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河北枣强法院微信公号推了一篇正面宣传文章:《枣强法院做优诉源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获点击寥寥。
而就在一天前,枣强法院因驱除一大批律师出法庭,剥夺他们的发言权,而轰动全国,保守估计点击量有上千万。有些人此前根本不知道枣强法院,若非这件事。这下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们怎么打造营商环境了。
枣强县人民法院11月20日开庭审理被告人魏某广等人涉黑一案时,法官禁止律师发问口供的合法性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刑讯逼供。律师对此提出异议,法院剥夺了律师发问权,律师认为法官丧失了基本的公正性,申请法官回避但被驳回。此后,两位知名律师被责令退出法庭。其他律师休庭后到法院大门外看望两位被驱逐的律师,几分钟后准备回法庭继续开庭时,却被法警告知开庭期间只要离开法院就不得再进入。
休庭期间去法院门口,就被视为擅自退庭,不允许再进入法院。这种操作把一众少见多怪的律师惊呆了,当时就在风中凌乱。
一位律师拍摄的视频显示,多位律师在法院外呼叫“请开下门”“要进去开庭”。一些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并未同意,反而将门内的几名律师也强行驱离至法院门外。辩护人李仁钬律师也公开发文回忆了上述遭遇。其称,本案共有七名辩护律师均被剥夺了继续参与庭审,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而枣强法院则在只有寥寥数名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庭审。
如果魏某广案没有被分案,此时我大概率也是跟这些律师在枣强法院开庭。以我庭审中据理力争的性格,大概率也会坚持发问,然后被审判长驱逐出法庭,在风中凌乱吧。我的当事人路某某,就是跟魏某广同案,然后在审判阶段人为分案的,原定下个月在枣强法院开庭。明明一个案件,拆分成几个,各个击破,也算是近年来的司法创新吧。
很多人对或许对这几个月来在朋友圈流传的“电刑案”有印象吧?这种骇人听闻的刑讯方法,也是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开出的奇葩的花,既是传统的,又是创新的,不知道有没有外地办案单位去取经。我曾办理二三十起涉黑案,遍布全国各地,其中有两个地方给我印象最深。一个是湖南,五个涉黑案一个涉恶案(涉黑改涉恶),均有残酷的刑讯,目前在审的这个长沙的案件,甚至在看守所还刑讯。另一个就是河北,三个涉黑案,三个都有刑讯,而尤以魏某广案的电刑最令人震惊。
魏某广案是河北一位残疾民营企业家及其员工、合作伙伴等几十人被打包作为涉黑案办理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喆啡酒店,类似渣滓洞的一个地方,嫌疑人被缠上电线,遭受残酷的电击,有的屎尿失禁,有的被电晕过去,有的被送去抢救。当辩护律师介入后,从不同的嫌疑人反馈的消息汇总,发现了惊人的相似,他们都在遭受长时间的电击后屈打成招。
而我的当事人是一位六十多岁的民营企业家路某某,二十多年前就荣获“河北省青年企业家”称号,虽然曾在十年前与魏某广有过商业合作,但只是作为股东分管销售,后因理念不合分道扬镳,再无联系,从未参与什么涉黑组织,也没有任何暴力性犯罪。他作为优秀党员,县副局级干部,曾当选为市人大、政协常委,2016年后更是任国务院国资委下属某局党委书记、某中字头企业董事长等职,其事迹被新华网、光明网、千龙网等媒体纷纷报道,获得很多社会荣誉,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在案发前就在某教授的饭局上认识他,知道他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他被抓后关在喆啡酒店,办案机关是衡水市公安局,审讯当时在场的有五个人,一个身高约一米八的身材较胖的民警用胶布把他绑到铁椅子上;有一个大约身高一米七三的光头瘦民警用手摇电话机电他,还有一个大约身高一米七六中等身材的民警用毛巾堵他的嘴,这位也是后来负责开车的,这些人都能辨认出来。12月27日当天路某某被220伏的电流电晕过去,11点左右被120送往衡水市某医院急诊室,有抢救和就医记录。上了年纪的他极度恐惧,在刑讯逼供下不得不承认多起他根本没有参与的犯罪事实,有的根本都没在场。
2023年4月,我把路某某遭受电刑的具体书面材料提交给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后来得知,很多律师也在会见被告人后,纷纷提交了类似的请求法律监督的申请。但遗憾的是,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把案件移送给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而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董某根本不理会那么多被告人的喊冤和反映刑讯逼供,对公安机关刑讯得来的证据照单全收,很快就起诉到枣强县人民法院,并且是分案起诉。
魏某广案自11月1日开始在枣强县法院开庭,我是每天都会关注战报。从庭前会议报告异议、发问开始,庭审就陷入了焦灼,限制发问、禁止提刑讯逼供,驳回回避,控辩对抗变成辩审对抗,直至驱除辩护律师。我在其他法院也多多少少遭遇过一些对律师权利的限制,比如不让复制同步录音录像,不启动排非,限制发问、限制提回避,投诉律师,等等,但这么明目张胆地把一群辩护律师像赶羊一样赶出法庭还是第一次。这说明某些司法机关已经连表面的装装样子都懒得,赤裸裸告诉你,结局已定,无需再辩。
这两天,有不少朋友来说,吴老师,写一点吧,他们都喜欢看您的文章。因为忙于开庭,根本无暇顾及太多,但周遭律师的遭遇越发使我压抑,夜里徒生悲凉。我曾对中国司法抱着很大的期许,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办案人员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侦查机关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检察机关会如此丧失客观公正性,一是我们的法院竟真的同流合污。我目睹某些冤案家属不顾安危的呐喊,为求公平公正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若说未来的希望,可能就在于他们前赴后继的牺牲吧。最近有一位冤案当事人写了一篇《全面纠正冤假错案,重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已刻不容缓》,题目甚得我心。
撇开那些为人所不齿的勾兑律师,刑辩界还是有一些硬骨头的,他们真辩敢辩,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拳拳到肉,在逼仄的空间中杀出一条血路,他们是讲真话的中国人的脊梁。26年前,岳阳市律协曾经为了替律师维权,全市律师罢辩,拒接刑事案件,以示抗争,当时轰动全国。现在,又到了刑辩界最艰难的时刻了,几十万律师如何团结起来维护自身权利,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如何清醒地认识到维护律师权利就是维护司法公正,都需要高度的智慧。
权利抗争的先行者和牺牲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或许就从这种影响性案件开启。最后借用鲁迅先生的话:“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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