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硅谷曝光的一个故事引发极大关注。
以下截图反映了事情的起因:

事件要点:

1、太太2021年5月胃癌去世,前夫2021年7月闪婚并赴夏威夷蜜月。新欢火速怀孕,今年六月生产;
2、这对夫妻系北邮同学,结婚已有20年。过世前,前妻被忽悠加入美籍,而入籍后父母不算直系就分不到财产;
3、前夫拿到太太雇主Facebook保险理赔金200万美元(免税),但只愿给前岳父母5万美元,还要扣除此前大家捐款1.8万美元,实际净付出3.2万美元。而这5万美元还是在北邮(夫妻二人母校)校友会劝导之下勉强付出;
4、前夫不愿意出钱购买墓地(借口海葬)。至今骨灰仍埋在前院(英年早逝,身故后连栖身之所都没有,何其伤心);

5、此前,前夫希望前岳父母照顾第二任太太生产,后来现任岳父母办下签证就想让前岳父母回国。期间发生一些事情,导致前夫到警局申请驱逐令后,警察上门通知两位老人30天内离境;
6、由于已经给出3.2万美元,前夫不愿再给老人掏机票费用。老人在Facebook广而告之并募捐。目前,机票费用已由亡妻生前好友、校友会等组织筹措完成。

当事人回应:

然而,这个回应似乎坐实之前网友指控。

湾区群友爆料评论

此人行径,在湾区乃至全美华人群体引发巨大的反响

昨晚到今天,感觉所有已婚湾区华男都受到了最严厉的拷问:你是不是一个渣男?而所有已婚华女都在考虑重新弄一个信托。
这个人以一己之力让湾区所有华男头上都笼罩了一个疑似渣男的阴影,并给信托律师带来了一波强势行情。你说湾区华男还有心思在外面买房子?
希望你能从这严肃的灵魂拷问中存活!
群友爆料称,当事人在前妻病重期间完全没有担负照顾责任:

群友表示,当事人怎么好意思把吃有机鸡蛋,有机牛奶,买保健品之类的也写进来的?并认为此事对他和前妻的两个孩子造成心理阴影:

也有网友提及当事人在亡妻健在时就开始物色下一任太太:
内部消息,新老婆是哈尔滨人在上海上班。渣男父母亲自相中,还去拜访了女方家长。给了30万彩礼。26岁结婚 , 渣男48, 渣男父母在前妻还健在时就操持帮儿子相亲,面试, 什么都准备好了,单等死亡证明下来就办结婚。
—-这就是为什么渣男提到死亡证明!
女的的哈尔滨人, 香港城市大学硕士毕业,在上海西门子工作了六年。前段婚姻惯性出轨, 离异坑了前夫一套房, 20年10月来美, 佛罗里达开会, 渣男抛下当时病重的亡妻去佛罗里达约炮, 亡妻当时给她同学抱怨过男的去FL。
之后渣男父母去上海见女的, 然后去哈尔滨提亲, 终于等到亡妻去世催更拿到死亡证明, 火速申请未婚妻签证探亲, 在美结婚 (可能网上还能查到结婚证领证日期)。
当事人及其新任妻子
网友回忆与当事人共事经历:
这份工的technical interview 是由第三方做了, 我过了之后, 中介就安排我和ningyu电话谈, 现在回想起来, 他是相当友好的, 十分客气, 当时我还觉得并不是所中国人都为难中国人。

整个project过程中 , 还行了, 算是smooth, 唯一不太满意的是, 他一般较偏向那个老印, 无论对错, 估计老印比较会说话。我直一点。
问题出在project做完第一阶段, demo之后, ningyu 就把我给炒了, 原因是有些语言上的冲突, 我不满在于, 他总是在时间很紧时改要求, 冲突之后, 我也没在意。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炒我的时间, 在给一个月之后, 刚刚好好在中国春节那天, 我挺意外的, 如果按照他现在对他老婆的行为, 可以解读为心胸狭窄,够毒, 冲突之后, 隐忍等了一个多月, 非要在中国春节那天炒人, 也够难为他了。当天他没露面, 让别一个老印通知我的。
但这件事对我而言, 丝毫不在乎, 主要原因是我自己本来也想走,如果他想达到给对方最大伤害的目地, 应是没达到, 我让得当时rate是$90/hour, 我做了近4个月, 挣了3万多,是w2, 还可以了. 原因在于当时budget 剩了不少钱, ningyu也暗示我可以报overtime,这点应感谢他, 但他也明确说, 下一年就不能报overtime了, 所以我想走人, 因为其他地方可以挣更多。
春节被炒之后, 其实我当时是记下了ningyu上面所在managers的emails的, 想反映一下也可以, 但觉得没必要, 因为本来就想走, 呆下去无利可图, contractor 又不是fulltime, 到那都一样, 而且也挣了钱。
记得小时看名著, 还记住一格言, 量大福亦大, 机深祸亦深。
总结一下, 我觉得ningyu 是心胸狭窄, 隐忍够毒的人。
另外,我注意到ningyu 手上有一些白斑, 就象冯小刚脸上那种, 不知对他心理会不会有影响。
还有网友晒出了当事人的住房:

相关聊天记录:

当事人昨天速度提告前妻父母
理由是:预防家庭暴力。
似乎当事人达到驱赶前岳父母回国的目的:

目前,前妻生前好友以及北邮校友会长正募捐安排二老回国事宜:
北邮校友邓女士(96~99计算机研究生,西电92~96本科)不幸去世,来探望的父母遇到困难,需要安置和回国,希望各位支持。经过与邓女士父母沟通,善款将用于:为二老购买手机以及通信网络以保持联系,回国机票、以及回国前临时安置,余额用于购买墓地安葬校友,特此发起募捐。
希望老人们可以顺利回国。

关于遗嘱和信托

在硅谷生活不易,可以说,高房价和某些科技公司的劳动强度,确确实实可能会增加很多压力。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的事情时有发生。意外和明天,真的说不准谁先来.....
不少硅谷妈妈都开始担心:我辛辛苦苦工作带娃找deal,不小心"挂了“,老公找了新欢,后妈花我的钱打我的娃,父母老年失独,怎么办?
可以想象的是两位老人沉浸在老年失独的悲伤情绪下无法复原,在海外语言不通、行动不便,连想为孩子做一点基础的事情可能都做不了,但另一面,却不得不面对现实,考虑之后生活的何去何从,从准备回国开始就是一道道难题。
到底在这事上面有没有合理科学的预防机制?我能给孩子和父母留下什么?我们来看看美国富人怎么做?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比尔盖茨发布和妻子梅琳达·盖茨宣布结束27年的婚姻关系。
在得知自己婚姻中还曾经出现过第三个人时,梅琳达也曾经接近崩溃。 两人因为财产分配,也做了很多调整。 看到此,你就会发现,婚变/继承风险防范确实需要留意信托基金,且在危机时刻,作用凸显。今天我们就来科普一下普通人可能能做些什么.....
这部分我们也看到了网友的建言献策。以下是关于立遗嘱和如何设立信托基金的干货:

关于遗嘱,信息分享来源:
在美国,遗嘱(Will)的确立十分重要。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其遗产先是从配偶和子女开始给予最亲近的亲属。如果没有在世的血缘或婚姻亲属,州政府将收走财产,由法院根据所在州的无遗嘱继承法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人,未成年的孩子可能会被送到foster care system(寄养中心)。如海外华人在美国假设在没有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国内的亲人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会困难重重。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湾区提供免费法律支持的平台:
Bay Area Legal Aid - Legal Advice Line
(800) 551 5554
www.baylegal.org
Provides free legal advice and representation to low-income tenants with housing issues.
为60岁以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
Senior Adults Legal Assistance (SALA)
Central County Office
(408)295-5991
www.sala.org
Provides a range of legal services to persons of age 60 or older of Santa Clara County.
亚裔法律联盟:
AsianLaw Alliance
(408) 287-9710
www.asianlawalliance.org
Provides legal advice and services in housing and other resources.



关于信托,以下信息为节选,来自网友:
绿水长流
常年居住于加州硅谷
毕业于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
加州全职房产经纪,加州房产律师
Living trust是estate plan里最复杂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文件,作用是明确设立人在死后或失去行为能力后财产的分配。
Living trust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Trustee”。Trustee是做什么的呢,是控制管理living trust财产的人。
如果设立人,一方去世后的trustee设成配偶,能防后妈吗?
理论上,trust中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去世方的estate,一部分是配偶的财产。如果estate的trustee是配偶,那配偶就对该部分财产有直接控制权,也就是说,怎么花没人管。
不过!
譬如说配偶后来组成新家庭,后妈说要买房,你不是有一大笔钱嘛,拿出来花,至少配偶还能拿出这么一份法律文件告诉后妈,说这是我前妻的钱,是给我孩子的,我不能动,动了是违反合同违法法律的。
如果什么都拿不出来,后妈再采取各种怀柔威逼政策,难保男方不沦陷,自己娃的钱不被乱花。
想要让本来属于孩子的东西,安全的稳稳的给还,简单说,就要把这部分财产剥离开来,只能给孩子用,老公不能用。要实现这个目的,需要几点:
  1.  财产必须放在一个分开的账号、基金或信托里。
    如果要说简单粗暴切实有效的“防后妈”方法,比较流行的,是irrevocable trust。华人设立irrevocable trust的不多,但是在老美那儿还比较common。比较容易理解的理由是,irrevocable trust设立后,设立人就对在irrevoable trust内的财产失去了实际控制权。这个当然是个很大的缺点,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优势,因为没有其他第三方,包括后妈,包括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动用这部分财产。

  2. 必须有有效的监管保证这部分财产只能给孩子使用,譬如只能给孩子上大学用,或者只能在孩子年满18岁以后由孩子直接取出。所以就算后妈闹着要买房,老公也取不出这部分钱来。
  3. 这种功能的文件和account/fund/trust,不一定需要living trust才能做到,而且钱放多少、怎么放,如何设置一个完整的机制,既严谨又能够有灵活性,也是需要律师和财务顾问共同针对家庭的经济和具体情况订制。譬如如果规定这部分财产只能给孩子上大学用,那孩子生病需要花钱的时候就拿不出钱来,也会是个问题。
总结:
一位群友表示:认为从这件事可以吸取几个教训: 
1、定期检查身体。以现在的技术,肠癌胃癌早发现都可以治疗;
2、保证自己能够生活自立。不管是家庭主妇还是主男,能够生活自立就可以有自信;
3。毛病都是惯出来的。这个男的肯定被前妻宠太多,所以不考虑别人;
4、活在当下,好好过好自己现有的生活。不要考验人性。只要诱惑和数量足够,任何人的人性都经不起考验;
5、无论如何,人在做天在看,为人还是善良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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