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屡遭哄抢的种菜人
一位90后回乡创业的女孩余姓姑娘最近向网友哭诉她的奇葩遭遇。
她毕业后怀揣梦想回乡创业,在老家附近的农村承包了上千亩田地用来种南瓜生产。
为了这片地,她的前期投入就有100多万(其中60多万是贷款),且每天都扑在这件事上,顶着酷暑除草、杀虫、施肥……
但谁也没想到,到了南瓜快成熟的季节,她却莫名其妙的遭了殃。
先是附近一个村民偷偷在她的瓜田里偷摘了几个瓜,发现她种的有机南瓜口味不错,然后就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村民,尤其是老人,纷纷都来她家的田里摘南瓜吃——不给钱那种。
发展到最后,居然有大批的大爷大妈,直接光天化日之下,“组团”到她家田里“偷”(抢)瓜。
视频显示,村民们偷瓜的方式五花八门,客气一点是徒手抱走的,不客气的就直接拿麻袋装,最过分的还有人直接拿打车来装。
余姑娘气愤的自己去抓,天不亮就守在田里看瓜,甚至天天去派出所报警,但也没用。来偷瓜的很多都是老人,被抓住了就直接往地上一躺 ,自称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甚至以死相逼。
还有人振振有词:就拿你几个瓜这么了?我们死了你赔得起么?
看到村里老人这么耍无赖,甭说余姑娘自己,就是派出所民警也表示对此无能为力:偷的瓜金额不大,犯案者年纪又这么大了,除了口头批评教育,还能怎么办?
于是余姑娘说自己快被他们逼成神经病了,选择把事情曝光到网上求助。但这下可好,一些村民看她曝光自己,怀恨在心,直接拿刀把她那些还剩不多的瓜给砍烂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余姑娘这一把回乡创业,至此可能要彻底失败了。
不仅一百多万的投资可能血本无归,最关键的是她还在村里背上了近乎“公敌”的恶名。
以后再想在这个村里包地种田,甭管种瓜种豆,怕都是不可得了。

 这类偷菜的事,屡屡发生:有个萧山小伙在萧内网App发帖:家人辛辛苦苦种的玉米,一晚上全被偷了,连旁边的枣子也摘个精光……
马上引发共鸣,说起来大家都一肚子火,有些人家干脆不种了。
网友@开元房东:不劳而获的人真恶心。
网友@风和日暖:我爸今年不种了,之前年年种玉米,年年快成熟了,一夜之间全给你偷走。
网友@太阳就要落山了:全部偷光也是绝。
网友@小白条:有些都是拿去卖的。
网友@米@米:我们村前几天100多颗玉米被偷,村里查了监控,是邻村的,抓到了,赔了钱。
网友@拉拉扯扯终散场:我们那里菜地里装监控了,玉米偷也就算了,过分的是全部破坏掉。
网友@生姜红糖:如果附近有监控的话就报警。
网友@踩了王子的芋艿:我们村都抓到好几个本村人偷菜的,抓进去拘留几天又放出来了,但菜依旧再少,这就像植物大战僵尸一样,前面一波僵尸打倒了,后面一波继续上,前赴后继,直到偷光你家菜地为止。
网友@吉吉龙:我家的玉米也全被偷了,虽然不值钱,但自己种的人还是很心疼,小偷偷一点留一点还差不多,全部偷完一点不剩,这种小偷生儿子没屁眼。
网友@是喵喵呀:我们家也是!我老妈辛辛苦苦种的,一晚上全部被偷走了。
网友@我最后的倔强:太可恶了,我家种的20棵红柚,果子一变黄就有人来摘,大中午,拿着大塑料袋那种,本地人,还组团来。
网友@小雨002:偷几个吃也算了,可有人会偷去卖才可恨。
02
石币之岛的寓言
有本经济学书籍,作者为了阐述私人财产的观念究竟是怎样起源的,曾讲过一个“
石币之岛
”的寓言故事:


世界上有这么一个国家,
当地的人竟然把石头当做钱来花。
这就是位于大西洋西部的亚普岛。
这里的总人口也只有6000人左右,岛上的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
人们还都保留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最为奇特的是岛上的居民一直以来都拿石头当做钱来用,这些石币种
最小的直径有30多厘米。

最大的有3米多高重达5吨重,这些石币不论大小中间都有一个孔。
人们可以将棍子放在中间,方便他们的运输。
每个石币经过岁月的磨砺都变得十分的光滑,在石币上还有很多奇怪的图案                                                    
这些石币的体型越大就代表着所对应的价值越高。
更为奇特的时当小岛上的人们完成交易后,并不会将石币搬走,在小岛的中央有一座叫做“石币银行”的地方。
当人们需要购买东西的时候,直接来到这里在当地人的见证下将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币上就可以了。
由于小岛上人丁稀少,这种“共识变更”很容易达成——当所有人都认为某块石头的所有权从A转移到B那里之后,B即便不完成对巨石事实上的占有,也拥有了这份财产。
在原始村社里,产权可不是天授或法授的、也不是你劳动所得的,更不是你占有就是你的,它基于众人的一种共识——大家都认为这东西是你的,它才是你的。

而像余姑娘这样的“返乡创业青年”就属于外来者的角色。
他们在村里本就没有什么根基,沾亲带故的乡邻一个没有,这就意味着“村社共识”对他们的财产认同是最弱的。
其次他们往往投资巨大,承包了大量的田地,并种了比较好的作物。
这是一种肉眼可见的“富有”,它会让邻里村民产生一种“吃大户”
的冲动。

根据典型的村社逻辑,在这种逻辑中,保障一个人合法权益的,其实不是法律,而是“村社共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曾谈到中国农村的社会秩序,写过一段无比深刻的话:在这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村民们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你一个外来者,“村社共识”给你的保护如此之弱,而你又投资那么大,那么“阔”。那在当地村民们眼里,这就是(村社共识赋予的)产权与其财产的严重不匹配。
面对这种不匹配,当然要“拿”你家的东西没商量。于是哄抢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归根结底,这种荒唐而恼人的哄抢背后,是一场受害者本该受法律保障的私有产权与他们所获得“村社共识”不相匹配而造成的崩塌。
03
村里的“大户”为啥一定是“能人”
在一个传统村社中,一个人可以拥有多少财产,是要与他在村社中获得多大程度认可相匹配的。
理解了这层逻辑,你也就能理解一个在中国村庄社会中自古至今其实一直在延续的奇怪现象——为什么村里面那些占地最多、最富有的富户,一定同时也是村里声望最高、“能耐”最大的能人、强人、狠人?
这些能人,要么是古代那种诗书传家、世代有人在朝里为官作宦的家族。要么则是家族枝繁叶茂、男丁众多、与邻里产生纠纷时没人敢惹的村中一霸。——反正甭管白道黑道,他总得占一头,否则他们就无法迫使“村社共识”向他们完成妥协,迫使村民们认同他家对田地、庄稼这类不动产的多数占有。
换句话说,由于中式村社中的私有产权,是基于“村社共识”的建立,所以一个富户在“有钱”的同时,必须同时想办法让自己“有势”作为依仗,才能保证财富安全,让自己不遭到余姑娘那样有理无处说的哄抢。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中国一个农户积攒了几代家业,只要有了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田地占有量以后,一定会想要多生几个儿子“壮大家族”、或供自己一个儿子考科举走仕途——因为村社生活的经验会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一定守不住这份家业。
如果反推这个逻辑,那么我们会得出另一个结论:一个人,在一个村庄社会中一旦有了“势”,村社共识总会自动赋予他更多的财产权。
在清代刺世小说《儒林外史》当中,写道“范进中举”那一段时,给人印象极深的是,老秀才范进一旦中了举人,马上就出现了大量富户拿着银两地契前来“投效”。这乍看起来也让人匪夷所思——若说送银子好歹还能称之为一种“投资”、“贿赂”,怎么会有地主将农民视为命根子的地转手送人呢?

而这些小说的描写其实都是又生活来源的,像《小妇人》作者奥尔科特、勃朗特三姐妹这样财产自主的女性,在当时英美村镇确实普遍存在。

而这种财产状态在同时代的中国传统农村是不可想象的。
在乡土中国社会中,一个核心家庭,如果只剩下了“孤儿寡母”,没有成年男人“撑门面”,那么她家即便有再多的地产,也必然会“因弱而贫”。——因为这对孤儿寡母一定会遭遇余姑娘所遭遇的那种哄抢,甚至早在庄稼收割之前,她们的田地就会被亲族们开个家庭会“合理”的分掉。
所以,族中的男人们会觉得,由自己“做主”瓜分妇孺非常正常、甚至正义的事。因为哪怕把地留给这对孤儿寡母,她们也守不住这份家业,还不如我们这些能守住的分掉,然后接济一下她们。因为她们的势力与社会关系,根本无法支撑保卫这份财产的“村社共识”。

所以在乡土中国的“村社共识”传统下,私人产权不是个绝对概念,是一个永远在因时因势而变的相对概念。“合法”的村庄内部哄抢与彼此侵占,在村庄内部几乎是无时无刻在发生的。
唯有理解理解了这些,你才能理解中国传统农民的很多行为逻辑——
为什么中国的农村更习惯于细碎而平均的小农经济?
为什么农民们要比城里人更努力的维护村内邻里关系,而相对怠慢于“置产业”?
为什么传统村庄普遍“重男轻女”、推崇“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为什么农村父母更热切的盼望子女出人头地、光耀门楣、总说“你只要出息了,以后我在村里说话也能直起腰杆”这种话?
还有,为什么,平素看起来淳朴老实、彼此相处很和谐的老人们,会突然目无法纪的哄抢余姑娘这种“回乡创业者”或“外来户”的收获?

04
现代农业何以成为可能
1862年,经美国参众两院表决并经林肯总统批准,《宅地法》(Homestead Act)获得通过,其中规定了
“凡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或符合入籍规定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为了居住和耕种,免费或缴纳10美元登记费即可领得不超过160英亩的西部国有土地作为“份地”。耕种5年之后,或5年内在宅地上居住满半年并按每英亩1.25美元缴纳费用者,所领取的土地即归其所有。”
《宅地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西部垦殖农民的土地要求,确立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从而为美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它的实施也遏制了奴隶制种植园向西扩展,吸引东部的劳动力人口向西迁移,并有力地促进了西部的开发
历史经验表明,《宅地法》的出台,极大地稀释了工业化资本积累时期的劳工矛盾,使得美国没有出现整体性的社会矛盾激化和阶级斗争。
综上,如果一个社会不能为创业者提供稳定、公平、法治的创业环境,让他们不得不时刻为“赎买共识”而操劳,这就相当于变相劝退了投资创业者,这将顿挫经济发展与社会活力。
所以,创业姑娘遭遇村里老人“组团偷瓜”,这并非只是个有热度的社会新闻段子,在它的背后,其实关联着一个中国新农村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前景的大问题。
保护私有财产刻不容缓。愿我们所有人的财产权,都能切实基于法律而不是任何一种“村社共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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