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王国庆骗取贷款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国庆系山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2009年至2020年,以王国庆为首的犯罪集团,为获取银行资金,利用实体公司与“空壳公司”相互担保等方式,伪造财务报表、资金流水、购销合同、审计报告等贷款资料,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庭审中,检察机关、被告人王国庆及其辩护人出示了相关证据,相关证人、审计人员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国庆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告人王国庆的亲属、塞浦路斯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王国庆系中国和塞浦路斯引渡条约生效后首个引渡成功的犯罪嫌疑人。2020年2月,王国庆逃往境外。公安机关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及时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红色通报。2022年11月13日,王国庆被塞浦路斯警方在当地抓获,我方随即向塞方提出引渡请求。同年12月初,塞法院裁定引渡王国庆;12月4日,公安部“猎狐”工作组将其押解回国。
“猎狐”工作组与塞警方交接逃犯(左起第五个)
根据 人民法院报 素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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