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全球化流动是技术密集型特别是高精尖行业的明显特征。在如今追求科技自立、自主可控的语境下,许多国内科技企业不仅大力投入于对国内人才的挖掘培养,亦将目光投向海外,在全球范围内招贤纳士以加快追赶脚步。为持续吸引并留住海外优秀人才,股权激励计划在境内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简要梳理上市公司对外籍员工施以股权激励的规则依据和实施流程要点,提示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期为有相关需求的上市公司提供参考。
01
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则依据
本文“外籍员工”若无明确说明,意指以下员工:
(1)境内上市公司港澳台籍员工;
(2)于境内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非港澳台籍外籍员工;
(3)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非港澳台籍外籍员工。
目前,上述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均无规则层面障碍,主要相关规则依据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4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48号),后者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进行修订:将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外籍人员范围由境内工作外籍员工扩大至所有外籍员工;符合条件的所有外籍激励对象均可以向中登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二)《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8月,中登公司配合中国证监会前述规则修订,发布《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境内外工作的外籍员工开立A股证券账户事宜做出细化规定,明确相关主体开户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账户监管要求等事项。
(三)《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银发[2019]25号),对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事宜在备案登记、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方面事宜做出具体规定。
02
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的实施流程要点
目前,除了与非外籍员工一同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等办理股权激励相关手续外,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外籍激励对象本人及上市公司需关注以下实施要点:
(一)向上市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备案
根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银发[2019]25号),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披露相关公告后30日内,持以下材料在上市公司所在地外汇局为其外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登记:
1.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公司基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计划汇入金额等;
2.《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登记表》;
3.境内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能够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4.境内上市公司出具的外籍员工与其雇佣或劳务关系属实的承诺函(附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外籍员工名单、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所涉及股权激励类型等);
5.所在地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市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出具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业务登记凭证,后续上市公司凭业务登记凭证、外籍激励对象本人凭业务登记凭证复印件可办理股权激励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
需要注意,规定明确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需在草案披露后3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考虑到届时可能存在部分员工护照过期或根本没有护照等情形,一方面,为避免备案工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建议上市公司提前统计确认外籍激励对象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另一方面,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属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方可告知激励对象,因此上市公司应事先在恰当的时间以合法合规合理的方式完成前述统计工作。
(二)开立并激活境内银行个人结算账户
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需事先开立境内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需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临柜办理或进行公证委托后由上市公司统一代办。对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临柜办理不存在障碍;但对于在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而言,一是临柜办理成本过高,二是即使由上市公司代为开户,后续也依然需由本人临柜激活银行卡,而激活银行卡又是绑定三方存管和进行转账缴款的前提,无法及时开户并激活将影响激励计划后续推进。
针对这一难题,目前市场实践中可参考的一种解决方案是向前述激励对象推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本质是一种以现金结算的虚拟股权,不需要激励对象拥有境内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也无需履行资金划转及汇兑等其他繁琐程序,在激励外籍员工方面优势明显。关于股票增值权这一激励工具的具体介绍,参见公众号往期文章《激励工具之股票增值权简析》
(三)开立A股证券账户
根据中登公司《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激励对象,可依规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注意,于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和于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的开户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于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
此类激励对象可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办妥中国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于境外工作的外籍员工
此类激励对象可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开立外籍投资者股权激励证券账户: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个人)》(需激励对象签字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2)外籍激励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3)证明外籍投资者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证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励计划批准文件(如通过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激励计划对象证明文件(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4)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文件均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外籍激励对象签署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根据上述规定,外籍投资者股权激励证券账户仅用于持有合法获得的上市公司A 股股份以及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股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其他证券买卖。股份全部卖出后,外籍投资者应当及时申请注销账户。
03
结 语
随着相关规则的补充和完善,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日渐便利,然而实操中仍存在许多细节需要上市公司重点关注。考虑到篇幅限制,本文仅就外籍员工参与激励计划在备案登记、银行及证券账户开立等方面事宜作了梳理与提示。在业务实操中,上市公司还需考虑外籍激励对象在购股资金汇入账户选择、认购缴款后离职处理乃至个人所得税缴纳等方面的诸多问题,若读者对相关问题存有疑惑或兴趣,欢迎联系小编作深入沟通交流。
END
转自他山咨询 作者 他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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