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标准及流程明白纸

一、施工企业直接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一)审查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以上。
2.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水利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以下7类中的2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单座过闸流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00千瓦以上(或流量≥8 立方米/秒)泵站2座;
(5)洞径≥4米(或断面面积相等的其他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3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且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二)审查流程
施工企业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网上提交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将企业上传材料转交省水利厅,省水利厅按照以下流程核实审查。
1. 审查施工企业净资产。
2. 审查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及真实从业情况。
3. 核查企业主要人员资格、数量及真实从业情况。
4. 核查技术负责人业绩的真实性。
5. 通过“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提交审查结论。
二、叁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申请升级贰级资质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以上。
(二)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 单座过闸流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10兆瓦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500千瓦以上(或流量≥8 立方米/秒)泵站2座;
5. 洞径≥4米(或断面面积相等的其他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3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且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
(四)审查流程
施工企业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网上提交申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将企业上传材料转交省水利厅,省水利厅按照以下流程核实审查。
1. 审查施工企业净资产。
2. 审查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及真实从业情况。
3. 核查企业工程业绩的真实性。
4. 通过“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提交审查结论。
三、特别说明
(一)持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上述相应要求,可按照“直接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审查标准及流程直接申请贰级资质,也可按照“叁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申请升级贰级资质”审查标准及流程申请资质升级。
(二)未持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按照“直接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审查标准及流程直接申请贰级资质。
(三)企业主要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及建造师人员可包含技术负责人。同一名人员可同时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建造师人员中计列。
(四)企业主要人员中,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 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技术负责人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为准。
(五)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六)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不超过60周岁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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