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是之
没想到,薛之谦的一则微博引发了一场关于盗版盗摄问题的大讨论。
事情大致经过是这样,薛之谦去看了韩寒的《飞驰2》,看哭了心情很激动。
于是发了一篇长微博,写了一下关于电影的观后感,微博配图有一张是他的自拍,剩下三张则是拍摄的电影画面。
但不曾想,这一举动引发了知识产权“正义之士”的讨伐,指责薛之谦盗摄,侵犯了电影的版权。
官媒也下场指责盗摄问题,还有人说薛之谦开启了“盗摄元年”,指责盗摄不光是侵权问题还是道德问题。
薛之谦在微博有5719万粉丝,而且他这条长微博明显是在夸电影拍的好,本身就是在给电影做宣传,给电影带来不少流量和收入。
如果单纯从收益角度来看,说薛之谦侵犯了电影的版权,恐怕韩寒都不同意,没准韩寒还会给薛发个大大的红包。
这件事既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一个产权问题。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此前写过很多文章,但恐怕还是很多人无法理解。
如果你能理解,那么不光所谓的“盗摄”不是问题,就是盗版都不存在侵权。
《盗版非盗》,这点可能只有少数人能够理解。
然而汉语的表达,当人们使用“盗摄”、“盗版”这些词的时候,已经先入为主在给它们定罪了。
“盗”就是原罪,不需要任何解释。
但是指责他人很简单,直面自己却很困难。
当年Windows XP 正版价格便宜的都要199美元,经历过XP繁荣时代的人,有几个敢举手保证自己用的都是正版?
别说个人了,当年几乎所有机关单位用的也都是盗版。
还有一些行业软件,PS、Office、AutoCAD,有多少从业者敢说自始至终从未用过盗版?
还有盗版游戏,哪个玩家敢说从未玩过盗版,坚持初心只玩正版?
当年有多少高校研究所的科研工作是靠盗版完成的,当年毕业的硕士博士可以回想一下,有多少正版软件根本就买不起。
吃水不忘挖井人,当年和现在有多少人借助盗版才完成学业、完成工作,取得成就走到今天?
当然,优秀产品的源头的确是微软、Adobe这些巨头,但是那些曾经用过盗版的人们,扪心自问,你用的盗版产品,是这些巨头送到你们手上的吗?
盗版也是产品,也需要有人来做才能到你手上,生产、渠道、零售,一样不少。
而当年使用盗版的人,为什么使用盗版?核心原因,主要还是没钱。
没钱买不起正版,如果没有盗版,他们就能用得起正版了?还是买不起啊?
所以认为使用盗版就一定会让正版亏钱,这个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很多人压根就买不起正版。
没有盗版,也买不起,不是因为有了盗版才买不起。
当年如果完全禁止盗版XP,结果只能是很多人用不起正版,中国计算机的普及恐怕都要推迟几年。
还有很多学生科研人最喜欢的Sci-Hub,这是妥妥的论文盗版网站,而且是全球最大。
有多少人因此受益,只不过在全球反盗版的舆论下,绝大多数受益者不会公开站出来为盗版说话罢了,就像很多人当年用盗版XP、盗版Office,今天也不会公开承认一样。
有的资源是价格太贵买不起,而有的资源是你压根没地方买。
比如有的绝版书籍,你在二手市场都买不到,还有的海外书籍,正规渠道你也没法购买。
没关系,盗版商这个时候又站出来了,他们做了一个盗版网站Z-Lib,专门供用户免费下载电子书,目前已经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书盗版网站之一。
喜欢看书的人,有没有人从来只看正版,没有看过任何一本盗版?没有看过任何一本盗版电子书?
我认为是比较难的,如果有,只能说明他的阅读量还不够大。
所以,我们简单回看思考一下,从知识的学习,到生产力工具,几乎都离不开盗版的帮助。
且不说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借助岛国爱情动作片来丰富生理知识,这谁敢说看的是正版?
盗版与正版的关系,很少有人能够不受情绪影响来加以分析判断。
这也没事,只要坚持言行一致,看看是否能够完全拒绝盗版,恐怕很难。
诚实回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非常困难。
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人这辈子可以做到从不盗窃。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只要你在任何一方面是盗版的受益者,你就应该反思一下,盗版的罪名是不是那么确切,是不是一定就是一种原罪?
盗窃是侵权,因为你盗窃了别人的东西,别人就没有了。而所谓的“盗版”,并不是盗窃,而是用相同的知识重新制作了另外一种形式的产品,通过市场提供给购买者。
这个过程,既没有强买强卖,原来的知识也没有受损,知识仍然还是那些知识。
这就是盗版跟盗窃的不同,但是只有少数人能够冷静地看待这个问题,即便是盗版产品的受益者,很多人也会站出来反对盗版。
当然回到电影院手机拍摄屏幕的问题,这并不仅仅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而是一个产权问题。
因为电影院的产权是明晰的,电影院有权对观众提出要求。比如不允许拍摄,再比如不允许自带零食等等。
电影院漆黑的环境下举起手机拍摄,某种程度上的确会打扰其他观众,影响观影体验。
这就看电影院怎么平衡和处理了,电影院可以严格执行规定,甚至是通过安检装置禁止携带手机入内,那他们就要面对关门的危险。
所以,作为产权问题,这是电影院可以自主决定的管理问题。
而作为知识产权问题,这取决于你是否认可知识产权,是否能够清晰地区分盗版和盗窃之不同。
知识产权的问题,非常反直觉,很难但是的确是一个有意思且烧脑的话题。
最后说下薛之谦,此前几乎对他没有印象,成名曲也不知道,刚刚才发现他还是比较正,而且他是毛不易的伯乐。
毛不易的歌我还是很喜欢的,他发现毛不易的过程在下面这个视频里。
而类似的短视频,还有各种影视作品的解说,如果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反盗版的要求,很多解说或视频你可能都看不到。
2024年02月20日
备注:本文仅为学术探讨,请大家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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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Peter B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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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非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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