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约翰·罗尔斯出版的一本政治哲学领域的里程碑式巨著——《正义论》,被认为是二十世纪史上最具影响力、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
这整本书厚达五百多页,其精髓可以简化成四个字:「无知之幕」。
什么叫做无知之幕?
Ethics
Class
《思想实验:无知之幕》


无知之幕
就是用一个假想的思想实验,让我们思考到底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制度安排,怎么样才算是符合正义原则,如何制定才是最公正的。
首先,必须承认有一个客观的关于公正的标准。
其次,什么是公正?公正简单说就是自由平等的体现。一个制度既体现自由,有体现平等,那么这就是公正的。
那么是,什么是不平等?不平等的主要因素是社会身份。所以,讨论公正问题,首先必须认为,每个人在道德上都应是平等的,绝对不会存在有某个人天生就拥有与别人不一样的地位,每个人都是拥有一个平等的道德地位。

法国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卢梭有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他自以为他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但却是比他们更是奴隶。这个变化是怎样发生的?我不清楚。如何使它变成合法的,我相信自己能够解决。
搞懂了这句话,就搞懂了西方近代政治学、伦理学和哲学最核心的理念。
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人为什么生而自由?
第二,生而自由的人为什么陷入无所不在的枷锁之中?
第三,有什么办法能够把无处不在的枷锁变成合法的?
对于第一个问题人为什么生而自由,这是西方哲学重点,简单说人如果不自由跟石头有什么区别?跟树木有什么区别?
对于第二个问题,简单的回答就是,人如果完全自由,那他跟动物有什么区别?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所以,人的宿命就是卢梭所说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问题就来了,人类不是要打破枷锁,而是让这种枷锁戴子身上不要太难受,即有什么办法能够把无处不在的枷锁变成合法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就重点讨论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国家、法律制度这些枷锁是否合法的一个标准就是是否代表“公意”——即全体公民的意志。但是官员的个人意志和官员的集体意志常常侵害公意,所以,民主社会的一个最大重点就是保证公意不受“官员的个人意志”和“官员集体意志”的侵害。
与卢梭从政治学的角度不同,罗尔斯从伦理学角度思考的同样的问题。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我们人人就都有权来讨论、来决定,所处这个社会最理想的一种制度、最正义的一种制度是什么。

如何来讨论?罗尔斯认为,我们应该假想把自己放在原初状态的环境中,在这个环境里存在一个很特别的装置,这个装置就是一层很厚的隔离墙,一层很厚的布幕,可以叫做“
无知之幕
”。


为什么叫无知之幕?因为一旦我们进入这个原初环境,有一块幕隔离开了,很多东西就无从知晓。无知之幕的“知”不是知识,而是知晓。就像正义女神的蒙眼布。

比如,我们不会再知道和个人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一个人天赋、能力的高低,家庭出身的好坏,信仰的人生观,自我人生的追求,这些都不会被知晓,我们也再不会了解自己的财富有多少,或残缺或健全的身体健康情况。


当假设把所有这些东西都抛之在这块无知之幕之外,我们才能好好去想一想,究竟什么叫做正义、什么叫做公正,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是最好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理由很简单,如果每一个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地位,自己的健康条件,自己的天赋能力,自己的财富与阶级背景,我们如此来讨论一种制度安排、讨论何谓正义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避免所建议的这套关于制度的安排,只是对自己最有利的,而不会多考虑其他人。


一个正义的原则,或者一套正义的制度,其实应该是对所有人都有效,都是公平的,不应当只是倾向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群人的利益,否则那还能称之为正义吗?


所以,罗尔斯的《正义论》认为,我们每一个人应该把这些所有会影响制度安排的东西都抽走,才能客观地谈论什么叫做正义。
通俗地讲,如何避免屁股决定脑袋?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知道自己坐的是哪一把椅子。
这个理论可以运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那些自吹自雷的歪理邪说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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