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
深圳市的前身是宝安县。1979年撤县建市,1980年在深圳市靠近香港的地区划出327.5平方公里土地创办经济特区。我从1974年1月开始主持宝安县的党政领导工作,后在市委担任领导工作至1984年。有幸同深圳市的干部群众一道参与了深圳特区初创时期的建设,见证了在深圳这块热土上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这段经历令我记忆深刻而终生难忘……
由细致调研到大胆决策
中央决定办经济特区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
李先念:“要把宝安和深圳建设好”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顺应民意,抓住机遇,推动历史性的大变革。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年底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政策。
为了扭转“文革”带来的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的局面,振兴我国经济,党中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国考察,研究国外发展经济的经验;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干部群众共商振兴我国经济的国策。宝安、珠海邻近港澳,成了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重点。这两地干部、群众要求改革开放的呼声,也较快地反映到了省委和党中央。
1977年春,财政部长张劲夫到宝安调查研究,我陪他到沙头角、莲塘、罗芳、皇岗、福田、渔民村等边境镇去视察,我们向他反映边境经济政策在“文革”后的变化及其影响,陪他到深圳河边察看耕地荒芜的情况。同年秋天,时任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主任的姚依林到深圳口岸调查研究,我陪他到边境村镇视察,沿途向他汇报“文革”前后边境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以及民心盼开放改革的情况。
20世纪70年代的深圳火车站、建设路
在此期间,省委、省革委会负责同志刘田夫、王首道、王全国、寇庆延、范希贤、曾定石、李建安及国务院外贸部郑拓彬、贾石等也曾到宝安县的边境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有关边防经济政策和外贸生产基地情况的反映、建议和要求。他们表示要把宝安、珠海两地建设成供应香港、澳门鲜活农副产品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
1978年3月,国家计委、外贸部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建立供应香港、澳门鲜活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问题。我全程陪同他们,参观创汇高、成本低的出口传统产品生产基地,跟社队干部座谈制定生产、出口的年度计划和三年、五年规划,研究落实这些计划的政策、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人俊1978年5月到宝安调查研究,传达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的一段批示:“无论如何要把宝安和深圳建设好。不建设好就是死了也不甘心……”与此同时,国家计委副主任段云到广东,商量如何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我和县委副书记李新亭向他汇报外贸生产基地情况,反映资金困难。段云答应,从宝安县出口海沙的收入中每年拨支400万元人民币,支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习仲勋与广东省委“三个建成”的构想
习仲勋1978年4月到广东担任省委书记,7月初即到宝安县调查研究。他一路轻车简从,风尘仆仆,深入边境农村和边境哨所视察,就如何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和制止非法外流等话题,征求干部意见,到重点农民家中访问,询问被拦截的非法外流人员,同在党校学习的农村支部书记座谈。
1978年7月,习仲勋(中)在宝安县考察时,要求建立外贸商品生产基地
习仲勋向县委讲话时谈到,他这次调研留下深刻印象,那边(指香港)很繁荣,我们要下决心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尽快缩小两地差距。只要政策对头,很快就能搞上去。要建立供应香港的外贸商品生产基地,要讲求经济效益,搞好经营管理。既要有革命热情,也要有实干精神,两者结合起来,说干就干,一抓到底。规划好了就要组织实施,以此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意宝安县提出的办法,在保证口粮自给的前提下,香港市场需要哪些鲜活产品,什么农副产品能够多赚外汇,就种养什么。生产发展了,除了外销,还可以内销。要引进香港同胞来投资办厂,也可以搞厂外加工。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农民积极性,尽快把农业搞上去,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习仲勋回省后,派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率领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省委、省革委会听取了工作组汇报后,于1978年10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的规划和设想的报告》。报告提出,要在3—5年内,把宝安、珠海两县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成为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成为新型的边防城市(以下简称“三个建成”),并提出实现“三个建成”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把两县建成相当于地级的中等城市,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1979年2月,国务院批复原则上同意省政府上述报告。批复强调:“总之,凡是看准了的,说干就干,立即行动,把它办成、办好。”
邓小平:创办特区,中央给予政策支持
1979年1月,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央工作会议和邓小平同志讲话精神,联系广东实际,解放思想,划清是非界限,拨乱反正,总结经验教训。我在会上发言反映“文革”破坏边境经济政策以及干部、群众对恢复边境经济政策和改革开放的强烈要求。
会议期间,黄静波副省长受省政府委托和宝安、珠海两县代表研究。我和分管此项工作的李广镇副县长研究并就地起草了报告。2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边境社队自产的农副产品和海淡水产品在完成国家任务后作为小额贸易出口,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用于进口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自用。深圳农村非边境地区社队的同类产品,也可按上述办法交由外贸公司代办出口,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这个批复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地区上,都比“文革”前的边境小额贸易有较大的突破和扩展。实质上是改革外贸、外汇体制的一种尝试。
1979年4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习仲勋和其他省委领导,由于会前深入各地调查研究,深知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种种弊病。会议期间,习仲勋、王全国等在向中央领导汇报时,习仲勋郑重其事地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儿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先走一步。他的提议,中央领导同志很重视。邓小平首先表示赞同和支持,他说,可以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中央批准的首批四大经济特区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979年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派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组到广东、福建,和两省省委一起研究起草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在工作组的帮助下,广东省委、省革委会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
这些体制包括: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扩大地方对外贸易的权限;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金融体制,在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和安排下,给地方以适当的机动权;物资体制,根据生产基建等各项计划,以省为主管理;商业体制,实行以省为主管理;劳动工资体制,允许地方有灵活性;物价体制,在执行国家物价总方针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地方定价产品的范围。同时,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三市试办出口特区的政策。
1979年7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79]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报告。中央文件明确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同意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试行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的办法,即广东财政收入每年上缴中央10亿元,多收的留给地方支配使用。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
198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5月16日,转发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确定了我国经济特区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运用法律来保障经济特区各项政策和措施的顺利实施。
诸多的首次和问题
中央作出试办经济特区的决策,给全国人民特别是深圳人民极大的鼓舞。许多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也纷纷出谋献策,支持改革开放。然而,特区建设具体如何起步,路子怎么走,人们当时的思想认识并不一致,对中央决策的理解也有一个认识、提高的过程,特别是“左”的思想影响亟待清除。事实上,创办特区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
由于创办特区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所以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开荒牛”精神,坚持实践第一,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较好地解决了几个重大问题。
1983年,深圳蛇口树立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标语牌
特区到底应该有多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后,深圳特区要办成什么样的特区,特区的范围要划多大,成了当时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应按外国出口加工区的模式,把特区的范围划小,搞完一个再搞一个。这样,起步时投资小,见效快。另一种意见认为,要把全深圳市都划为经济特区,市、区合一,减少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矛盾。
深圳特区早期的建设工地
但是,大多数干部不赞成这两个方案。经过反复调查研究、酝酿磋商,市委综合分析了前两个方案的利弊,提出了第三个方案:在靠近香港的边境,依据梧桐山、塘朗山脉和深圳河的走势,划出327.5平方公里的范围为深圳特区。这一范围具有一定规模,有利于把深圳特区建设成为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特区,有利于特区和中心城区的统一规划建设,有利于利用交通方便和毗邻香港的条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加强特区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发挥经济特区的综合改革试验和“窗口” “辐射”的作用。
实践证明,按这个方案划定的特区范围是比较合适的,符合中央的精神,为特区发展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商业和其他各项事业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使大量外引内联企业能够在特区内安家落户,大批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流入特区,加速了特区的开发和建设。
特区如何划线管理?
这里所称“一线”,是指深圳与香港之间,后来统称“特区管理线”。深圳特区一线要放宽到什么程度,二线要管到什么程度,这是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的问题。
1981年,大规模建设尚未开始的深圳深南路福田中心区段
开始,不少人主张,在二线建立起来以后一线要全面放开,把关撤到二线,给特区居民发张证,自由往来香港。有的人认为,从内地运进深圳特区的货物,当作出口,应以外汇结算。上述意见,反映一部分干部对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的片面理解。

为此,市委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联系实际,加强宣传教育,澄清各种糊涂认识和片面观点,反复阐明,我们建立一、二线的目的是保证国家给深圳特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深圳顺利落实,防止走私贩私,冲击内地和香港市场。对一线放宽到什么程度,要同二线管到什么程度联系起来,否则,不是管得过死,就是容易出现大的混乱。
为了既保证国家在深圳长期实行的边防管理区的政策继续实施,建立安定的社会秩序,保证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又方便特区货物进出口和外商、特区人员进出境,在二线管理建立起来以后,我们适当放宽了一线管理,逐渐延长口岸边检、海关办公时间,设立了专用通道,有领导有计划地改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对二线的管理,则根据实际需要,在通往特区的主要公路上设立了6个(后为8个)供车辆、人员来往特区与非特区之间的专用通道,在二线巡逻路上又设立了29个专供二线附近村庄群众进出二线进行跨线耕作和探亲之用的“耕作口”。人员和货物出入通道和耕作口,都要经过海关和公安人员查验证明。以上设想,经多次论证后,报经省和国家批准,并通过立法然后实施。
实践证明,上述做法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走私活动和非特区的人员大量涌进特区,也方便有关人员和货物有序地进出一线和二线,建立了特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投资环境,促进了特区的经济发展,对稳定香港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特区该引进怎样的外资企业?
在深圳特区建立初期,我们从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实际和国家引进外资主要采取“两头”(原料市场和产品市场)在外的政策出发,引进外资主要采取“三来一补”形式。
1986年,深圳沙井一家“三来一补”电子厂在流水线发工资
所谓“三来一补”,就是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办厂的资金由外商筹集,设备、原料或元器件由外商购进,工厂技术管理由外商负责,产品由外商在境外市场销售;我方则派出适量工作人员协助管理,提供劳力、土地或厂房、生活设施,搞好供水、供电、邮电通信、道路交通等投资环境建设和境内后勤服务,收取加工费、管理费、服务费、厂房租金、土地使用费,产销盈亏由外商负责。

我方的投资少,风险小,投资回报快,“旱涝保收”,收益稳定增长。到20世纪80年代末,宝安县差不多每一个行政村和大部分自然村都办起了工业区或工厂群,引进外资的形式也从“三来一补”发展成为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
1984年,深圳蛇口日本三洋电子有限公司车间
开始时前来投资的多是港澳中小厂商,后来逐步有中国台湾、日本财团和跨国财团;引进的技术设备也从落后向先进发展。
“三来一补”这种引进外资的形式,取得如此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却在较长时间引起种种非议。早在1979年,曾被指责为“引进夕阳工业” “引进剥削”,后来又被指责为“让外商占用了我们的配额” “不如自己办厂好” “不如搞高科技” “不如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好”,等等。
种种责难和非议,不仅没打倒“三来一补”,“三来一补”发展势头反而越来越猛,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来件装配到元器件批量生产,从引进较落后的“二手”设备到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从引进部分工序的设备到引进全生产流程的设备,从劳动密集型到资金、技术密集型,从“三来一补”到合作、合资、独资、外引内联相结合(即中、中外)等,逐步形成了多种形式并存、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来一补”这种与外商合作的方式虽然也有其局限性,也会存在某些问题或带来某些负面影响,但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当时阶段却是适用的。
特区引进外资的同时,可否允许国内大企业投资?
开始时,大家对特区内是否要让各省市和国内大企业投资设厂,是否要搞内联企业,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同志认为,经济特区应像外国出口加工区一样,主要用于吸引外资,不应对内地开放,否则容易出现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或混乱现象。有的同志担心让内地企业占了特区优惠政策的便宜,反对内地到特区内投资办企业。
市委经过反复研究后,认为应在大力引进外资的同时,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内联企业,走外引内联相结合的路子。特区初创时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多次带领国防科工委领导到深圳,考察研究如何使其所属军工企业利用特区这个窗口搞外引内联,加快“军转民”进程。此后,原在“三线”的军工厂和部属企业,以及全国各地的许多企业纷纷来特区开展外引内联,搞“中、外”企业。到1983年,特区与内地联合兴办的各类企业达450多家。

这些内联企业不但为特区提供了一定的建设资金,而且还提供了大批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促进了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它们也通过特区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消化、吸收并移植辐射到内地去,取得很好的效果,促进了我国现代化建设。
如何层层冲破旧经济管理体制的藩篱?
改革哪些经济体制?建立什么样的新的经济体制?根据什么原则?从何处入手?所有这些问题都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我们敢于从实际出发,对那些违背价值规律、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经济体制,大胆进行改革,并使之不断深化和完善。
首先改革旧计划管理体制。调整了农业生产方针,调减粮食种植计划,香港和特区市场需要什么鲜活产品就种养什么。同时在指导思想上逐步明确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按照市场需要和价值规律,指导引进外资和发展经济。推动了经济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撤销畜牧局、水产局、林业局、工业局、轻工业局、乡镇企业局、商业局、二轻局等,改为专业公司。政府对工农业生产的领导,从过去侧重于行政指挥转变为侧重于指导服务,专业公司对生产单位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改革了工、农业生产单一由政府投资的体制,通过引进外资,吸纳内地社队集体、私人资金等多种形式筹集生产资金,增加工、农业生产。
过去,外贸与内贸分离,流通环节多,货物运输不及时不畅通,价格不反映供求实际,背离价值规律。我们采用了“内外贸一体化” “产供销一条龙”的体制,生产、供应和销售的服务均由一个公司承担,实行随行就市,按质论价,以出口创汇赚得的利润弥补内销供应的亏损。由于处理好了用出口创汇赚得的利润弥补内销的关系,价格合理,产品增加,收购、运输、销售及时,生产者都比较满意。
这些专业公司也从发展生产、搞好服务、改善经营管理中壮大自己,宝安、华宝、宝恒、康达尔等上市公司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仅两三年时间,深圳的蔬菜面积从7000亩发展到7万亩,养鱼面积从6000多亩发展到7万多亩,开垦荒坡地新办荔枝场18个,面积达2万多亩。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市活鸡上市已达2000多万只,其中出口1000多万只,占香港活鸡市场需求量的三分之一。
1983年取消粮票之前,深圳市民在国营圆岭粮店前排队
1983年,我们对粮、油、糖、布等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供销、价格体制实行了大胆的改革,在全省率先取消了发票定量供应制度,运用市场价格调节供销的需求。这一改革,当时影响较大。开始时有人担心粮、油、糖、布市场放开,引起抢购风,影响安定团结。后经实践证明,不管是统购统销商品,还是非统购统销商品,只要运用市场调节,符合价值规律,就能较好地调整产品的供求关系,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对粮、油、糖、布等统购统销体制的改革,不仅没有引起抢购风,没有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而且大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推动了各种商品的合理流通,使特区市场的商品丰富,一片繁荣。粮、油、糖、布等商品的供销、价格体制的改革顺利实施,推动了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80%商品的价格由市场调节,深圳市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了一大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特区初创时期所取得的成就,是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和关怀教育分不开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特区视察指导,十分关心特区的建设和发展。1984年1月,邓小平同志视察了深圳经济特区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当时,他还有针对性地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一个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一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小平同志的题词和讲话,给特区人民极大的鼓舞,在当时、现在和将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回顾深圳经济特区初创时期令人难忘的岁月,我们更加怀念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怀念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特区的创立和发展作出贡献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领导人,怀念那些曾经为特区作出贡献、现在已经离开我们或者积劳成疾的同志们。特区的党员干部和全市人民已经作出并将继续作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开荒牛”精神将永远得到发扬。
本文选编自深圳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深圳,一个城市的奇迹》。部分小标题有修改,图片为编者所加。方苞,曾任宝安县委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珠海市委书记、广东省委秘书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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