,并至少有该公司 15% 股权,同时此人知识结构、技能或经验扮演一个关键角色,能大大有助公司实体在美国开展和发展业务。这个实体人不能是个单纯的投资者。
3,有重大美国资本投资或美国政府资助,以下两个条件只需满足一条即可
  • 已获得有良好投资纪录的美国投资者(包括 VC、天使投资人、加速器)不低于34.5美金投资;
  • 或者已获得美国联邦政府、州或地方政府不低于 10 万美元投资。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可以有 2 年时间在美国合法创业;
如果创业公司能持续对美国经济带来巨大贡献,并不断吸引更多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则还可以再额外申请 3 年,也就是一共(2+3)= 5 年。

目前,海外包括中国企业家到美国可以“长期”开展商业活动的最主要签证类型是 L1。

但它要求:持证者为在美国和中国都已建立公司/办公室的公司高管,然后,以本国公司外派方式前往美国。
而其他留给中国企业家的选择还包括 B1/B2 等,但这种类型签证只能一次停留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全面移民改革是美国科技业多年夙愿依靠技术作后备力量的游说集团如 FWD.us 自 2015 年就和白宫合作,以实现这项立法的可能。
FWD.us 支持者之一是 PayPal 联合创始人 Max Levchin,他前天也出席在了发布会。此人是前苏联移民,他说:
“移民是天生的企业家。移民一般野心勃勃,分厘必争。”

Max Levchin 也是 Slide 创始人
“但我在全国范围内遇到的很多毕业于世界顶尖大学的海外企业家都相信需要离开美国才能建立自己公司。”他说:
如果美国想保持全球性经济大国地位,最好能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更好方式。
据《连线》报道:世界 500 强企业中有超过 40% 是移民或是由移民后代建立;而美国有 25% 高科技创业公司是由移民创建。

这一最新规则实际上是奥巴马在现行框架下找到的一个“解决方法”。
与过去提议屡遭国会(立法机构)反对相比,奥巴马这次利用/直接实施了已存在的/现行法案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该法案支持政府以 Case by Case 方式,为因“紧急人道主义”或“重大公共利益”的个人提供临时入境。也就是说:奥巴马把海外企业家纳入到这条法案框架,理由是他们在为美国创“数值可观的公共利益”。

下面是我们找到的奥巴马实施依据——“该法案”相关条款:


白宫计划在奥巴马离职前颁布这项新政策。


不过如果我们计算下时间:新规则会在 45 天后正式实施,也就是 10 月中旬;美国新总统究竟是谁将在 11 月揭晓。

如果新总统是特朗普,政策会发生怎样的改变?不知道。特朗普反对为“高级技工”发布 H1B 签证,认为他们“压榨了美国穷人和工人阶级”,具体见《特朗普压轴演讲: 政治正确,我们再也承受不起!》;
希拉里则在 2 个月前承诺会实行“创业签证”并出台更深入政策如将绿卡发给任何在 STEM 领域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具体见《希拉里重磅: 将给海外企业家发“创业公司”签证》,不过她将如何“清晰化”其深入规划(国会分歧如果继续不变),目前也仍不清楚。
PS:相关阅读

1249 位投资人
484 家投资机构
已有 136 个项目在微链融资成功
还不快下载!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