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曹哲远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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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诗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
         吴海瑜 暨南大学本科
         陈可欣 武汉大学本科
         任彦锦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
编辑 | 于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
责编 | 王有蓉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尘埃落定
一、新闻简介
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是对欧盟进口的碳密集产品,征收碳关税,如水泥和部分电力。2023年5月17日,CBAM在欧洲议会以450票赞成、115票反对、55票弃权获得通过。CBAM证书的价格将与欧盟排放交易系统下的欧盟配额价格挂钩,其目的是防止来自中国、印度等尚未规定碳价格的国家的碳密集产品大量进入欧洲市场。
自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于2022年12月达成临时协议后,CBAM预计将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它将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六个碳密集部门的产品,包括铝、水泥、钢铁、电力、氢和化肥。在过渡阶段,欧盟监管机构将考虑是否会将其他产品加入清单,如某些下游产品。CBAM要求目标商品的进口商购买足够数量的 "CBAM证书(CBAM certificates)",以涵盖其产品中的碳排放配额。由于CBAM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碳泄漏”,该机制致力于使所涵盖的进口产品与欧盟排放交易计划中对国内生产者规定的碳价格相同。换句话说,欧盟试图让进口商承担与欧洲生产商同等的监管成本负担。
根据协议第6条,进口商必须进行 CBAM 申报,包括货物数量、内含排放量和碳进口税的支付证明。协议附件还规定了CBAM不适用于欧洲经济区内的四个非欧盟成员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以及计算嵌入式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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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BAM提出的原因和背景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亦可称为“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而“碳关税”一词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2007年1月,当时的法国总统希拉克在要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和后《京都议定书》时,警告美国如果不签署该协议,则会对进口自那些不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提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欧盟自身的权益,另外针对不签订或者不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协议实施的进口税等机制。
为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2019年12月欧盟提出《欧洲绿色协议》,就更高的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共同承诺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相较于1990年减少50%至55%、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Deal)》中,除了将2050年实现碳中和写入法律之外,还提出建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实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旨在落实欧盟气候目标,推动碳市场(EU ETS)改革,消除相关方对逐步收紧免费配额数量的反对意见,以增强对于欧盟企业的碳排放限制、提升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以及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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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BAM的体系和运作

根据欧洲委员会对于CBAM的文件,CBAM将在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能够平稳实施,直至2026年完全的施行前,欧盟进口商不需要进行经济上的调整。
CBAM全称为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它本质上是一个有关于促进碳减排,对特定进口产品所存碳的配额计划,其中集中在六大行业,水泥、钢筋、铝、化肥、氢、电力。在巴黎气候协定中,欧盟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领军者,要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然而这并非易事。近些年来,欧盟对于促进碳减排的力度大大增加。德国计划在2038年关闭所有的煤电厂,203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要达到100%。但俄乌战争引起的欧洲能源危机不得不让德国重新开启煤电厂。与此同时,德国能源巨头莱茵集团表示将退出煤电时间提前到2030年。碳减排的压力增加,但国内有关企业的生产成本越来越高,倒逼企业搬去碳排放量低的国家,对于欧盟经济发展不利。因此,CBAM正在寻求企业发展生存和促进减排的过渡期。
CBAM的运作是基于EU ETS(Emissions Trading System)的免费配额运作的。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排放交易计划。它设立了一个温室气体排放数额指标给工业产业,并且规定碳排放额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同时也有免费配额来防止碳泄漏。碳泄漏(Carbon leakage)是由于因为企业生产成本高,优先选择去碳排放量低的国家,造成欧盟企业流失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现象。简单来说,CBAM就是一种为了避免国内对碳的严格政策和国外宽松的碳政策冲突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调节手段,对免费配额额度外的碳征收一定价款。具体而言,CBAM的运作方式如下:
首先,任何被CBAM所包含的商品进口商需要购买证书。该证书的价格是根据欧盟排放交易计划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来计算的,单位是欧元/吨碳排放量。
其次,欧盟进口商需要在每年的5月31日前申报在前一年商品数量和包含碳排放量。同时,进口商交出的CBAM证书数量要与产品中所包含温室气体排放数量相对应。
如果进口商有第三个国家生产上的合法有效的信息,证明碳价格已经在生产进口商品时支付,那么相应的数额可以从最后账单中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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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碳市场与中国碳市场

1997年,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国际碳排放权贸易机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允许缔约国之间进行就碳排放配额进行自由贸易,促成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碳市场)的诞生。
截至目前,全球范围内共有28个正在运行的碳市场,主要包括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中国、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覆盖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7%左右,其中以欧盟碳市场最具典型性。我国的碳市场起步于2021年,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
(一)欧盟碳市场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The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是全球启动时间最早、规模最大及成熟度最高的碳市场。EUETS涵盖27个成员国和三个非欧盟国家(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三国),主要覆盖航空、电力、工业三大行业。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采用总量控制交易机制(cap-and-trade),即欧盟将碳配额分配给各成员国,再由各成员国通过拍卖和免费分配的方式向纳入企业发放碳配额(EUA),如果企业实际排放量少于碳配额,则可将剩余额度在碳市场出售,反之则需要在碳市场购买碳配额。2019年,欧盟碳市场引入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MSR),依据一定的规则和目标按照预设的条件自动调整年度配额拍卖量,避免市场出现配额供给过剩的问题,有效调节了碳交易价格。
欧盟碳市场历经四个阶段的迭代,几经波折才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目前已运行至第四个阶段(2021-2030)。总体来看,欧盟碳市场的演进主要呈现行业覆盖范围扩大、碳配额逐步缩减、履约与惩罚机制渐趋完善的趋势。
欧盟碳市场的产品种类十分丰富,包括一级市场中由欧盟委员会主导的配额拍卖,以及二级市场中期货,远期、期权,掉期合同等多种类型的创新碳金融产品,能够灵活满足企业调节碳资产配置的需求。这些产品目前主要在洲际交易所(ICE)以及欧洲能源交易所(EEX)进行交易。2022年,欧盟碳市场成交均价为87.30美元/吨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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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碳市场
中国碳市场由全国性碳市场和地区碳市场组成。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起正式上线交易,目前仅涵盖电力行业,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仅为二氧化碳。地区碳市场自2011年10月起陆续启动,目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试点碳市场和福建和四川2个非试点碳市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2022年内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5100万吨,累计成交额约28亿元,七个地区试点碳市场线上配额交易总量累计约3500万吨,交易额合计约20亿元。
我国政府部门每年向纳入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排放单位(下称“控排企业”)发放碳排放配额的方式、控排企业则需要通过节能减排、升级改进技术等方式将每年的实际碳排放额控制在政府碳配额范围内,以实现碳减排目标。控排企业、符合交易规则的法人机构及个人可相应在全国/地区碳市场交易碳排放配额,同时也可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以及相应交易各个地区自行核证的自愿减排量,以达到灵活配置碳配额的目的。
由于目前全国碳市场交易结构单一,参与主体仅为控排企业,且交易产品均为现货,因此中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不足,流动性仍有待提高。另外,中国碳价也远低于欧美等发达碳市场水平。2022年,中国碳市场成交均价为8.85美元/吨CO2,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格相差接近10倍。
五、可能的影响及中国应对

(一)CBAM 的影响
1.影响中国对外贸易竞争力,加大产业转型压力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同时也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据统计,2020T年,中国是欧盟第四大钢铁、铝进口来源国,中国钢铁产量约占全球一半。据研究表明,欧盟实施CBAM将影响中国钢铁和铝行业每年分别增加支付的碳边境调节税达到26亿-28亿元、20亿-23亿元,其中钢铁每吨增加成本约在652-690元,铝每吨增加成本约在4295-4909元。因此,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实施将提升我国高碳产业对欧盟的出口成本,降低中国高碳密集产业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我国高碳行业社会依存度较高的背景下,煤炭、钢铁等高碳排放行业由于对欧盟出口成本的上升,可能导致融资成本增加、排放成本上升等一系列连锁反应,给企业的持续经营造成困难,其绿色转型的投入也会受到影响,我国整体产业结构的调整进度也可能随之减慢。
2.推动我国碳税与碳交易制度建立与市场发展
CBAM实质是对进口商品在出口国未支出的碳排放成本进行收费,对我国而言,若要防止碳排放成本外流,就应当建立起完善制度,覆盖相关的碳排放领域。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仅涉及电力企业,碳税制度的立法推进仍然存在困难。CBAM的推进将倒逼我国相关的规则体系建立,以削弱CBAM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此外,CBAM的实施也可能对国内碳价产生影响。据记载,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碳交易价格基本在50元/吨左右,而欧盟碳市场7月份碳价维持在50欧元/吨以上,该差距的存在可能导致欧盟加征碳税或额外费用。即便是中国对欧出口商品已经在国内支付了碳价,但因碳价的不对应,欧盟进口商还需要购买CBAM证书。因此,从碳价角度看,CBAM如果落地实施,对中国碳排放权市场上的碳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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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响国际贸易规则,基于气候变化的贸易和碳排放定价权竞争加剧
碳市场和碳税是目前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工具,除欧盟外,中国、墨西哥、智利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部分地区都实施了碳定价,但国际上尚未形成一致的定价规则和交易市场。随着气候变化逐渐成为全球性政治议题,碳排放交易和碳税的国际规则制定权竞争将愈发激烈。欧盟推出碳边境调节机制,无疑极大提高了其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确立提供了欧洲方案,同时也对中国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二)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1.优化贸易结构,降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影响
持续优化贸易结构,避免“低碳贸易壁垒”的风险。应当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绿色化的水平,降低高耗能产业出口比重,扩大中高端成套设备、高端零部件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强化轨道交通、通信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推动进出口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以减小CBAM对企业进出口成本的影响。
2.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和引导制定国际规则
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碳减排方面的先进经验,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多边碳减排机制,在国际多边谈判中提出合理主张,增强我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在双边以及多边层面适时与世界上主要国家举行碳对话,利用国际多边气候治理框架加深中欧碳合作;还可以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平台加深与欧盟的沟通协调,避免碳边境调节机制成为阻碍国际贸易的隐形壁垒。
3.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国内碳税制度与碳排放交易规则
借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中国碳市场规则的制定。可以在自贸区、自贸港先行先试,探索适合我国产业情况的碳税规则,向国际提出中国方案;碳税应当以鼓励引导自觉减排为理念,制定税收减免等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国家应当合理控制税收收入的资金流向,形成国家税收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加快构建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制度的制度体系,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专门的碳排放法规,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同时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将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加快建设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参考文献
[1]许英明,李晓依:《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欧贸易的影响及中国对策》,《国际经济合作》2021年第5期。
[2]董战峰,龙凤:《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对策分析》,载《气候政策与绿色金融》2023年季报第三期,资料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gM19eGvNV4ZZNKEvyTFpQ。
[3]龙凤,董战峰,毕粉粉,周佳,连超:《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与应对分析》,载《中国环境管理》,2022年第2期。
[4]姜婷婷,徐海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性质、 影响及我国的应对举措》,载《国际经贸》 2021年第9期。
[5]姜华,王斯一,吕连宏:《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与应对措施》,载《环境保护》2022年第7期。
[6]庞军,常原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资料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sKdZgBRZIdJ0wrhxK6qiyw。
[7]CBAM Factsheet, European Commission,  May 10 2023,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05/20230510%20CBAM%20factsheet.pdf.]
[8]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U ETS),  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access at May 27, 2023.
[9]《聚焦碳交易(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与现状》,金杜律师事务所前沿观察,2022年7月25日
[10]《中国碳市场回顾与最优行业纳入顺序展望(2023)》,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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