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监管问题,稳步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常态化监管思路。
“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做大做强、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承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服务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先生,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先生,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先生。
现在,先请蒲淳先生介绍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蒲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很高兴就“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在这些年的市场监管实践中,我们也切实体会到,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监管执法的重任,是广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也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为大家做好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激发活力的动力源泉。我们将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同时,我们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二是在促进公平竞争上下功夫。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活力的重要前提。我们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
三是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我们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四是在完善帮扶措施上下功夫。科学精准的惠企政策是激发活力的有效手段。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五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对违法者的查处就是对守法者的保护,是对激发活力的有力促进。我们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的发展。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目前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备受关注。请问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哪些常态化的监管举措?谢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 徐乐夫:
谢谢您的提问。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监管问题,围绕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划高质量的举措。具体到平台经济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我们稳步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常态化监管思路。
所谓“事前合规”,是指事前聚焦合规倡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们更加注重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制定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建立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靠前一步服务企业合规经营。据了解,平台企业特别是大型平台企业近几年合规意识大幅提升,他们普遍建立了内部反垄断合规制度,配备了相应人力资源。目前看,由于反垄断合规意识大幅度提升,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施行以来还没有发现平台企业新增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问题。
所谓“事中审查”,是指事中聚焦审查服务,提升审查质量效率。我们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明确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即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超过的话系统将予以提醒,经办人员也要解释说明,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监管预期。2023年我们从受理到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约为25.7天,其中简易案件为17.7天,在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中效率是处在前列的。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在平台经济领域我们已依法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29件,没有附条件或者禁止的案件。
所谓“事后追责”,是指事后聚焦执法威慑,强化责任追究。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理工作规则》,对新《反垄断法》施行后新增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掐尖式”并购行为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制度威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始终认为,“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做大做强、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承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服务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近日新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公布实施,请问这次修订的有关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对于经营主体来说,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将产生哪些积极效果?谢谢。
徐乐夫:
谢谢您对反垄断工作的关心。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的重要内容。2008年《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颁布施行,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具体营业额标准,对于明确经营者申报义务、划定监管范围、初筛竞争风险、提升反垄断审查效能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共审结经营者集中5789件,其中禁止3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61件,有效预防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2008年的营业额申报标准已逐渐不适应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2008年至2022年,我国的GDP由3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121万亿元,企业法人数量由496万家增长到2800多万家,年营业额超过4亿元的企业由3.28万家增长到9万家以上,经营者集中申报数量急速增长,2022年申报数量为867件,较2009年的77件增长10倍,一部分明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中小规模经营者集中被纳入了申报范围,增加了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因此,有必要提高申报标准。
新《规定》将申报标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全球合计营业额标准从1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120亿元,将中国境内合计营业额标准从20亿元提高至40亿元,将单方中国境内营业额标准从4亿元提高至8亿元。同时规定,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申报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新申报标准将为企业至少带来两方面利好:一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并购交易成本。根据测算,标准提高后年均将减少中小规模并购申报数量超过200件,约占所有申报的30%以上。二是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运行效率。申报标准提高后,企业投资并购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巩固和增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抓好新《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在便利企业申报的同时,依法高效审结没有竞争问题的集中,妥善处理由于集中带来的不利竞争影响,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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