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通报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黄绍兵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截取部分名单)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基金小镇人民法庭
上城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共有17人,包括5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执行员,1名司法警察,9名司法辅助人员,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浙江省“枫桥式人民法庭”、杭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上城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基金小镇人民法庭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诉源治理,数字赋能重塑业务流程,凝聚金融解纷各方合力,有效提升金融司法服务质效。

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治组织、金融机构,构建“三位一体”的金融共享法庭矩阵,形成“司法+行业”纠纷化解立体网络布局,有效增强金融机构自主解纷能力,仅2023年1-11月,通过金融共享法庭化解金融纠纷4527件,通过市场化调解组织成功调解2613件,是同期法庭审结案件的4倍;坚持数智赋能,研发“凤凰金融智审”应用,金融纠纷案件实现全链条重塑、全流程智审。法庭97.3%的案件通过线上渠道立案,所有案件均无纸化流转办理,真正兑现“当事人一次不用跑”。该应用荣获首批“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好应用,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法治建设蓝皮书》,在全省多个地市推广适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纠纷源头治理,定期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召集辖区金融机构,就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和纠纷化解开展常态化研讨座谈。全面梳理分析金融商事案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书、风险提示函。开发金融纠纷智能化数据平台,实时采集统计全省金融案件数据,助力“金融服务+行业自治+金融监管+司法保障”的金融领域社会治理整体闭环新模式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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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黄绍兵
黄绍兵,中共党员,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个人嘉奖四次,2022年获评“最美杭法人”荣誉称号。
黄绍兵坚守一线岗位14余年,共计参与2600余次刑事押解、值庭等任务。针对重大庭审活动,能做到提前了解案情,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及时察看被告人的思想情绪和行为变化,做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履职期间实现建德法院庭审警务保障工作零差错、零失误。他立足岗位,创新工作思路,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的正常开展。作为执行局的一员,他聚焦执行工作,坚定强制执行的决心信心,配合执行团队攻坚克难,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是建德法院里敢啃“硬骨头”的榜样干警。他凭借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作风,入选浙江法警总队教练员名录,除押解、执行等工作外,他还将精力大量投入于警队自身建设上,坚持以上率下、亲历亲为,把体能、技能作为训练重点,带领大家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在上级组织的历次考核中,建德法院警队均表现优秀。近期,他还参加了全国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教材的审读工作,为法院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他有勇有谋、恪尽职守,始终围绕法院工作主动积极作为,用热血为法治天平倾注司法力量,是建德法院里一道靓丽的“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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