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位民众发来的两张图片,以及一条信息。图片见下。
原来,是利的“中国学生饮用奶”,不过,怎么又是斯兰教法的牛奶呢?见下图左下角的图标。
这位朋友发送的信息则是这样的:“江西南昌市发给小学生的奶,也被清真了。但南昌市没有回族居民”。博士我立即反驳,表示,“肯定有,两三个也算有”。从这个角度看,那位朋友发送的信息肯定是不符合事实的了。而且,回族不一定是伊斯兰教徒。有一些人别有用心地“族脚捆绑”,谈到回族,必然说他们一定是伊斯兰教徒,要大家“尊重”他们的伊斯兰宗教习惯。这位朋友,给误导了。所以,在有明确证据之前,我也不相信江西的省会南昌居然有学校胆敢这样干。希望江西省有关部门能够好好查一下。
不过,应该真的有一些地方,给学生强行发送伊斯兰教法牛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样规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我就想问那些地方,假如那些地方真实存在的话,你们给学生强行发送伊斯兰教法牛奶,究竟是怎么培养“社会主义假设这和接班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这样规定: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想问那些地方,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你们却利用自己的职权,将宗教教法食品强行发送给孩子们,究竟意欲何为?在你们的眼里,究竟国法何在? 不要跟我扯“清真”食品和宗教扯不上关系,请仔细阅读这篇文章《伟大法国总统,在信仰面前,宁可取消总统餐会,也绝不接受"全清真"》。
希望能有一个回复,特别是江西方面。我相信江西南昌那边肯定没有学校敢如此触犯国法的,但如果当地能够给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那会让家长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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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尽瘁为国忧,华夏复兴望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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