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编
3月20日,发审委审核2家公司的IPO申请,科沃斯机器人获得通过、东方环宇燃气被暂缓表决。东方环宇曾被安排1月30日上会,1月29日被宣布取消审核。“梧桐树下V”曾在3月18日发文详细分析了这家公司存在的问题。(点击链接可阅读:这招股书有点离谱!该市总户数13万户,公司客户却是20万户,其他问题也不少
公司名称
拟上市板块
首次申报时间
审核结果
保荐/律所/审计
科沃斯机器人
主板
2017/1/22
通过
中国国际金融/北京君合/信永中和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
主板
2017/6/7
暂缓表决
中信证券/北京君合/立信
今天,某媒体报道:2018年IPO大检查启动 净利连续三年不过亿恐生变。该媒体报道的一个爆炸性消息点是:连续三年净利润不超过1亿元的,要求自行撤回申报材料。
据笔者打探,准确一点的消息是:申报主板、中小板的公司,如果3年内净利润合计不足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足8000万元,劝退;申报创业板的公司,如果3年内净利润合计不足1亿元的,劝退。如果此窗口指导意见属实,那现在排队的起码要撤一半。
一、成长性一般的独角兽
再回到科沃斯机器人公司,该公司主营各类家庭服务机器人、清洁类小家电等智能家用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被誉为家用机器人领域的独角兽。
2011年9月至2013年12月,为筹备境外上市,科沃斯机器人际控制人钱东奇设立了境外上市架构,并引入投资人IDG.2016年,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实际控制人决定改在国内A股上市并以科沃斯有限为拟上市主体,拆除境外上市架构并对境内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进行一系列调整。
但这个科沃斯成长性一般,不是想象中独角兽每年翻一番翻几番的快速增长。2014年、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亿元、27亿元、33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报告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3亿元、1.67亿元、2.27亿元及1.53亿元。
二、是一只鲁莽的独角兽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各种各样,工商处罚!物价处罚!消防处罚!安监处罚!税务处罚!这是一只鲁莽的独角兽吗?
1、工商处罚情况
(1)科沃斯电器因在网上使用的宣传用语涉及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2015年6 月23 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吴市监罚字[2015]1020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科沃斯电器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罚款30,000元。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停止违法广告行为。
(2)科昂电子因在网上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宣传数据未标明出处、未标明专利号等行为违法《广告法》,2015年7月17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昂电子作出“吴市监罚字[2015]102008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科昂电子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罚款20,000元。科昂电子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停止违法广告行为。
2、物价处罚情况
(1)科沃斯电器因网上销售产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4年6月,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2014]吴价检案第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电器罚款50,000元。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
(2)科沃斯电器因在网上未准确标明商品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5年12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2015]吴价检案第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电器处以50,000元罚款。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
(3)科昂电子因在网上未准确标明商品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5年12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昂电子作出“[2015]吴价检案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苏州科昂处以50,000元罚款。科昂电子已缴纳上述罚款。
3、消防处罚情况
科沃斯机器人因疏散指示标志大部分损坏、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故障,防火门闭门器大部分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2014年2月8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作出“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4]004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机器人处罚款2万元。科沃斯机器人已缴纳上述罚款。
4、安监处罚情况
科沃斯机器人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2014年5月19日,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科沃斯机器人作出“苏安监管罚[2014]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机器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科沃斯机器人已缴纳上述罚款。
5、税务处罚情况
(1)北京分公司因丢失发票,2014年6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对北京分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朝三国简易[2014]1100号),对北京分公司罚款50元。
(2)泰丰塑胶因丢失发票,2014年1月,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处以罚款110元。
三、发审委询问的主要问题
对科沃斯机器人,发审委会议围绕专利权纠纷、毛利率、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员工股权激励中的股份支付、分子公司等5个方面作了询问,具体询问问题如下:
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拥有600余项境内外专利。报告期内,与戴森技术、东莞万锦等公司存在多起专利权纠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产品中哪些核心部件为发行人自产及占各类产品成本的比重,对发行人销售价格的影响;(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如何与服务机器人和清洁类小家具结合,如何体现其竞争力及价值;(3)发行人现有技术在行业中的水平,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是否具有先进性;(4)发生纠纷专利的具体情况及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专利权纠纷对公司境外业务拓展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机器人业务毛利率较高,清洁类小家电业务毛利率偏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服务机器人自产模式和代工生产模式占比,两种模式对成本的影响程度;(2)线上线下销售模式选取标准、占比以及对毛利率的影响;(3)服务机器人产品单价逐年下降且明显低于iRobot公司,但其毛利率2014年-2015年高于iRobot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OEM/ODM清洁类小家电代工客户选取标准、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5)各年度对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002024)等电商平台销售服务机器人和自有品牌小家电毛利率接近,但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电商平台销售是否存在刷单情形;(6)在亚马逊电商平台销售的服务机器人毛利明显高于其他电商平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钱东奇,钱东奇之子间接持有发行人17.00%的股权,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发行人存在多个员工持股平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仅将钱东奇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设立众多员工持股平台,以及部分员工在多个持股平台持有权益的原因及合理性;(3)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人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是否存在出资人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等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发生股份支付费用8,106.58万元,对应2015年市盈率为5.18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3年外部投资者入股和2016年股权激励入股的估值水平差异的合理性;(2)上述股权支付费用确认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3)本次股权支付费用的调整以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是否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是否进行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设立多家分、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近两年存在较大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设立众多分、子公司且在同一地区设立多家子公司又设立分公司(同一地区设立多家分公司)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竹间科技、狗尾草科技及北醒科技产生较大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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