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42 篇文章
题图:文中插图来自 Pixabay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我第一次回国,是在大学一年级的那个寒假,也就是一九九六年的冬天。到那时为止,我离家已经整整一年了。
我的飞机飞北京,因为天气的缘故晚到了六个小时。我父亲在首都机场的大厅里等了我一夜。第二天凌晨,我一走出“到达厅”的玻璃门,就看到站在一小群等候接机的人当中、朝这边张望的父亲。他看起来比我离开时老了一些,因为一夜没睡而有些憔悴。父亲对我说,他一点儿也不累,自己在机场买了一碟花生米、一盘拌黄瓜,喝了一瓶二两半装的二锅头。他笑着说,昨晚那碟花生米是他吃过的最贵的花生米,五十元一碟,还是已经疲了的花生米。
我们一起坐出租车到市区里的一家酒店,我三姐姐和姐夫正等在酒店里。我只穿了一件单外套,因为见到亲人一点儿也未觉得冷。到了酒店房间,我才换上妈妈给我捎来的秋裤和毛衣。我和姐姐叽叽喳喳地一直说话,我父亲在旁边很高兴地搓着手,把他们给我准备的零食一一摆放在床头柜上,说:“吃吧,吃一点儿东西再说。”
说了一会儿话,我们去吃早餐。父亲问我想吃什么。
我记得我说:“我最想吃馒头,一年没吃过真正的馒头了!”
他们都笑我要求太低。可是,那天早上我却没能够吃上馒头,我们找了很多家早点铺子,就是没有卖馒头的,包子、油条、大饼都有。最后,我只好选择吃包子。
那天,除了吃饭时间,我们都在酒店房间里说话,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大多是他们问、我回答。直到傍晚,又要到外面吃饭时,我才反应过来北京十一月中的天气有多凉,于是,姐姐带我去逛服装店。我印象很深的是,她要给我买一件黑色的厚外套,因为在她眼里,我还是她的不名一文的小妹。但是,我口袋里装着我在新加坡时兑换的人民币,于是我坚持自己付账,而且,我还为我姐姐买了一条围巾。我做这些事时非常自豪,这似乎是我已经长大、独立的最充分的证明。
回家前的一个月,我已经在做准备,主要是每个周末去买东西。我要给家里的每个人都买了一件礼物,有的是衣服,有的是护肤品。那段时间,我每个星期最大的乐趣就是等到周末去逛百货公司,寻思着为谁挑选什么,想象着她们看到这个礼物时脸上的表情,痛痛快快地把自己平时积攒的零用钱都花掉。
前面提到过,在我刚考上大学时,因为拆迁,我们失去了自己的房子,租了一个临时住处。我回到故乡,发现我们家已经搬离第一个临时的居所,搬入第二个临时的居所。我们新租的房子比我离开时那个地方的院子更宽敞一点,但居住面积却更小了(因为只有一层),我们的家具无处可放,只能让乡下的亲戚拉走一部分。母亲告诉我,等我明年夏天回来,就会看到我们的新房子,因为父亲已经设法在离我们老房子旧址不远的地方又买了一块地,等春天暖和了让建筑队开工建房。
在我的印象里,我在我家租来的第二栋房子里度过了两个长假期。它有三个面积都很小的卧室,我假期里住在其中一间。它的墙壁上是那种一碰会粘一身白粉的劣质墙灰,院子里光秃秃的没有什么花树。我住在这个墙漆劣质、家具随随便便地摆放的租来的屋子里,听见隔壁邻居说话的声音,不明白我家为何竟落到如此境地。
新加坡大学的寒假是从阳历十一月中旬到十二月底。大概因为那时候很年轻,不畏惧寒冷,我喜欢冬天回家。北方的冬天虽然萧杀,但看起来更辽阔、干净,也更像是我记忆中的故乡。我每次寒假回家必然感冒,但一两个星期之后,我就适应了寒冷干燥的天气。
我清楚地记得,我在故乡度过的大学的第三个寒假,十二月的某个下午,下起了雪。我那时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雪了,我透过窗户看着雪越下越大,有时候,我忍不住走到门廊下面,看着从在庭院的上空正无声无息地飘坠的雪片。直到午夜,雪仍在下。于是,当家里人都睡下的时候,我偷偷地跑到了街上去了。那么冷的夜里,天空中下着鹅毛大雪,没有人愿意出门,我想我大概是高兴得疯了才不觉得冷。我走在我家(那时候我们已经住在自己的新房子里)前面那条崭新的大街上,街上一个人影都没有,路灯发出的光把雪映照成了黄色。我激动地顶着风雪从一个路灯柱走向另一个路灯柱,再往前走,然后再踱回去。别的什么都看不见,因为大片的潮湿的雪扑到我的脸上,我只看到眼前一团团飞舞、旋转的雪片。天地之间的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只有雪。这种空旷的沉寂里有一种奇特的、不可言说的美。这座小城的邋遢、灰暗、丑陋和粗劣都被雪掩盖了,它变得极度纯净,仿佛已经将世间的一切喧嚣、纷扰遗忘。这种情景像极了多年后我在帕慕克的《雪》里所读到的描写。
我对冬天及其荒凉景色的热爱持续到大学时代结束了。那场大雪中的漫游,仿佛是我最后的狂欢仪式。我上班后再也没想过冬天回家,想到冷我会觉得畏惧,这转变似乎是突然之间发生的,而一旦发生,就再也难以改变。有一年秋天,我回家时正逢县城周遭的村庄焚烧庄稼的时节,浓烈的烟雾让我患上了过敏性哮喘,此后,我回国期间时因日益恶化的空气质量而持续咳嗽,严重时则会导致哮喘发作,我就更没有想过冬天回去了。
生活在新加坡的十多年,我保持每年回家一次或两次的习惯。在这些年里,县城和过去相比变化太大。我发现不仅是市容,这里的人们、整个地方的风气都在变,人仿佛突然之间变得爱攀比、势利了,钱的法则战胜了一切其他法则。在这些人身上,纯朴、正直的光彩越来越暗淡,钻营、贪婪的庸俗相倒是越来越明显。
我后来才知道,这场“大变革”其实在我刚进入初中时就在发生,只是它较晚一些时候才侵入到我们这个封闭的小城,可它一旦侵入,破坏一个地方旧有面貌的步伐一点儿也不比在其他地方慢。
在一九八九年之后,在中国大陆,以“发展”之名被破坏的环境、滥用的资源、摧毁的历史古迹,也许比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甚至那个可怕的动乱时期都要多,被煽动的革命热情会让人疯狂,利益的驱使则会让人更疯狂。被改造的何止是物,更是人。因此,我回忆起来,我和我的同龄人真正的“纯真年代”其实是从八零年代初至八九年,也就是我们的幼年和小学时代,那大概也是我们这个国家的纯真年代。之前我们太小,一无所知,之后我们周围的世界慢慢变得龌龊、急功近利、贪得无厌,服从于虚伪而野蛮生存竞争的法则。而我蔑视这样的法则,当一个社会完全被这样的法则侵蚀,无论它变得多么富有,我都不可能对它产生好感,更不会以它为傲。
除了和我家人在一起时的快乐之外,周围的一切则让人丧气。我们的新房子终于在我大学二年级结束的时候建好了。但不久以后,我们这一带要发展成未来“新行政管理区”,因此又遭遇了第二次拆迁。好在这一次,我们的房子没有被划入“被拆”范围之内。但街道对面的不少房子都被拆了,我高中毕业时看到的丑陋景象又重新上演一遍。由于周边一些楼区正在动工,这条扩建不久的新路前方又在毁田修路,沿新路两边开了许多简易的小饭馆,供修路和盖房的工人吃饭,这些小饭馆儿就在路边杀鸡宰鱼,把污水泼在路上,令周边的卫生更加不堪。
我曾经非常喜爱的小城,那个曾有四个湖塘、一段旧城墙的安静小城,我在小时候逃学的日子里走过它的角角落落的小城,它早已面目全非。如今的它,街道越修越宽、楼区一栋栋落成,却变得更加拥挤、肮脏。最可笑的是,栽在路边的小树总是活不成、长不大,一个说法是,路边那些小店铺的人担心树长大了枝叶会遮住他们那俗气得可怕的招牌,因此故意把树弄死;还有一个说法是,每上任一个负责街区建设的新官吏,他就会下令全城换一批新树,因为树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这些羸弱、似乎会被厚厚的灰尘压垮、树身伤痕累累的小树总让我感慨,它就像一个在“折腾”的时代里备受折磨的人。
近些年,官员们到西方考察越来越频繁,思想有所转变,觉得“环境”对于业绩也很重要,觉得城市里有绿色很必要,很可能不久后,他们就会拨一笔款子、圈一块地,要建公园了,要挖人工湖了……这是中国式发展,这样的“发展”就像在兜圈子:埋掉原有的湖塘,毁掉大树和草坪,过一段时间,再大费周折地挖出人工湖塘,花大价钱买来树木和草皮;推倒古老的建筑,在上面盖起现代的楼房,过一段时间,突然意识到古老建筑可以赚钱,于是,又开始不计工本地投资,造出一堆蹩脚而花俏的仿古赝品。在此过程中,大量的金钱和资源被消耗,而真正宝贵的东西已经永久地被毁弃,取而代之的是劣质的赝品。
有一股力量似乎致力于毁掉过去真实的痕迹。在九十年代末至 2000 年初的那段时间,小城在被不断翻新,但无论是天上还是地下,都变得越来越肮脏,空气污浊,垃圾遍地。每当我经过那些发臭的街头垃圾堆,当我看见那些在路边简易房里开饭馆的人把宰杀的、血淋林的兔子毛皮张挂在路边的小树杈上,当我看到街上随风扬起的一次性食品袋和卫生纸、听到一个路人“啪”地一声把一口痰吐在马路上,我心里就忍不住泛起强烈的厌恶感。何况,还有比空气和地面更肮脏、更让人无法忍受的东西……往往是在这种时刻,我发现我是一个在故乡的异乡人,开始想念我的另一个居住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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