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嘉宾 罗凯天,北京普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学博士
采编|阿绥,UCB  LL.M.
         李蕙蔚,UOE LL.M.
         虎子元,华政经济侦查/甘政信息安全
         张旭东,UCB  LL.M.
编辑吴青,BU LL.M. & 浙大PhD candidate
近日律商联讯(LexisNexis)举办了首届大中华区“40位40岁以下精英”(40 UNDER 40) 颁奖礼,我们注意到这份榜单中有一位劳动法律师独苗,那么他是如何脱颖而出,又是如何在传统的劳动法业务中开辟出新天地的呢?本期我们邀请到普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罗凯天律师,分享他正在积极探索的一种很新的劳动法。
阅读导引
1.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律师上榜:“首届!唯一!”的初衷、秘诀与收获
2.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律师创业:不迷大平台、核心竞争优势、目标规划
3.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业务学习:读博/进体制/留学/突围传统业务/巧追热点,可以一样不落
Part  I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律师上榜
Q1:能否介绍您参选律商联讯40 UNDER 40的初衷?
A:我在去年年初参与创建普然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相对年轻的合伙人,参选律商联讯40 UNDER 40有扩大市场知名度的考虑,更重要的是被该次评选的诸多独特之处所吸引。比如:作为全球最富盛名的法律和商业资讯服务机构之一,这是律商联讯第一次在包括中国大陆(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推出40 UNDER 40法律精英榜单;该榜单没有限于特定法律领域的律师,而且涵盖了所有法律领域和各行业法律人士;该榜单由大中华区享有盛誉的资深律师、法学学者和公司管理层等组成专家评委会,考察候选人过去及当下的专业表现,并看重未来十年的发展潜质,具有相当的前瞻性……这些因素,让我感到本次参选该榜单很有意义。
Q2:作为唯一上榜的劳动法律师,能否和大家分享您参选成功的秘诀?
A:本次成功入选律商联讯40 UNDER 40,我的感受是在熟悉评级评奖规则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最大限度展现独特优势。律商联讯40 UNDER 40候选人的工作领域和职业类型相对一般法律评级评奖榜单更为广泛,强调对候选人未来发展潜质及行业影响力,并且采取本人或外部提名模式。对此,鉴于我先后在金杜、安杰和毕马威为客户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经历,参与中国加入CPTPP劳工条款等前沿研究,并在2022年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个社会法学博士学位,获得了来自学界、律所和咨询公司的业界领袖大力推荐,并得到重量级中外客户支持,从而呈现了我在劳动法律服务方面的典型业绩和创新,突出了在推动中国劳动法律研究和法治发展方面的能力和潜质。我想,正是基于前述独特性的展示,让我有幸成为本次唯一上榜的劳动法律师。
Q3:您在各大榜单的评选获奖过程中有哪些收获?
A:参与法律评级评奖,特别是最终成功入选,毫无疑问会有助于提升律师的行业声誉,增加客户对律师的了解。对我而言,我更愿意将其看作是不断学习和定位的过程。一方面,参与法律评级评奖的核心是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和“拿得出手”的典型业绩。候选人都是业界的资深前辈或优秀同侪,参选本身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另一方面,评级评奖需要通过“对标”主办方的规则和标准呈现自身独特优势,准备参选材料需要不断反思自身定位。因此,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入选,对律师个人都具有积极意义。
Part II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律师创业
Q4:相比于规模化的律所平台,您为什么选择创始一家专注于劳动法的精品化律所? 
A:
我想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我相对独特的工作经历。2019年留学回国后,我结束了在金杜作为授薪律师的工作,进入安杰担任合伙人,后又受邀加入毕马威负责组建其中国劳动法团队,深入了解了公司制律所、团队制律所和国际咨询公司的特点。总体而言,规模化平台意味着相对广阔的内部市场,但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样,我注意到劳动法律服务在规模化平台上也面临发展的诸多瓶颈,一家专注于劳动法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此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二是劳动法律服务的特点和对其发展趋势的判断。我们常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劳动法,这意味着劳动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广泛存在的。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劳动法律服务的需求可谓井喷式增长,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从事劳动法律服务。随着该领域近年来新法出台较少,诸多传统劳动法律服务内容和模式开始走向红海竞争,低价竞争、重复劳动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屡见不鲜。劳动法律服务需要更新,重点在于行业化、细分化以及标准化,我们希望通过普然实现前述服务创新的探索。
三是源于一份使命和情怀。普然的首席合伙人、主任姜俊禄律师是中国第一位劳动法博士,曾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姜律师是我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的领路人和榜样。在过去多年的合作中,我们对中国劳动法律服务和劳动法治的发展具有高度共识。因此,当姜律师决定创建一家劳动法律师事务所时,我义无反顾决定加入,希望能够为实现我们的愿景贡献力量。
Q5:在与其他劳动法律所/团队的竞争中,贵所是如何做的?核心优势是什么?
A:法律服务、智库研究和公益是普然的三大业务支柱。作为一家非常年轻的律所,普然最大的优势还是在于人。
首先,从规模来看,普然有约20名左右的律师及专业人员,应该是北京地区最大的劳动法律专业服务团队。
其次,从专业来看,普然的创始合伙人有3名劳动法博士,其他合伙人及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一流法学院校并具有劳动法及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且专注劳动法律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经验。
再次,从影响力来看,普然不仅致力于基于现行法律与政策提供一流法律服务,更积极利用资深合伙人在行业与领域内的影响力,参与《劳动法典》《劳动基准法》以及中国加入CPTPP劳工条款等重大立法与政策制定,帮助客户预判劳动用工风险并构建前瞻性合规体系。
最后,从发展前景来看,普然将劳动法律服务进一步细分为近20个领域,确定若干重点行业,逐步完善国内各地办公室和全球协作网络,通过系统化、标准化内训,培养一批劳动法细分领域和重点行业专家,为客户在全国乃至全球提供一体化、标准化、更精细、更具性价比的专业服务。
Q6:贵所的短期目标以及长期规划是什么?
A:去年是普然的第一年,除了法律服务,我们更多时间集中于内部建设,包括大量内训以及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创新性探索,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今年开始,普然将启动适度规模化,逐步在国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办公室,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标准化服务。争取经过5-10年的发展,普然在国内所有省市自治区的省会和重点城市都有办公室,专业人员达到500-1,000人,成为国内规模最大、专业水平最高、服务最全面的劳动法律师事务所。
Part III 一种很新的劳动法业务学习
Q7:作为一名从事实务的劳动法律师,您为何选择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个社会法学博士?您认为这个项目对从事劳动法业务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A:相较于国外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国的劳动法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例如,目前尚没有专门的劳动基准法、就业歧视法等。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同富裕”等理念目标,进一步提升并完善劳动法在内的社会领域的立法、执法与司法成为未来十年的重要趋势。与此同时,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特别是中国企业国际化,也面临着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供应链劳工标准、员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场所人权议题等新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第一个社会法学博士,有助于我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探索并参与前述中国劳动法治的发展历程,更好地预判政策与法律发展动态,为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的领先法律服务。举例而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我应邀参与了中国加入CPTPP劳工条款的重大课题攻关研究,相关经验让我能够协助客户了解并有效应对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供应链中,包括强迫劳动、境外工会与集体谈判等现行中国法律相对空白但实践挑战巨大的复杂、前沿问题。
Q8:作为国内少有深耕新型劳动法业务(国际劳工、反职场歧视等)的律师,能否分享您在传统劳动法业务领域中的突围心得?建议甲方和同行可以关注哪些方面以更新提升对劳动法领域的认识?
A: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发实施后掀起了中国劳动法业务的第一次高潮,如今许多知名的劳动法律师大多都是借助这一法律环境变化发展起来的。但近年来劳动法领域并没有重大立法变化,企业客户和社会公众对既有劳动法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也导致传统劳动法服务竞争日益激烈。
当然,传统业务竞争激烈并不意味着没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例如,近年来我投入大量时间为客户提供并购、重组、破产、关闭等交易项目中的人员安置服务以及劳动用工模式设计等,都是传统业务的延续,只是要求律师需要更强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思维、管理意识以及沟通技巧等。此外,很多劳动法律师关注的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等都是发展迅速的领域。
所谓新型业务,需要律师长期关注和投入,尤其是在法律规则尚不明确时提前布局。以我擅长的国际劳工问题而言,在美国《新疆法案》出台前社会上几乎鲜有人关注,但早在2010年我就开始参与国际劳工标准在中国适用(涉及强迫劳动与反歧视)的司法部重点课题研究;2013年开始跟踪TPP/CPTPP为代表的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供应链中的劳工标准问题,我的博士论文也聚焦这一问题并积累了数百万字资料。去年夏天,我还应邀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意大利都灵培训中心组织的国际劳工标准高级别培训。所以,我向客户提供国际劳工问题相关法律服务是长期积累的结果。
Q9:作为一名同时具备体制背景和海外留学背景的劳动法律师,您认为这些背景可以在执业中为自己带来哪些优势,为客户提供怎样的帮助?对于正在纠结编制和留学的同行,您有什么建议?
A:法律既是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更是社会属性突出的行业。相较于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劳动法需要天天与人打交道,因此了解人性、懂得人心尤其重要,某些时候甚至超过法律规则本身。应该说,多年公务员的经历,让我非常了解体制内的文化与规则,当我为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服务时,可以快速把握他们服务需求的痛点、难点和重点。与此类似,海外留学的经历则有助于我理解跨国公司和外资客户一些做法背后的文化与传统,实现高效对话与合作。
对于还在纠结编制和留学的同行,我的建议是相信“每一步都算数”。只要按照自己的节奏向前走即可,无需过于在意当下的得失。在明确自身特点和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应该就可以相对从容的安排职业和深造之间的关系。
Q10:您平时是如何专业地追那些劳动法热点话题的?比如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下,您结合办案经验会给央企怎样的建议?再如从国际劳动法角度您如何看待美国《涉疆法案》的影响?
A:劳动法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热点。我知道自己的精力有限,所以会做明确选择,即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重大话题,其他热点仅做一般了解。这样以来,可以将时间和精力投入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保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美国《涉疆法案》的确是这两年非常热的问题。总体而言,其既涉及法律,也涉及政治,还事关企业的商业战略安排;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也包括国际贸易、海关、劳动法等多个领域。从我擅长的国际劳动法来看,相关企业最大的挑战和难点在于准确识别适用的相关劳工标准的认定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调整。更麻烦的是,美国《涉疆法案》不仅包括美国法项下的劳动法标准,还涉及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而二者之间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存在冲突,为企业实际适用增加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应该说,美国《涉疆法案》和中国申请加入CPTPP都意味着中国企业未来将面临更多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供应链劳工标准问题,值得特别关注。我也希望自己过去10多年来对该领域的持续关注和深度参与,可以切实推动中国国际劳动法领域的发展,帮助中国企业有效应对这一新挑战。在此也做个预告,近期我将出版一本聚焦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供应链劳工标准问题的专著,希望能为相关方提供有益参考,欢迎大家关注。
Q11:如果出境学习劳动法相关专业,您是否有推荐的学校或者项目?
A:与中国一样,劳动法专业在国外也是相对小众的领域。就我相对了解的美国而言,T14里面我就读的伯克利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康奈尔大学等都有非常知名的劳动法学者坐镇。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也有重量级劳动法专家。此外,如果想从事劳动法律实务,在已有法律背景的前提下,还可以考虑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等相关专业。最后,国际劳工组织也有跟海外知名大学的合作项目,提供国际劳动法和比较劳动法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
注:欢迎在评论区向嘉宾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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