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是之

这一讲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主观价值的不可度量,因为价值判断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如果不仔细辨别和强调的话,很容易在后续的推理过程中埋下隐患。
1.货币不是价值的尺度
货币是价值的尺度,这是我们传统教科书中常见的说法,用来介绍货币的用途之一。这个说法很形象很直观,貌似也很符合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感受,比如我们平常买东西通常都是用一元钱的倍数来计算价格,好像是我们在用一元这个单位来衡量商品的价值和价格。
但这里有两个明显的问题,其一是这个一元钱的单位并不稳定,它不像物理学中那些常用的单位一样,是一个恒定不变的常数,比如“一米”这样的定义。从是否恒定不变这个角度来看,“一元钱”作为货币单位是不合格的,因为我们无法给“一元钱”找到一个恒定不变的常数。或者说,一元钱所对应的购买力,会随着时间地点的改变而改变,完全无法胜任作为一个单位来使用。
另外一个问题,则是因为价值是主观的,所以在不同的人之间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度量标准,因此也就无法完成度量。
但是如果认为价值是客观的,秉持客观价值论,就会容易得出我们熟悉的“等价交换”理论。也就是,交易被看作是同等价值商品的相互交换。而在交换之前,必须先度量商品的价值总量,而度量价值总量的尺度就是货币。
所以我们看到,传统教科书上关于“货币是价值的尺度”的论述,其根源问题在于,认为价值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
2.价值判断作为决策依据
现代价值理论,已经普遍接受了主观价值论。对价值做一个比较精简的定义,那就是人们为了实现其目的,而赋予每个商品单位的重要性。很明显,这个重要性跟不同的人有关,也跟其不同的目的有关,这也就是“价值主观性”的含义所在。
从主观价值论的角度出发,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交易发生的前提是价值的比较。当然,这里如果再更进一步理解,从“目的-手段”的角度来看,是因为人有不同的目的,所以需要选择不同的手段,进而会在不同的手段之间进行价值比较和选择。
那么,我们很容易可以看到,这种目的既可以是不同人之间的不同目的,也可以是同一个人不同时间的不同目的。不同人之间的目的不同,对手段的价值判断不同,就会带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换。
而对同一个人而言,这种价值判断和比较同样存在。比如对于孤岛上的鲁滨逊,他一个人为了生存,同样需要他在摘椰子、抓鱼和做渔网等等不同目的和手段之间作出一个价值判断和选择。从这个角度看,每一种经济行为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交易。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自我生产,和很多人的社会交易,这背后价值判断的逻辑是一样的。简单来说,都是一个“值不值”的问题。
3.价值判断的决策过程
主观价值无法度量,意思是说外人无法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度量他人的判断。但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判断是可以进行衡量的,这种衡量的办法并不是数字的判断,而是一个价值排序的判断。这个价值排序可以列为一个表格,我们称之为价值等级表(scale of values)。
当我们在选择不同的商品,在进行决策时,我们并不会先把商品的价值判断变成一个数值,然后进行数值之间的比较。我们的决策方式是,内心有一个价值等级表,排序更靠前的目的对我们来说更重要,就会优先满足,也就会优先选择对应的手段。
也就是说,我们的主观价值评价,只是一种排序,并没有对这种重要性进行度量。而且除了以个人的价值判断为基础,形成的这个价值等级表之外,经济活动没有或者说也不需要其他的评判基础。这种对于重要性的价值判断,是一种直接的心理判断,并不需要借助其他工具来进行间接地度量和判断。
当两个商品单位在两个人的价值等级表中的排序不同时,交易就会发生。比如我们去买一盒烟,对于买烟的人来说,烟比钱更重要,而对于卖烟的人来说,钱比烟更重要。对于烟和钱,在两个人的价值等级表中的排序不同,所以交易才会发生。
当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正如买烟的例子一样,任何价值判断都是在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具体的个人作出的,并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价值判断实际上是一个个单独的历史事件,并没有永恒的价值。
一旦脱离了当时当地,一旦更换了作出价值判断的人,那就是一个新的历史事件,是一个全新的价值判断。这也可以说是,价值主观论的另外一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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